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臭氧箱符合GB/T7762-2003 GB/T3642-92 等標準。
多功能臭氧箱箱體結構
箱體采用數控機床加工成型,造型美觀大方,無反作用門拉手,操作簡便。
內膽為進口優(yōu)質鏡面不銹鋼板。
保溫材質:高密度玻璃纖維棉.
攪拌系統(tǒng):采用長軸風扇電機,耐高低溫之不銹鋼多翼式葉輪,以達強度對流垂直擴散循環(huán).門與箱體之間采用雙層耐高溫之高張性密封條以確保測試區(qū)的密閉
機器底部采用高品質可固定式PU活動輪.
觀察窗采用多層中空鋼化玻璃,內側膠合片式導電膜 內置360度旋轉樣品架(轉速1轉每分鐘)
進口數顯觸摸按鍵,PID微電腦SSR溫度控制器
精度:0.1℃(顯示范圍)
解析度:±0.1
感溫傳感器:PT100鉑電阻測試器;
控制方式:
熱平衡調溫方式;
溫度控制采用P . I . D系統(tǒng)同頻道協(xié)調控制
具有自動演算的功能,可減少人為設定
如果空氣給氧直接接通電源并按下開關鍵,如果給水加氧請加上導管即可。 臭氧 是已知可利用最強的氧化劑之一。臭氧呈現(xiàn)突出的殺菌、...
海爾挺不錯的,多功能臭氧機出氧量比普通臭氧機更大!性能比普通臭氧機更穩(wěn)定耐用!壽命是普通臭氧機的兩倍!最新的款式!超強的功能!!豪華的外觀?。。?/p>
食品制藥廠工業(yè)用的臭氧消毒機廣州環(huán)偉臭氧發(fā)生器可以考慮選用,希望對你有幫助。
1.溫度范圍 :0℃~70℃
2.濕度范圍:≥65%R.H
3.臭氧濃度:0~200PPm、0~500PPm
4.溫度波動度 :±0.5℃
選型
型號 | QL-100 | QL-225 | QL-500 | QL-800 | BJYSL-QL-010 |
工作室尺寸 D×W×H | 450×450×450 | 500×600×750 | 700×800×900 | 1000×800×1000 | 1000×1000×1000 |
外形尺寸 D×W×H | 1060×880×1670 | 1110×1030×1870 | 1130×1410×2020 | 1610×1430×2120 | 1610×1430×2120 |
總功率 | 307KW | 4.2KW | 4.7KW | 5.7KW | 6KW |
凈重 | 185kg | 235kg | 295kg | 385kg | 435kg |
溫度范圍 | 25℃~65℃ |
適度范圍 | 50%~95%R·H |
臭氧濃度 | 50~500pplm 100~500ppm |
溫度波動度 | ±0.5℃ |
臭氧控制精度 | ±10% |
樣架轉速 | 360度旋轉樣品架(轉速1轉每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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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pan id="usdknm4" class="single-tag-height">348KB
頁數: 20頁
評分: 4.4
該系列產品主要應用于水箱內液體及殘留空氣的殺菌, 可以有效的防止二次污染, 維持水箱的潔 凈度。此類型的殺菌器適用于分質供水、 電子、制藥、食品、化妝品等需要分段分時供水的行業(yè)。 該系類產品具有安裝使用方便,殺菌率高等特性。 一種浸沒式紫外線水體殺菌器, 由一個紫外線燈管和一個燈管連接座構成, 燈管的上端固定 密封設置在連接座中, 連接座的外側固定設置有一個擱, 燈管的下端與一個配重桶連接, 配 重桶中設置有比重大于水的顆粒物。 將紫外線燈管浸沒在水中, 容器中的水經過紫外線燈管 的照射,大量細菌中維持生命的核蛋白中的核酸分子發(fā)生性變而破壞生理活性, 達到細菌學 上的安全水質。 本實用新型利用紫外線燈管對水體殺菌, 利用擱使紫外線燈管在液面中保持 高度,利用配重桶使紫外線燈管不受水流擾動而保持垂直并調節(jié)紫外線燈管在水中的深度, 殺菌效果理想,可廣泛適用于醫(yī)藥、食品、飲料、化學等行業(yè),也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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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pan id="1musmhk" class="single-tag-height">348KB
頁數: 5頁
評分: 4.7
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 質量分級編輯 環(huán)境空氣質量功能區(qū)分類 環(huán)境空氣功能區(qū)分為二類: 一類區(qū)為自然保護區(qū)、風景名勝區(qū)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qū)域; 二類區(qū) 為居住區(qū)、商業(yè)交通居民混合區(qū)、文化區(qū)、工業(yè)區(qū)和農村地區(qū)。 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分級 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分為二級 一類區(qū)執(zhí)行一級標準 二類區(qū)執(zhí)行二級標準 GB編輯 4.2 環(huán)境空氣功能區(qū)質量要求一類區(qū)適用一級濃度限值, 二類區(qū)適用二級濃度限值。 一、 二類環(huán)境空氣功能區(qū)質量要求見表 14.3 本標準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國實施。基本 項目(表 1)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其他項目(表 2) 即 0.123ppm~0.155ppm 由國務院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實施方式。 4.4 在全國實施本標準之前, 國務院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 《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lián)防 聯(lián)控工作改善區(qū)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 等文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