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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1.04
實驗記錄及數(shù)據(j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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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實驗記錄及數(shù)據(jù)處理(數(shù)據(jù)處理方法參考課本) 表 6-1 長度 L (mm) 寬度 b= 20.02 (mm) 厚度 t= 2.98 (mm) 最小慣 性矩 (mm 4 ) 彈性模 量 E(GPa) 許用應力 [σ ](MPa) 上 中 下 平均 上 中 下 平均 9.8 20.02 20.01 20.03 20.02 2.95 2.98 3.01 2.98 44.15 204 200 i 0 1 2 3 4 5 6 7 8 載荷 Fi (N) 0 200 400 600 800 820 840 860 865 應變儀讀數(shù) dui ( ) 0 81 224 520 1468 1693 1970 2333 2444 i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載荷 Fi(N) 870 875 880 885 890 895 900 905 910

2試驗檢測數(shù)據(j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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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檢測數(shù)據(jù)處理 一、抽樣檢驗 1、 總體與樣本 總體:又稱母本,是統(tǒng)計分析中所要研究對象的全體。組成總體的每個單元稱為個體。 從總體中抽取一部分個體就是樣本(子樣) 。組成樣本的每一個個體,即為樣品。 2、 抽樣檢驗的意義 全數(shù)檢驗的應用場合很少,大多數(shù)情況下采取抽樣檢驗,因為: 無破損檢驗儀器種類少,性能難以穩(wěn)定,而破壞性檢驗不可能對全部產品都作檢驗。 當檢驗對象是連續(xù)物體或粉塊混合物時, 在一般情況下不可能對全部物品的質量特性進 行檢驗。 產品量大、金額高、檢驗項目多的場合,采用全數(shù)檢驗實際上做不到。 3、 抽樣檢驗的條件 (1) 要明確批的劃分 同批產品在原材料、工藝條件、生產時間等方面具備基本相同的條件。 (2) 必須抽取能代表批的樣本 單純隨機抽樣; 分層抽樣;當批量或工序被劃分為若干層時,可從所有分層中按一定比例取樣。 兩級抽樣; 系統(tǒng)抽樣(等距) 。 (3) 要明確檢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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