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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物及滅火器 石油商品是易燃、易爆、易產(chǎn)生靜電和對人體有一定毒害作用的 物品。油品的安全性質(zhì)見下表。由于油品有一定的危險性,因此,在 儲存和使用中, 要嚴(yán)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有關(guān)操作規(guī)程, 以杜絕事 故的發(fā)生。 一、燃燒與滅火。 燃燒的發(fā)生除了必須同時具備可燃物、 助燃物—氧和著火源三要 素以外,還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在可燃物分解出來的可燃?xì)怏w與空氣組成的混合氣體中,可 燃?xì)怏w所占的比例必須不低于一定的數(shù)值。 例如各種油蒸氣, 當(dāng)它在 空氣中的濃度低于其爆炸下限時, 混合氣體既不能爆炸,又不會燃燒。 (2)空氣中必須有足夠比例的氧氣。新鮮空氣中氧氣所占的體積 為 21%。實驗證明,當(dāng)空氣中氧氣的含量低于 9~16%時,燃燒即自 行停止。 (3)著火源必須具有一定的溫度和足夠的熱量。例如從煙囪里冒 出來的火星,溫度約為 600℃,已超過了木材的燃點,如果這些火星 落在木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