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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項目名稱 定額編號 工程量 單位 1 1、②圓形砼砌塊雨水檢查井 4.34 m3 2 C10 砼墊層 0.361 m3 1 0.361 3 C30砼 底板 0.640 m3 1 0.640 4 流槽 --C15砼 0.333 m3 1 1.532 2 -1.199 5 井蓋及支座 個 1 Φ650鑄鐵井蓋 6 1 C30砼井圈 個 2 7 耐腐蝕涂料 -內墻 5.760 1 1:2水泥砂漿抹面 15厚 m2 5.760 2 10 8 水泥砂漿抹面 -外墻 1 1:25水泥砂漿抹面 20厚 m2 10 Φ12 9 井壁 0.000 t 1 2 底板 10 1 2 3、矩形直線砼雨水檢查井 4.34 11 1 墊層 2 0.000 m3 3 底板 12 0.000 m3 預 算 計 算 表 工程名稱: 1 2 流槽 3 0.000 m3 13 井室 14 0.000 m3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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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氣砼砌塊、空心磚砌筑施工工藝標準 1. 適用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一般建筑工程中加氣砼砌塊和粘土空心磚墻砌筑工程。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準備: 2.1.1 加氣砼砌塊、空心磚、實心磚的品種、規(guī)格,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規(guī)格 應一致,有出廠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書。 2.1.2 水泥進場使用前,應分批對其強度、安定性進行復驗。檢驗批應以同一生產廠家、 同一編號且連續(xù)進場的為一批。 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一個 月)時,應復查試驗,并按其結果使用。 不同品種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1.3 砂漿用砂不得含有有害雜物。砂漿用砂的含泥量應滿足下列要求: (1) 對水泥砂漿和強度等級不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漿,不應超過 5%; (2) 對強度等級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漿,不應超過 10%; (3) 人工砂、山砂及特細砂,應經試配能滿足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