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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出具的授權函 致: (九江市長盛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我們江西銘信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營業(yè)地點設在江西南昌高新技術產業(yè) 區(qū)高新大道 589號大學科技園一號大樓二樓 A205房。我們獲悉按中華人民共 和國 法律成立的 ,主要營業(yè)地點設在南京市鼓樓區(qū)漢中門大街 301號 01幢 9 樓 B 座的江蘇省紫光智能系統(tǒng)有限公司將以我方的產品對貴 公司的招標項 目進行投標,我們特作如下說明: (1)同意江蘇省紫光智能系統(tǒng)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江西銘信科技 有限公司的中小學 IS 信息平臺 參加貴公司有關湖口縣第四中學數字化校園系統(tǒng) 采購及安裝、 JJCS2015-HK-G006的招標,并在中標后向我方購買相關產品。 (2)江蘇省紫光智能系統(tǒng)有限公司在中標后,將按照與采購人簽訂的合同 承擔責任。 (3)我們將依法承擔制造商的責任。 我方于 2015年 8 月 12日簽署本文件,江蘇省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