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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區(qū)液氨槽車以及液氨接卸安全管理制度 寧夏京能寧東發(fā)電有限公司 2014年 氨區(qū)液氨槽車以及液氨接卸安全管理制度 一、液氨槽車必須符合《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的規(guī)定: 1.罐車的顏色必須符合國家色標要求,并且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和阻火設備。 2.液氨儲罐上應裝設壓力表、安全閥和液面計等,且靈敏好用。 3.且罐內(nèi)氨氣余壓應≥ 0.3Mpa。 4. 液氨槽車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兩人進行操作。車輛駕駛員、押運員持證堅守指 定崗位。 二、液氨槽車及液氨接卸安全管理: 1. 供貨廠家選擇性能優(yōu)良,設備安全可靠,具有相應資質(zhì)的廠家作為液氨的供貨商和承運 商。供貨廠家對液氨的運輸應做到專人專車押送。 2. 當液氨罐車進入廠區(qū)時,應該有專人引導,消防車開道引路,按照規(guī)定的路線行車,并 在指定的地點停車和等待。 等待過程中則要避免陽光的照射, 并且遠離熱源和火源, 與其他 的車輛也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