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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類 別 編號 標準條文 5.1.1 場地建設不破壞當地文物、自然水系、濕地、基本農田、森林和其他保護區(qū)。 5.1.2 建筑場地選址無洪災、泥石流威脅,建筑場地安全范圍內無危害性電磁輻射及火、爆、有毒物質等危險源 5.1.3 不對周邊居民區(qū)及交通道路造成光污染。 5.1.4 充分開發(fā)利用地下空間作為公共活動場所、停車庫或設備房等。 5.1.5 場地到達公共交通站點的步行距離不超過 500m。 5.1.6 充分考慮建筑周邊、廣場、道路、停車場的綠化和遮蔭,綠地率高于國家及相關地區(qū)標準。 5.1.7 綠化物種選擇適宜當地氣候和土壤條件的鄉(xiāng)土植物,且采用包含喬、灌木的復層綠化,減少單純的草坪綠化。 5.1.8 綠化修剪和灌溉及時,綠地內無裸露土壤,綠化用地土壤厚度、土質條件滿足植物的需要。 5.1.9 場地內無嚴重污染空氣環(huán)境的污染源。 5.1.10 場地環(huán)境噪聲符合《城市區(qū)域環(huán)境噪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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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民用建筑綠色設計專篇說明模板(居住建筑) 一、項目基本信息 工程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單位: 建筑類型 □ 商品房 □ 保障性住房 綠色設計目標 □ 國標一星 □ 國標二星 □ 國標三星 二、主要設計依據 1. 《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GB/T 50378-2006 2. 《民用建筑綠色設計規(guī)范》 JGJ/T 229-2010 3. 《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guī)范》 GB50176-1993 4. 《江蘇省居住建筑熱環(huán)境和節(jié)能設計標準》 DGJ32J71-2008 5. 《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試行) 6. 《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規(guī)劃設計部分)》 7. 國家、省、市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 三、綠色設計的技術路線 1. □ 室外環(huán)境優(yōu)化設計 2. □ 場地雨水滲透調蓄系統(tǒng)優(yōu)化設計 3. □ 復合景觀綠色設計 4. □ 節(jié)水灌溉優(yōu)化設計 5. □ 高效圍護結構優(yōu)化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