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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論文以建設項目審計理論與審計實踐相結合為出發(fā)點,首先以建設項目的財務審計與造價審計各自的審計方法、審計要求以及審計重點等為抓手分析建設項目審計的工作重點,并探討了財務審計與造價審計相結合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從而進一步保證審計目標的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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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財務審計與工程造價審計之結合 改革開放以來,政府投資不斷加大,有效地拉動了經(jīng)濟增長。但是,投資領域也 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突出表現(xiàn)為投資結構不合理,低水平重復建設,決策失誤等造成的損失浪 費和國有資產(chǎn)流失嚴重;建設市場秩序不規(guī)范,投資效益差、效率低;對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不力,投資領 域成為違法違紀問題的重災區(qū)。面對這些新情況、新問題,審計機關必須調整固定資產(chǎn)投資審計(以下簡 稱投資審計)的目標和重點,擺脫傳統(tǒng)思維定式,克服審計力量有限的困難,積極探索投資審計新思路。 投資審計從專業(yè)角度,可分為財務審計與工程造價審計。加強財務審計與工程造價審計結合,揚長避短, 優(yōu)勢互補,對拓寬審計領域,加大審計力度,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財務審計與工程造價審計結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 ) 二者結合,是實現(xiàn)投資全面審計的必要前提 全部審計,就是對被審計單位的全部財政、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jīng)濟活動進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