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通
更新時間:2025.01.05
審計結論作為工程結算依據(jù)的風險分析

格式:pdf

大小:106KB

頁數(shù): 3頁

審計機關有權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jiān)督,但是審計結論對承包人并不當然具有法律約束力,工程結算仍然應當以合同約定為依據(jù)。此種風險是由于對審計監(jiān)督權存在不同認識、混淆不同性質法律關系以及工程價款結算技術復雜造成的。應當通過審計機關對工程變更給予充分理解,當事人合理確定工程造價和做好結算審核工作來加強風險控制。

承包人只能按審計結論為依據(jù)結算嗎

格式:pdf

大小:146KB

頁數(shù): 2頁

案情介紹某交通局依法必須招標工程,經(jīng)招標程序選定A企業(yè)為中標人,中標金額5000萬元,實行總價包干合同。A企業(yè)依合同施工,2016年3月該工程竣工驗收。在辦理竣工結算時,交通局提出,經(jīng)審計部門審計,工程價款為4100萬元,拒付900萬元工程款。本案中,發(fā)包人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承包人又該如何救濟?案例分析此案例涉及以下幾個法律關系:

熱門知識

工程造價以審計結論為依據(jù)

最新知識

工程造價以審計結論為依據(jù)
點擊加載更多>>

相關問答

工程造價以審計結論為依據(jù)
點擊加載更多>>
專題概述
工程造價以審計結論為依據(jù)相關專題

分類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