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小:7KB
頁數(shù): 2頁
國家建立住房公積金的目的是促進城鎮(zhèn)住房建設, 提高城鎮(zhèn)居民居住水平。 公積金的來 源是職工個人每月從工資中扣繳的住房公積金和單位每月為職工同比率配繳的住房公 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單位和個人各 8%。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專款專用。 只要辦過購房貸款 ,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積金 ,用于歸還貸款。 提取辦法如下: 首先職工向單位申請, 單位予以核實后給職工開出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蓋好單位預 留在銀行的印鑒。職工將借款合同,每月還貸款的存折及支取申請書帶著,到上儲蓄所 辦理。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只能用于購房。 如果你一次性付款買了房子,只要在半年內(nèi),憑購房合同、購房發(fā)票,可以提取你公積 金帳戶內(nèi)余額的整數(shù)。如果你公積金帳戶余額為 1870 元,可提 1800 元。因為裝潢申 請公積金貸款或提取公積金都是不可以的。 辦理按揭貸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積金帳戶內(nèi)
格式:pdf
大小:11KB
頁數(shù): 7頁
1 住房公積金基本知識宣傳手冊 1、什么是住房公積金? 答: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 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 非企業(yè)單位、 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 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 2、住房公積金制度有哪些特性? 答: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 制度,具有: 強制性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 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有權責令 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并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互助性 能夠建立和形成繳存職工之間互助的機制和渠道, 為職工購房提供資金幫助 保障性 有效形成國家、 單位、個人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 問題的住房保障機制 長期性 自職工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 期間,職工及其所在單位都必須連續(xù)足額繳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