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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區(qū) 在生產過程中,產生、使用、加工、貯存或轉運閃點高于場所環(huán)境溫度的 22 區(qū) 在生產過程中,懸浮狀、堆積狀的可燃粉塵或可燃纖維,雖不可能形成爆 23區(qū) 存在固體狀可燃物質,并且在數(shù)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的場所。 爆炸危險場所, 按爆炸物質的物態(tài), 可分為氣體爆炸危險場所和粉塵爆炸危險場所 兩類。 根據(jù)發(fā)生爆炸危險的可能性和后果, 按爆炸物質出現(xiàn)的頻度、 持續(xù)時間和危險程度 (1)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的區(qū)域等級劃分如下: 0區(qū)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xù)地、短時間頻繁地出現(xiàn)或長時間存在的 場所。 1區(qū) 正常情況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可能出現(xiàn)的場所。 2區(qū)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出現(xiàn),而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 間出現(xiàn)的場所。 (2)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區(qū)域等級劃分如下: 10 區(qū)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粉塵或易燃纖維與空氣的混合物,可能連續(xù)地、短 時間頻繁地出現(xiàn)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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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爆炸 危險 環(huán)境 電 氣防爆 在爆炸危險性環(huán)境中使用的電氣設備為了防止和減少引爆因素,必須在設備本體防 爆和運行防爆兩個方面采取必要措施。 一、電氣防爆原理與措施 (一)電氣防爆基本原理 電氣設備引燃爆炸混合物有兩方面原因:一是電氣設備產生的火花、電?。欢请?氣設備表面 (即與爆炸混合物相接觸的表面) 發(fā)熱。電氣防爆就是將設備在正常運行時產生 電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殼內, 或采取澆封型、充沙型、 油浸型或正壓型等其它防爆形 式以達到防爆目的; 對在正常運行時不會產生電弧、 火花和危險高溫的設備, 如果在其結構 上再采取一些保護措施 (增安型電氣設備) ,使設備在正常運行或認可的過載條件下不產生 電弧、火花或過熱現(xiàn)象, 這種設備在正常運行時就沒有引燃源, 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就可 進一步提高,同樣可用于爆炸危險環(huán)境。 (二)電氣防爆基本措施 1)宜將正常運行時產生火花、電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