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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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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川建價發(fā)〔 2013〕9號 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關于對德陽市等 18個市、州 2009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人工費調(diào)整的批復 各有關市、州工程造價管理機構(gòu): 你們關于 2009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人工費調(diào)整的請示收悉。根據(jù) 2009年《四川 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川建造價發(fā) [2008]453 號)及《關于明確計日工人工單價計算方法的通 知》(川建價發(fā)〔 2011〕17號)和《關于印發(fā) 2009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 >人工費調(diào)整系 數(shù)公式的通知》(川建價發(fā) [2009]11 號)的要求,現(xiàn)批準德陽市等 18個市、州 2009年《四川省建設工程 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人工費調(diào)整幅度及計日工人工單價(見附件)。 此次批準的人工費調(diào)整幅度和計日工人工單價從 2013年 7月 1日起與 2009年《四川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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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蘇建價函 (2012)16 號 關于開展江蘇省 2012 年至 2013 年造價工程師 繼續(xù)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造價管理處 (站 ): 根據(jù)住建部第 150 號令《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和中國建設工 程造價管理協(xié)會《關于 2012 年至 2013 年造價工程師繼續(xù)教育工作實 施意見的通知》(中價協(xié) [2011]030 號)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我省 2012 年至 2013 年造價工程師繼續(xù)教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對象 凡 2012 年前取得造價工程師資格的造價工程師均需參加 2012 年至 2013 年造價工程師繼續(xù)教育。 二、繼續(xù)教育形式 2012 年至 2013 年造價工程師繼續(xù)教育采取網(wǎng)絡教育與集中培訓相 結(jié)合的式進行。以網(wǎng)絡教育為主,集中面授為輔。 1、南京、無錫、常州、蘇州、南通五個市全部造價師;徐州、連云 港、淮安、鹽城、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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