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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建筑工程事故等級分類: 輕微事故,死亡 0 人,重傷 0 人,直接經(jīng)濟損失 0元,上報縣級,企業(yè)處理。 一般事故, 死亡 1 至 2 人,重傷 1 至 9人(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 下同),直經(jīng)損 100萬至 900 萬,上報市級,縣級處理。 較大事故,死亡 3 至 9 人,重傷 10 至 49 人,直經(jīng)損 1000 萬至 5000 萬,上報省級,市級 處理。 重大事故,死亡 10至 29 人,重傷 50至 99人,直經(jīng)損 5000 萬至 1 億,上報國務院,省級 處理。 特別重大事故,死亡 30人以上,重傷 100 人以上,直經(jīng)損 1 億以上,上報國務院,國務院 處理。 二 、職工傷亡事故的傷害程度分類 1、按傷害程度分:根據(jù)國家標準( GB/T15236-94),職工傷亡事故按傷害程度分為: (1) 輕傷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輕傷的事故。 (2) 重傷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傷無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