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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長條、拼花硬木地板施工工藝標準( 714-1996 ) 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一般民用建筑或有高級建筑裝飾要求的長條及拼花硬木地板 的施工。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長條木地板宜用紅松、云杉或耐磨、不易腐朽、不易開裂的木材做成, 每塊板寬度不超過 120mm,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側面帶企口,頂面應刨平。 拼花木板面層采用的木材樹種應按設計選用, 設計無要求時, 應用水曲柳、 核桃 木、柞木等質地優(yōu)良、不易腐朽開裂的木材,并做成企口、截口或平頭接縫(圖 7-5)。 拼花木地板的長度、 寬度和厚度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長條及拼花木板均應有商品 檢驗合格證。 2.1.2 雙層板下的毛地板、木板面下木擱柵和墊木均要做防腐處理,其規(guī)格、 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 2.1.3 硬木踢腳板:寬度、厚度應按設計要求的尺寸加工,其含水率不得超過 12%,背面應滿涂防腐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