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案信息
備案號:0020-19932100433B
設備及其附屬裝置、管路等均應全部施工完畢,施工記錄及資料應齊全。其中,設備的精平和幾何精度經檢驗合格;潤滑、液壓、冷卻、水、氣(汽)、電氣(儀器)控制等附屬裝置均應按系統(tǒng)檢驗完畢,并應符合試運轉的要求...
這個是防火門之前的國家標準 已經廢止 現(xiàn)在防火門的國家標準是GB12955-2008
不算,但是使用前需要到安監(jiān)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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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1 概況 2007 年版《重型機械標準》 (以下簡稱新《重標》 )第一卷第 3 部分“通用技術條件” ,共編入標準 二十六項。其中包括:生產設備安全衛(wèi)生設計標準一項,重型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JB/T5000.1 ~15-2007 及 JB/ZQ4722-2006 十六項,液壓、氣動系統(tǒng)通用技術條件三項, 以及運輸包裝方面的標準六項。 與 1998 年版《重型機械標準》 (以下簡稱原《重標》 )第一卷第三部分“通用技術條件”的項目相比,刪除了一 項標準,增加了五項標準,該套標準包含從原材料、外購件、鑄件、焊件、鍛件、切削加工件、配管、 涂裝、裝配到產品包裝全生產過程中各主要工序通用的,也是必須執(zhí)行的技術規(guī)范。是新《重標》的重 點部分。新、舊《重標》通用技術條件標準項目對照。見表 1。 表 1 序 號 新《重標》(共 26項) 原《重標》(共 22 項) 標準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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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1 概況 2007 年版《重型機械標準》 (以下簡稱新《重標》 )第一卷第 3 部分“通用技術條件” ,共編入標 準二十六項。其中包括:生產設備安全衛(wèi)生設計標準一項,重型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JB/T5000.1 ~ 15-2007 及 JB/ZQ4722-2006 十六項,液壓、氣動系統(tǒng)通用技術條件三項,以及運輸包裝方面的標準 六項。與 1998 年版《重型機械標準》 (以下簡稱原《重標》 )第一卷第三部分“通用技術條件”的項 目相比,刪除了一項標準,增加了五項標準,該套標準包含從原材料、外購件、鑄件、焊件、鍛件、 切削加工件、配管、涂裝、裝配到產品包裝全生產過程中各主要工序通用的,也是必須執(zhí)行的技術 規(guī)范。是新《重標》的重點部分。新、舊《重標》通用技術條件標準項目對照。見表 1。 表 1 序 號 新《重標》(共 26 項) 原《重標》(共 22項) 標準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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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號:0020-1993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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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號:0020-1993 2100433B
建筑機械裝備程度亦稱“建筑機械裝備系數(shù)”或“建筑機械裝備率”。在一定時期內 (通常為一年)施工單位每一生產勞動者平均擁有的建筑機械設備的數(shù)量。機械裝備程度指標,按其用來表明機械設備總量的指標不同,一般有兩種,即勞動技術裝備率,也稱勞動技術裝備系數(shù),是施工單位每一生產勞動者平均擁有的建筑機械設備的價值;勞動動力裝備率,又稱勞動動力裝備系數(shù),它是每一生產勞動者平均擁有的建筑機械設備的動力數(shù)。式中,“施工單位自有機械設備”,是指該單位有所有權并列入固定資產的、處于不同技術狀況的各種生產用機械設備,包括其自用的和出租或出借給外單位使用的施工機械、附屬輔助生產設備和運輸設備等,但不包括非生產用設備以及從外單位租人和借入的生產用機械設備。
自有機械設備的價值可分別按原值和凈值計算。鑒于機械設備在報廢前,其價值通過折舊面不斷減少,但它基本上仍可保持其原來的使用價值和生產能力,因此,用機械設備原值計算勞動技術裝備率,比之用凈值計算,可更確切地反映勞動者所平均擁有的機械設備的數(shù)量。自有機械設備的總動力數(shù),包括機械設備本身的動力數(shù),以及不屬機械設備組成部分但為它們服務的單獨動力設備 (如電動機等) 的動力數(shù),但電焊機、變壓器、鍋爐等設備通常不計算動力數(shù)。機械設備的動力按設計能力或查定能力計算,并統(tǒng) 一用馬力數(shù)表示。施工單位的職工平均人數(shù),包括全部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臨時職工和計劃外職工的平均人數(shù),而且根據(jù)觀察的目的不同,可以計算全部職工的技術裝備率和動力裝備率,也可僅計算全部工人或建筑安裝工人的技術裝備率和動力裝備率。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