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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油絕熱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 第 11.0.1 條 除銹、刷油、防腐蝕工程 1 、設(shè)備筒體、管道表面積計算公式: S= π×D×L(m2) (1) 式中 D ——設(shè)備或管道直徑( m); L ——設(shè)備筒體高或管道延長米。 2 、各種管件、閥門、人孔、管口凹凸部分,定額消耗量中已綜合考慮,不再另外計算工程量。 第 11.0.2 條 絕熱工程 1 、設(shè)備筒體或管道絕熱、防潮和保護層計算公式: V= π×(D+1.033δ)×1.033 δ×L(m 3 ) (2) S= π×(D+2.1δ+0.0082 )×L(m 2 ) (3) 式中 D ——直徑(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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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jié) 工程項目組成 一、建筑工程 (一)樞紐工程 指水利樞紐建筑物(含引水工程中的水源工程)和其他大型獨立建筑物。 包括擋水工程、泄 洪工程、引水工程、發(fā)電廠工程、升壓變電站工程、航運工程、魚道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 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其中,擋水工程等前七項為主體建筑工程, (1)擋水工程。包括擋水的各類壩(閘)工程。 (2)泄洪工程。包括溢洪道、泄洪洞、沖砂孔(洞)、放空洞等工程。 (3)引水工程。包括發(fā)電引水明渠、進水口、隧洞、調(diào)壓井、高壓管道等工程。 (4)發(fā)電廠工程。包括地面、地下各類發(fā)電廠工程。 (5)升壓變電站工程。包括升壓變電站、開關(guān)站等工程。 (6)航運工程。包括上下游引航道、船閘、升船機等工程。 (7)魚道工程。根據(jù)樞紐建筑物布置情況,可獨立列項。與攔河壩相結(jié)合的,也可作為攔 河壩工程的組成部分。 (8)交通工程。包括上壩、進廠、對外等場內(nèi)外永久公路、橋涵、鐵路、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