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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成公積金〔 2011〕45號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暨 2011 年度 繳存基數(shù)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jù)國務院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 350號)、 《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 (成公積金委〔 2007〕 2號) 和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二屆第六次全體委員會議紀要 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 2011 年度繳存基數(shù),請相關單位遵照執(zhí)行。 一、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個人須按照同比例繳存。財政撥款單位、國有 企業(yè)和國有控股企業(yè)繳存比例上限為 12%,下限為 6%;其它單 位繳存比例上限為 15%,下限為 6%。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文件 — 2 — 二、繳存基數(shù) (一)根據(jù)《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 的通知》(成府發(fā)〔 2010〕21 號)要求,彭州、邛崍、崇州、 金堂、大邑、蒲江、新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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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業(yè)務 操作手冊 ( 學習培訓資料 供繳存單位使用 )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 00 八年十月 2 使 用 說 明 為使廣大繳存單位進一步了解和熟悉住房公積金政策,方 便繳存單位業(yè)務經(jīng)辦人及時準確辦理住房公積金各項業(yè)務, 我們 依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350號) 和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 編寫了《成都住房公積金繳 存、提取業(yè)務操作手冊》 。 該《操作手冊》是供繳存單位業(yè)務經(jīng)辦人員在辦理住房公 積金繳存、提取業(yè)務和向單位職工培訓宣傳的指導性參考資料, 希望能幫助和指導您順利辦理各項公積金業(yè)務。 由于住房公積金 政策在不斷調整和完善之中, 在您使用該手冊時, 如有不盡之處 請于我們聯(lián)系。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 00八年十月 3 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業(yè)務操作手冊 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 一、單位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