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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水縣城市資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 響水縣港城星港杏苑小區(qū)庭院燈采購及安裝 競爭性談判文件 招 標 人: 響水縣城市資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代 理 機 構 : 鹽城市亭湖建設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二 0 一一年十一月 談判須知前附表 序號 內 容 1 項目名稱:響水縣港城星港杏苑小區(qū)庭院燈采購及安裝招標 招標方式:競爭性談判 2 交易費、代理費由中標人承擔,按談判須知第 11條辦理。 3 主要資格條件(詳見第一章談判須知) : 4 談判文件發(fā)售時間: 2011年 11 月 14 日 地點:鹽城市亭湖建設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鹽城市海龍路海龍大廈南五樓,電話: 0515-88239126,傳真: 0515-88239126,聯(lián)系人:孫兵 聯(lián)系電話: 0515-88989289) 5 疑問送達時間: 2011 年 11 月 17 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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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小區(qū)工地圍擋施工合同 甲方:赤峰寶馬房地產(chǎn)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jù)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自愿、互惠 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充分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參與甲方林西 地產(chǎn)項目《寶馬 ●金海小區(qū)》中的工地圍擋,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簽訂時間 自本協(xié)議簽訂時間起到 2011年 5 月 26 日止,乙方必須就 此合同約定內容全部如期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 第二條:傭金及結算方式 簽訂合同當日起,甲方預付乙方工程款 60000.00元(陸萬 元整),以每平米 190 元的價格為驗收標準價格,驗收合格后甲 方在三日內付給乙方全部工程款 90%,一年后,此工地圍擋無出 現(xiàn)任何問題則撥付給乙方留存的 10%。 第三條:驗收標準 1、 工地圍擋為 3 米高 5 米長的單塊板為基礎圍擋板(甲 方約定的異形板除外) ,每塊圍擋板的間距不能超過 0.15米,距離地面高度不能大于 0.1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