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順德區(qū)實施《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若干規(guī)定
格式:pdf
大?。?span id="1huy4b1"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23KB
頁數(shù):4P
人氣 :81
4.6
附件 2 1 佛山市順德區(qū)實施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若干規(guī)定 第一條 為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 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 加強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 根據(jù)《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建設 部令第 91 號)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結合順德區(qū)實際, 制訂本規(guī) 定。 第二條 凡在本區(qū)范圍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 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zhèn)市 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規(guī)定,辦理 施工許可手續(xù),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后,方準進場施工。 工程投資額在 30 萬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積在 300 平方米以上的 非自建自用的建筑工程,應當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單位工程分解為若干限額以下 的工程項目分別領取施工許可證,以規(guī)避資質管理、招投標、施工 圖審查、委托監(jiān)理等。 第四條 按規(guī)定應招投標的工程沒有招
關于實施《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辦法》若干規(guī)定
格式:pdf
大?。?span id="ktmkucb"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6KB
頁數(shù):3P
關于實施《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辦法》若干規(guī) 定 來源: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網(wǎng)站日期:2004-06-09 第一條為實施《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 第139號令,以下簡稱《辦法》),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制定本 規(guī)定。 第二條市建設委員會負責全市實施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工作。按照市 政府規(guī)定,市建設委員會可以進行區(qū)、縣建設委員會實施建筑工程施工 許可工作的試點。 第三條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 第四條《辦法》第二條中所指"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和"建筑 面積300平方米以上",含30萬元、300平方米本數(shù)在內。 《辦法》第二條中所稱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工程投 資額"是指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附件注明的投資概算。房屋裝飾裝修工程 的工程投資額以施工承包合同價為準。 第五條房屋建筑工程新建、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格式:pdf
大?。?span id="a7oo1zs"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179KB
頁數(shù):2P
4.4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zhèn)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fā)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格式:pdf
大小:65KB
頁數(shù):2P
4.6
●新法規(guī) 掘鎘譬觀.1麗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71號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維 護建筑市場秩哼,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 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 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 的線路、管遭、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zhèn)市政基礎設施 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依照率辦法的規(guī) 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民政府建設行政主 管部『j(以下簡稱發(fā)證機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 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 許r證。省、自清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 部門可以根據(jù)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誦整, 并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按照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格式:pdf
大?。?span id="sg5byrf"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229KB
頁數(shù):3P
4.7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71號《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已于1999年10月14日經(jīng)第16次部常務會議通過,現(xiàn)予以發(fā)布,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格式:pdf
大小:87KB
頁數(shù):3P
4.4
帶有壟斷性的服務收費和指定銷售的裝置器具等價 格,清理整頓后,由物價部門按管理權限審批,未經(jīng) 批準的,一律停止執(zhí)行。 (二)對于國家已經(jīng)明令取消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和政府性基金項目,不得繼續(xù)征收,違者要堅決予以 嚴肅查處。 (三)清理整頓期間,各地一律不得出臺涉及公 共汽車、電車、小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的行政事業(yè)性 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今后確需開征涉及公共汽 車、電車、小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項目,應一律報省政府,在征得財政部、國家計委同 意后,方可批準。 (四)加強對公共汽車、電車、小公共汽車和出 租汽車的各種檢驗、檢測及其收費的管理。任何部門 和單位不得對公共客運車輛進行沒有法律、法規(guī)依 據(jù)的檢驗、檢測,并收取費用。 十、通力協(xié)作,整頓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一)公安部門要在建設、交通等部門積極配合 下,集中力量解決出租汽車和小公共汽車影響當?shù)?/p>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格式:pdf
大?。?span id="4pbuhbj"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10KB
頁數(shù):6P
4.6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已經(jīng)第13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現(xiàn)予發(fā)布,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部長姜偉新 2014年6月25日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 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制定 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 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 鎮(zhèn)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 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 (以下簡稱發(fā)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 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jù)當?shù)氐膶嶋H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 并報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格式:pdf
大?。?span id="4c3knb6"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51KB
頁數(shù):5P
4.8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 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制定本辦法。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 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zhèn)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 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 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fā)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 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可以 根據(jù)當?shù)氐膶嶋H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并報國務院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格式:pdf
大?。?span id="1mp6o9p"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93KB
頁數(shù):2P
4.4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制定本辦法。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格式:pdf
大?。?span id="xmxqmq0"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83KB
頁數(shù):未知
4.3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格式:pdf
大小:8KB
頁數(shù):4P
4.3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 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條例》和建設 部第71號令《建筑工程許可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 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在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各類建筑工程(包括新 建、擴建、改建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細 則等有關規(guī)定,向管理工程的縣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以下簡稱發(fā)證機關)申請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本細則所稱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 工程、各類專業(yè)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和裝飾裝修工程。 工程投資額在2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 的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但屬于基礎 設施、公用事業(yè)等關系社會公共利
山東省實施《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細則
格式:pdf
大?。?span id="gows7rf"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18KB
頁數(shù):3P
4.6
首頁>政策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正文 山東省實施《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細則 2001-2-211:9【大中小】【打印】【我要糾錯】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 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山東省建筑市場管 理條例》和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 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zhèn)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 按照本細則的規(guī)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 證。 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應到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第三條建筑工程施工許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格式:pdf
大小:7KB
頁數(shù):3P
4.7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建設廳 【頒布日期】:1999-02-02 【正文】: 【題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建設廳 【頒布日期】1999.02.02 【生效日期】1999.03.01 【失效日期】 【時效性】有效 【注】一九九九年一月十八日經(jīng)建設廳廳長辦公會議通過 全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確保工程建設活動正常進行,依據(j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建筑市場管理條例》,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定程序對建筑工程開工條件進行審查的行政 許可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筑工程項目開工建設的法律憑證。 第三條凡在自治區(qū)按行政建制設立的市、鎮(zhèn)規(guī)劃區(qū)范圍以內投資20萬元以上、規(guī)劃區(qū)范圍以外投資50萬元以上的 新
山東省實施《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細則
格式:pdf
大?。?span id="7l9quyt"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19KB
頁數(shù):3P
4.6
山東省實施《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細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 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山東省建筑市場管 理條例》和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 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zhèn)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 按照本細則的規(guī)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 證。 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應到省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第三條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實行分級管理: (一)省定重大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許可證,經(jīng)工程所在地設區(qū)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格式:pdf
大?。?span id="1g8jfgz"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19KB
頁數(shù):3P
4.5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是為了加強對建 筑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四 川省建筑管理條例》和建設部第71號令《建筑工程許可管理辦法》 的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而制定的,下面是下面帶來的關于公路工程施 工許可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介紹以供參考。 在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各類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 前應當依照本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向管理工程的縣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 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本細則所稱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 工程、各類專業(yè)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和裝飾裝修工程。 工程投資額在2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建 筑工程,建設單位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但屬于基礎設施、公
25山東省實施《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細則
格式:pdf
大小:9KB
頁數(shù):5P
4.3
山東省實施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細則 魯建發(fā)[2000]71號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 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 質量管理條例》、《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和建設部(建筑工程施 工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 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zhèn)市政基礎設 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按照本細則的規(guī)定,向工程所在 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 施工許可證,但應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第三條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實行分級管理: (一)省定重大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許可證,經(jīng)工程所在地設區(qū)的市 建設
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2005)
格式:pdf
大?。?span id="qb9exye"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10KB
頁數(shù):7P
4.7
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建筑工程管理,確保建筑工程的質量和 安全,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條例》 和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 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本省行政區(qū)域內,投資額在30萬元及其以上 或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 設施的建造、裝飾裝修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 裝,以及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許可,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省、設區(qū)市和縣(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 部門(以下簡稱發(fā)證機關)負責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頒發(fā) 和監(jiān)督管理。 第四條除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 告的建筑工程外,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必須申請領取 施工許可證。 未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施工單位不得進行工程施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工 程項目分解
3山東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格式:pdf
大小:46KB
頁數(shù):8P
4.7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印發(fā)《山東省建筑工程施 工許可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建發(fā)[2015]4號 各市住房城鄉(xiāng)建委(建設局)、市政公用局,泰山、嶗山、博山、青 州、蒙山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 現(xiàn)將《山東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印發(fā)給你們, 請遵照執(zhí)行。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15年6月23日 山東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建筑活動監(jiān)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 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 程質量管理條例》、《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 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 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城鎮(zhèn)市政基礎 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向工 程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縣(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以 下簡稱發(fā)證機關)申請領
(住建部令第18號)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格式:pdf
大?。?span id="sem1mxi"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27KB
頁數(shù):3P
4.5
索引號:000013338/2014-00514主題信息:其他 發(fā)文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生成日期:2014年06月25日 文件名稱: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有效期:2014年10月25日生效 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令第18號主題詞: 廢改立情況: 2018年9月28日依據(jù)《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令第42號)修改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已經(jīng)第13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予發(fā)布,自2014年10月25日起 施行。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部長姜偉新 2014年6月25日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jù)
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格式:pdf
大小:9KB
頁數(shù):5P
4.7
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建筑工程管理,確保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條例》和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 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本省行政區(qū)域內,投資額在30萬元及其以上或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及 其以上的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飾裝修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 裝,以及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許可,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省、設區(qū)市和縣(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fā)證機關)負 責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監(jiān)督管理。 第四條除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外,建筑工程開工 前,建設單位必須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未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施工單位不得進行工程施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分解成若干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2015)
格式:pdf
大小:244KB
頁數(shù):6P
4.6
歡迎共閱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 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 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zhèn)市政基 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向工程所 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fā)證機關)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 主管部門可以根據(jù)當?shù)氐膶嶋H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并報國務院住房城 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 工許可證。 第三條本辦法規(guī)定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未取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新
格式:pdf
大小:265KB
頁數(shù):7P
4.5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維護建筑市 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 國建筑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 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 備的安裝,以及城鎮(zhèn)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 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fā)證機關)申 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 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qū)、 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jù)當?shù)氐膶?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并報國務院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 門備案。 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 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三條本辦法規(guī)定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筑 工程未取得
文輯推薦
知識推薦
百科推薦
職位:土建施工員
擅長專業(yè):土建 安裝 裝飾 市政 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