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日本工程院 | 外文名 | The Engineering Academy of Japan,EA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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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 小林喜光 | 所屬國家 | 日本 |
院士總數 | 731名 | 外籍院士 | 21名 |
日本工程院專業(yè)領域包括:機械工程,信息?電氣電子工程,化學?材料工程,建筑工程,資源?能源工程,物理系,生命系,經營?政策系等8個。
1、周緒紅
2019年8月6日,重慶大學原校長、土木工程學院教授,中國工程院院士周緒紅收到日本工程院阿部博之院長的通知,祝賀他當選為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
2、李頡
近日,上海交通大學電子信息與電氣工程學院計算機系李頡教授收到日本工程院阿部博之院長通知,通知他當選為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
3、邱建輝
4、聶建國
5、葛漢彬
6、刁東風
7、蔣宇靜
8、郭書祥
9、薛松濤
10、施建明
11、陳飛勇
12、胡振江
13、陳強
14、沈振江
15、吳智深
16、張峻屹
17、金群
18、汪發(fā)武
19、高偉俊
20、胡振江
21、董勤喜
金群 |
院長:小林喜光
常務副院長:小泉英明
副院長:Yuko Harayama 2100433B
1987年,日本工程院成立。
1990年,加盟國際工程院聯盟。
1997年起,參與組織中日韓三國工程院圓桌會議。
剛開始都苦,成了領導就好了
四川省第三測繪工程院又名國家測繪局第六地形測量隊、國家測繪局地下管線勘測工程院,成立于1975年,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北部新城——新都區(qū),是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四川測繪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國家首批甲級測繪單位...
我覺得,個人能力多少,就能拿多少。自己沒得能力,不能指望別人給你很高工資。這個道理在哪里都是通用的。國企工資都是基本工資加平時的獎金,還有年終獎。在辦公室和在項目上工資肯定不一樣,工資什么的每年好像都...
中國工程院院徽以漸變藍色、漸變紅色、黃色為主色調,構成斜對稱條紋狀的正方形,中間是藍、紅、黃漸變的斜對稱條紋構成的立體環(huán)形,環(huán)形內有“中國工程院”黑色字體和其白色字體的英文簡稱“CAE”。
中國工程院按照“服務決策、適度超前”的原則,以服務黨和政府決策為宗旨,以工程科技戰(zhàn)略咨詢?yōu)橹鞴シ较颍y籌協調科技服務、學術引領、人才培養(yǎng),堅持高起點推進、高水平建設,著力建設“創(chuàng)新引領、國家倚重、社會信任、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科技創(chuàng)新智庫,以科學咨詢支撐科學決策,以科學決策引領科學發(fā)展。
中國工程院的主要任務是促進全國工程科學技術界的團結與合作,推動中國工程科學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加強工程科學技術隊伍和優(yōu)秀人才的建設與培養(yǎng),為國民經濟的持續(xù)發(fā)展服務。
據2016年10月中國工程院官網顯示,中國工程院由院士大會、主席團、院領導、7個專門委員會、9個學部、與內設機構等組成。
院士大會:中國工程院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院士參加,每逢公歷雙年份6月第一周舉行。
主席團:院士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領導機構,主席團由院長、副院長、當然成員、各學部主任和若干名經院士大會直接選舉的成員組成。院長為主席團執(zhí)行主席,主持主席團會議。
專門委員會:院士增選政策委員會、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咨詢工作委員會、科技合作委員會、學術與出版委員會、教育委員會、產業(yè)工程科技委員會
學部:機械與運載工程學部,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部,化工、冶金與材料工程學部,能源與礦業(yè)工程學部,土木、水利與建筑工程學部,環(huán)境與輕紡工程學部,農業(yè)學部,醫(yī)藥衛(wèi)生學部,工程管理學部
內設機構:辦公廳(下設院長辦公室、機關黨委(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行政后勤處(綜合處)、政策研究處、宣傳處、人事處、財務處、信息中心、知識中心辦公室)、一局(下設教育處(綜合處),咨詢處,機械與運載工程學部辦公室,化工、冶金與材料工程學部辦公室,能源與礦業(yè)工程學部辦公室)、二局(下設增選處(綜合處),科學道德處,土木、水利與建筑工程學部辦公室,環(huán)境與輕紡工程學部辦公室,農業(yè)學部辦公室)、三局(下設科技合作處(綜合處)、學術與出版辦公室、主編室、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部辦公室、醫(yī)藥衛(wèi)生學部辦公室、工程管理學部辦公室)、國際合作局(下設綜合處、一處、二處)
公共支撐單位:中國工程院咨詢服務中心、中國工程科技知識中心、戰(zhàn)略研究聯盟、各地院士工作服務中心
院士數據概覽
截至2021年11月,中國工程院共有院士887人,其中機械與運載工程學部128人,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部130人,化工、冶金與材料工程學部111人,能源與礦業(yè)工程學部123人,土木、水利與建筑工程學部99人,環(huán)境與輕紡工程學部60人,農業(yè)學部80人,醫(yī)藥衛(wèi)生學部121人,工程管理學部64人(其中跨學部院士29人) 。
院士大會
截至2014年6月,中國工程院院士大會已舉辦十二次。院士大會的職能為:審議并批準工程院的工作報告;制定和修訂《中國工程院章程》;決定學部的設置與調整;選舉院長、副院長及若干名主席團成員;開展學術活動,討論重大工程科學技術問題;討論、審議院士大會常設領導機構提出的其它議題和議案。
院士增選
根據《中國工程院章程》的規(guī)定,在工程科學技術方面作出重大的、創(chuàng)造性的成就和貢獻,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國國籍的高級工程師、研究員、教授或具有同等職稱的專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省以及僑居他國的中國籍專家),可被提名并當選為院士;具有很高的工程科學技術水平和在國際上享有良好聲譽,對中國工程科學技術事業(yè)發(fā)展做出貢獻或在促進我國工程科學技術界國際交往方面有重要作用的外國籍專家、學者,可被提名并當選為中國工程院外籍院士。
對年滿80周歲的院士授予資深院士稱號。增選院士每兩年進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后進行,并由主席團決定。外籍院士增選與中國國內院士增選同期進行,必須獲得不少于五位院士的提名,外籍院士如取得了中國國籍,可轉為本院院士。
截至2015年,院士增選共有1010人,外籍院士增選共有53人。其中,1994年院士增選96人,1995年院士增選222人,1996年院士增選20人、外籍院士增選7人,1997年院士增選116人,1999年院士增選112人,2001年院士增選81人、外籍院士7人,2003年院士增選58人、外籍院士增選4人,2005年院士增選50人、外籍院士增選6人,2007年院士增選32人、外籍院士增選3人,2009年院士增選48人、外籍院士增選6人,2011年院士增選54人、外籍院士增選6人,2013年院士增選51人、外籍院士增選6人,2015年院士增選70人、外籍院士增選8人。 2019年,增選75位院士和29位外籍院士 。
放棄、撤銷院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其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的規(guī)定,院士加入外國國籍后,即為自動放棄院士稱號。
《中國工程院章程》的規(guī)定:當院士的個人行為違反科學道德或品行不端,嚴重影響院士群體和工程院聲譽時,應勸其放棄院士稱號。當院士的個人行為涉及觸犯國家法律,危害國家利益時,或涉及喪失科學道德,背離了院士標準時,應撤銷其院士稱號;院士本人提出辭去院士稱號的辭呈,經主席團審查認可后生效,并通報全體院士。
2014年4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副總干事默哈邁德先生訪問中國工程院。
2016年1月25日,中哈制造業(yè)交流會在中國工程院218會議室召開。 3月21日,中國工程院與沙特阿美石油公司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10月12日,瑞典新任駐華大使林戴安女士訪問中國工程院。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中國工程院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根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和黨中央對院士隊伍建設及國家高端智庫建設的有關要求,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中國工程院是國務院直屬事業(yè)單位,是中國工程科學技術界的最高榮譽性、咨詢性學術機構,為正部級。
第三條 本規(guī)定確定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等,是中國工程院機構職責權限、人員配備和工作運行的基本依據。
第四條 中國工程院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工程科技領域院士隊伍建設和戰(zhàn)略咨詢的政策及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中央對中國工程院各項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開展本院院士(含外籍院士)增選和退出工作;加強院士隊伍作風和學風建設。
(二)圍繞經濟社會發(fā)展特別是工程科技發(fā)展中的重大問題,開展戰(zhàn)略咨詢研究與評估,為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相關部門、地方提供決策咨詢建議。
(三)開展工程科技領域學術交流,加強學術引領;促進工程科技領域廣泛合作;代表中國工程科技界參加相關國際組織活動。
(四)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五條 中國工程院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機關黨委)。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安全、機要、保密、檔案、督辦、信訪、新聞宣傳、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后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干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干部等工作。
(二)一局。負責全院院士隊伍建設統籌協調工作。擬訂院士增選相關政策,承擔組織開展全院院士增選和退出工作。承擔院士隊伍作風和學風建設工作。承擔所聯系學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三)二局。負責全院戰(zhàn)略咨詢研究與評估工作的歸口管理。研究擬訂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草案,擬訂相關工作規(guī)劃計劃草案,統籌推進規(guī)劃計劃的實施和績效評估。承擔所聯系學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四)三局。負責全院科技合作、學術活動和出版工作的歸口管理。負責統籌院部、院地、院企等合作。擬訂學術活動年度計劃草案。牽頭組織刊物建設及相關出版工作。承擔所聯系學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五)國際合作局(港澳臺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相關國際組織活動和有關國際學術交流合作活動。聯系服務外籍院士。承擔涉港澳臺地區(qū)的學術交流與合作事宜。
第六條 中國工程院機關事業(yè)編制96名。設院長1名,副院長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8名(含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第七條 中國工程院所屬事業(yè)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guī)定。
第八條 本規(guī)定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
根據機構編制管理權限,由中國工程院決定、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備案的機構編制事項,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 本規(guī)定自2021年6月13日起施行。
截至2012年2月,中國工程院教育委員會和工程研究院所研究生教育學術委員會多年來圍繞國家工程科技人才培養(yǎng)和隊伍建設的戰(zhàn)略需求,先后組織開展多項咨詢研究,并在加強同教育界、產業(yè)界和科技界的聯系、加強工程教育國際交流,推動工程教育領域的制度建設和人才培養(yǎng)。
自2010年開始,中國工程院與教育部聯合開展“工程科技人才培養(yǎng)研究專項”,聯合推動了“高等學校與工程研究院所聯合培養(yǎng)博士生試點工作”等。
聯合培養(yǎng)博士生試點
2010年與8家高校和8家研究院所參加了試點,當年下達聯合培養(yǎng)指標88名;2011年與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yè)大學、北京林業(yè)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礦業(yè)大學(北京)、華北電力大學、東北大學、同濟大學、河海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共18家高校和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國石油勘探開發(fā)研究院、機械科學研究總院、鋼鐵研究總院、中國水利水電科學院研究院、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北京礦冶研究總院、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中國農業(yè)科學研究院、中國農業(yè)機械化科學研究院、中國林業(yè)科學研究院、中國環(huán)境科學研究院、煤炭科學研究院、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總院、昆明物理研究所共18家研究院所參加試點,當年下達聯合培養(yǎng)指標210名。2012年與29家高校和34家研究院所參加試點,當年下達聯合培養(yǎng)指標410人。
光華工程科技獎
根據《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由中國工程院作為承辦機構,由境內外個人及機構捐助,設立光華工程科技獎,獎勵在工程科學技術發(fā)展中做出貢獻的人員,并組成理事會。對在工程科學技術及管理領域取得突出成績和重要貢獻的華人工程師、科學家給予獎勵,激勵其從事工程科技研究、發(fā)展、應用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獎項包括“工程獎”、“青年獎”、“成就獎”等。截至2015年8月,共有有捐贈1000萬元人民幣和100萬港幣。
與法國工程院合作成立上海大學中歐工程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