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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用水標準 時間:2007年 11月 2日 一、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工業(yè)鍋爐運行時的水質(zhì)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額定出口蒸汽壓力小于等于 2.5MPa,以水為介質(zhì)的固定式蒸汽 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也適用于以水為介質(zhì)的固定式承壓熱水鍋爐和常壓熱水鍋爐。 二、水質(zhì)標準 1、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的給水一般應(yīng)采用鍋外化學(xué)水處理,水質(zhì)應(yīng)符 合表 1規(guī)定 表 1 項 目 給 水 鍋 水 額定蒸汽壓力 , MPa ≤1.0 > 1.0 >1.6 ≤1.0 >1.0 >1.6 ≤1.6 ≤2.5 ≤1.6 ≤2.5 懸浮物, mg/L ≤5 ≤5 ≤5 總硬度, mmol/L 1) ≤0.03 ≤0.03 ≤0.03 總堿度, mmol/L2) 無過熱器 6-26 6-24 6-16 有過熱器 ≤14 ≤12 pH(25℃) ≥7 ≥7 ≥7 10-12 10-12 10-12 溶解氧, mg/L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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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常用的鍋爐管材。 1)20G:是 GB5310-95 的納標鋼號(國外對應(yīng)牌號:德國的 st45.8、日本的 STB42、美國 的 SA106B),為最常用的鍋爐鋼管用鋼,化學(xué)成分和力學(xué)性能與 20板材基本相同。該鋼有 一定的常溫和中高溫強度, 含碳量較低, 有較佳的塑性和韌性, 其冷熱成型和焊接性能良好。 其主要用于制造高壓和更高參數(shù)的鍋爐管件, 低溫段的過熱器、 再熱器,省煤器及水冷壁等; 如小口徑管做壁溫≤ 500℃的受熱面管子、以及水冷壁管、省煤器管等,大口徑管做壁溫≤ 450℃的蒸汽管道、集箱(省煤器、水冷壁、低溫過熱器和再熱器聯(lián)箱) ,介質(zhì)溫度≤ 450℃ 的管路附件等。由于碳鋼在 450℃以上長期運行將產(chǎn)生石墨化,因此作為受熱面管子的長期 最高使用溫度最好限制到 450℃以下。該鋼在這一溫度范圍,其強度能滿足過熱器和蒸汽管 道的要求、 且具有良好的抗氧化性能,塑性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