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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窗 1、 GB50016-2014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第 7.2.5 條中有 具體規(guī)定: “7.2.5 供消防撲救人員進入的窗口的 凈高度和凈寬 度均不應小于 1.0m ,下沿距室內(nèi)地面 不宜大于 1.2m , 間距不宜大于 20m 且每個防火分區(qū)不應少于 2 個,設 置位置應與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相 對應。窗口的玻璃應 易于破碎 ,并應設置可在室外易于識別的 明顯標志 ?!?2、 (1)建筑物與 消防車道 相對應的范圍內(nèi),必須設置直 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入口。 (2)廠房、倉庫、公共建筑的外墻每層均應設置可供 消防救援人員進入的窗口,窗口的凈尺寸不得小于 0.8m ×1.0m ,窗口下沿距室內(nèi)地面不宜大于 1.2m ,該 窗口間距不應大于 20m ,窗口的玻璃應易于破碎,并 應設置可在室外識別的明顯標志。 設置要求:( 1)建筑高度大于 36m 的住宅建筑,其他 一類、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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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應急預案和快速反應機制 為加強突發(fā)性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 調(diào)度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xié) 調(diào)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工程意外情況及事故, 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fā)事 件帶來的損失。 現(xiàn)針對工程特點和可能發(fā)生的安全事故,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旨 在突發(fā)事故的情況下,及時組織有效、有序的救援工作。 1 快速反應機制 1.1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由項目經(jīng)理負責、 項目副經(jīng)理、 施工部及相關部門 負責人組成: 項目經(jīng)理任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協(xié)調(diào),親臨現(xiàn)場指揮。應急 救援領導小組組織機構見圖 1。 總指揮:項目經(jīng)理 副指揮:項目書記、副經(jīng)理、總工 材 料 管 理 員 治 安 消 防 員 設 備 管 理 員 質(zhì) 檢 工 程 師 安 全 員 測 量 工 現(xiàn) 場 電 工 機 械 修 理 工 電 氣 焊 工 各施工班組安全員 圖 1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圖 指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