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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對工人培訓工作采取新的政策規(guī)定和優(yōu)惠措施:(1)省政府撥款50萬元,用于扶持省級主管部門主辦的技工學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市(地)勞動局技工學校改善辦學條件。省建立職業(yè)技術教育專項補助資金,用于重點扶持一批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的基礎建設和專業(yè)教育設施,并要求各市、地、縣也相應籌集必要的資金。(2)對技校招生難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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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公 路 路 政 管 理 協(xié) 議 書 紹縣路政協(xié)字 [ ]第 號 甲方:紹興縣公路管理段 乙方: 事因:乙方因 的需要,申請在 公 路 K+ m 路段 側 設置 式樣的臨時性 非公路標志(廣告設施)。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 及其 《實施細則》、《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等法律規(guī)范的規(guī)定及省、市關于 公路沿線臨時性非公路標志(廣告設施)的設置要求,特簽訂協(xié)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 公路 K+ m 路段 側公路用 地內(nèi)滴水距公路邊緣 m 處設置 式樣的 面體臨時性非公路標 志(廣告設施),凈空高度為 m ,規(guī)格為長 m 、寬 m ,計 m 2。 二、乙方及其委托方應嚴格按許可決定及本協(xié)議書的要求設置臨時性非 公路標志(廣告設施),不得任意改動,如確需改動或更換臨時性非公路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