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規(guī)范 | 外文名 | Specification for deployment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separation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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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號 | DB4403/T 73-2020 | 發(fā)布日期 | 2020-08-25 |
實施日期 | 2020-10-01 | 代替標準 | SZDB/Z 152-2015 |
中國標準分類號 | Q86 | 國際標準分類號 | 13.030.50 |
技術歸口 |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 批準發(fā)布部門 | 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提出部門 |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 行業(yè)分類 |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 | 管理標準 | 性????質 | 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tài) | 現行 |
地方標準《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規(guī)范》(DB4403/T 73-2020)規(guī)定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和暫存點、生活垃圾轉運站(中轉點)、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車輛等設施設備配置和維護要求,以及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方式要求。該標準適用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配置和維護。該標準不適用于建筑廢棄物、病死畜禽、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以及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受控地區(qū)的生活垃圾。
GB 18597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類標志 GB/T 25175 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術要求 CJ/T 227 有機垃圾生物處理機 |
CJJ/T 47 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guī)范 HJ 2025 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guī)范 DB4403/T 58 生活垃圾收集和運輸規(guī)范 SZDB/Z 233 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營規(guī)范 SZDB/Z 326 廢舊織物回收及綜合利用規(guī)范 |
參考資料:
自2015年頒布施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管理辦法》以來,深圳市逐步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的“深圳模式”。深圳市標準化技術指導性技術文件《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標準》(SZDB/Z152-2015)對于指導分類設施設備建設、分類分層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標準》(SZDB/Z152-2015)出臺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起步階段,相關要求已經滯后,不適合繼續(xù)用于指導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為貫徹《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等法規(guī)政策,推廣深圳市2015年以來生活垃圾分類的有效經驗,進一步規(guī)范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配置,對《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標準》(SZDB/Z152-2015)進行修訂。
地方標準《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規(guī)范》(DB4403/T 73-2020)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提出并歸口。
該標準自2019年3月13日啟動,4月對深圳市垃圾分類投放點、收集端、轉運和處理端等垃圾分類的全流程進行了實地調研,2019年5~6月對中國國內典型城市垃圾分類投放點、收集端和處理端進行了實地調研,6月30日提交《2019年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標準制度修訂項目調研報告》,7月提交初稿,2019年8~9月間對初稿進行多次修訂,9月27日提交征求意見稿。之后,根據專家意見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審稿。
2020年8月25日,地方標準《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規(guī)范》(DB4403/T 73-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
2020年10月1日,地方標準《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規(guī)范》(DB4403/T 73-2020)實施。
地方標準《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規(guī)范》(DB4403/T 73-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guī)則起草。
地方標準《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規(guī)范》(DB4403/T 73-2020)代替《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標準》(SZDB/Z 152-2015),與《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標準》(SZDB/Z 152-2015)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差異如下:
新增引言,說明了標準修訂的意義;
修改了范圍、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
刪除了總則;
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的全過程管理原則,對投放點、暫存點、轉運站(中轉點)、收集運輸車輛、分類處理方式作出要求,用投放點代替了原標準中的常設收集點,用暫存點替代了原標準的收集站,刪除了資源回收日的相關規(guī)定,調整了對投放點、暫存點的要求,細化了對轉運站(中轉點)、收集運輸車輛、分類處理方式的要求;
新增了設施設備維護的相關要求;
調整簡化了原標準附錄中的分類標志和收集容器圖例。
起草單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事務中心、生態(tài)環(huán)境部華南環(huán)境科學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劉榮杰、李水坤、盧加偉、張捷報、黃沅清、陳紅忠、吳遠明、洪澄泱、潘二波、海景、甘文、秦藝兮、劉青、蔡小河、姜建生。
客房專用寧靜型吸塵器、餐飲大容量型吸塵器、美國威奇洗地毯機等清潔設備。格利特餐飲專用清潔劑、客房清潔劑、洗衣房清潔劑等名優(yōu)清潔劑產品??头糠哲?、布草車、客房專用垃圾桶、熱水壺等客房用品。
公共設施設備在交付使用后,物業(yè)就要管理,只是出現問題由開發(fā)商和施工單位維修,根據不同的項目一般保修1-3年,防水保修5年,保修期到后,由物業(yè)組織維修,費用從公共維金中支出。業(yè)主戶內在保修期內可以向物業(yè)...
我檢測過增城碧桂園的消防設施,是幾棟高層單元住宅樓,具體建筑高度和層數我記了,1-2層是相連通的裙樓,屬商住樓。樓層里的主要消防設施有:室內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消火栓按鈕、消防警鈴、消防廣播、應急燈...
前言 |
Ⅱ |
---|---|
引言 |
Ⅲ |
1 范圍 |
1 |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
1 |
3 術語和定義 |
1 |
4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和暫存點 |
3 |
5 生活垃圾轉運站(中轉點) |
5 |
6 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車輛 |
6 |
7 生活垃圾處理方式 |
7 |
8 設施設備的維護 |
7 |
附錄A(規(guī)范性附錄)生活垃圾分類標志 |
8 |
附錄B(規(guī)范性附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 |
14 |
附錄C(資料性附錄)集中分類投放點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
16 |
附錄D(規(guī)范性附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車輛 |
18 |
參考文獻 |
20 |
參考資料:
為確保該標準的順利實施,切實保障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發(fā)揮實效,建議:
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職責,建立有效的績效考核機制;
加強宣傳引導,讓廣大人民群眾認識到實行垃圾分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過有效的督促引導,讓更多人行動起來,培養(yǎng)垃圾分類的好習慣;
強化關鍵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管。重點加強對分類投放點投放行為、分類收集點、分類處理設施等關鍵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切實做到前端分類的垃圾后端不混收、分別資源化利用;
政府相關部門為專業(yè)企業(yè)分類收集點和處理點選址困難等問題提供支持。
地方標準《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規(guī)范》(DB4403/T 73-2020)的制定,為深圳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提供了政策和技術支持,作為《深圳經濟特區(qū)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的配套標準,為管理條例的有力實施提供了抓手?!渡罾诸愒O施設備配置標準》對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和轉運、分類處理等全流程提出了要求,有利于分類垃圾真正實現資源化利用,從而達到源頭減量的目的,破解“垃圾圍城”的危機。該標準的實施有助于深圳市垃圾分類工作的推進,有助于提高社會公眾的環(huán)保意識、養(yǎng)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更有助于提高環(huán)境質量,提高城市生態(tài)文明水平,打造國家生態(tài)文明的先行示范區(qū)。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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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資料歡迎閱讀 1 [** 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配置標準 (試行) ]生活垃圾分類 ** 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配置標準 (試行) 1 總則 1.1 為規(guī)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配置, 根據《 ** 市生活垃圾分 類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標準。 1.2 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的配置應符合規(guī)劃要求, 堅持布 局合理、節(jié)能環(huán)保、干凈適用、便于管理,有利于環(huán)境衛(wèi)生作業(yè)和污 染控制。 1.3 本標準規(guī)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配置的基本要求。 1.4 本標準適用于 **市城市建成區(qū)。 1.5 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配置除應符合本標準外, 尚應符 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2.1 生活垃圾 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 中產生的固體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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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類制度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關于統(tǒng)籌推 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xié)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牢固樹 立和貫徹落實創(chuàng)新、協(xié)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fā)展理念,加快建立 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tǒng),因地制 宜,不斷完善垃圾分類體系建設, 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推進綠色發(fā)展 的重要舉措,不斷完善中心的管理和服務,創(chuàng)造優(yōu)良的就診環(huán)境。 (二)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全民參與。落實本中心主體責任,強化公共機構和企業(yè)示 范帶頭作用,引導居民逐步養(yǎng)成主動分類的習慣, 形成全社會共同參 與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 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綜合考慮各地氣候特征、 發(fā)展水平、生活習慣、 垃圾成分等方面實際情況, 合理確定實施路徑, 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 類。 完善機制,創(chuàng)新發(fā)展。充分發(fā)揮市場作用, 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
《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規(guī)范》(DB5101/T 3-2018)規(guī)定了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的總則、生活垃圾分類類別、垃圾分類收集設施設備、垃圾分類運輸設施設備、垃圾分類處置設施設備、標志及設施設備圖例。該標準適用于成都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設置及標志。
《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規(guī)范》(DB5101/T 3-2018)有利于進一步補充和完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置的相關規(guī)定,指導和規(guī)范分類各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及技術要求,提高分類工作標準化、規(guī)范化水平,為生活垃圾分類規(guī)范、收集有序、分類處理提供依據。 2100433B
在成都市垃圾分類工作深入推進,分類工藝快速發(fā)展,新分類設備不斷涌現的背景下,為加強對成都市垃圾分類中投放、收集、運輸、處置階段的設施設備設置的指導作用,同時與現行相關管理規(guī)定及國家、行業(yè)標準更好的協(xié)調,按照生活垃圾分類“定標準、定體系”的需求,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向成都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提出四川?。▍^(qū)域性)地方標準《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規(guī)范》的立項申請。
項目立項
2017年3月,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向成都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提出本標準的立項申請,并確以立項。
成立標準起草工作組
2017年6月,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聯(lián)合成都市標準化研究院,成立標準起草工作組,明確共同研制地方標準的相關事宜,并對標準編制工作進行總體部署。
實地調研和資料收集
2017年7月-9月,起草工作組對住宅小區(qū)、商務寫字樓、集中辦公區(qū)、學校等區(qū)域的垃圾分類現狀進行實地調研。其中,住宅小區(qū)調研范圍覆蓋老舊院落、電梯公寓、小高層、別墅區(qū),實地走訪了金沙國際小區(qū)、翡翠海灣小區(qū)、現代城、中大君悅金沙5期等,通過與物管方溝通、采集照片,搜集了第一手資料。
同時,標準起草工作組對與垃圾分類設施設備有關的相關資料進行了收集,包括垃圾分類相關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和省市地方標準等。
標準起草
2017年10月,標準起草工作組梳理分析相關資料,形成標準初稿。內部召開多此討論會,對標準的框架、技術內容進行細致的討論,形成了修改意見并進一步完善標準。
意見征求
2017年11月,標準起草工作組將標準初稿向四川農業(yè)大學、成都市城市管理環(huán)境科學研究院、成都市再生資源協(xié)會、成都廢寶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綠色地球科技有限公司等相關專家征求意見,整理分析收回的意見并進行修改完善。
2017年12月5日,標準起草工作組赴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進行了標準進展情況的匯報,并就標準內容進行了研究討論。
召開標準征求意見會
2017年12月20日,在成都市標準化研究院組織召開了標準征求意見會,來自四川農業(yè)大學、成都市城市管理環(huán)境科學研究院、成都市再生資源協(xié)會、成都廢寶科技有限公司等單位或公司的相關專家,對標準征求意見稿進行了充分的討論,形成了修改意見。標準起草工作組在會后進行了認真仔細的修改。
召開標準審查會
2017年12月,成都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地方標準審查部組織召開了四川?。▍^(qū)域性)地方標準《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規(guī)范》的審查會。與會專家本著科學合理,嚴謹配套的原則,對標準送審稿進行了逐條逐句的審查。該項標準順利通過審查。
形成報批稿
標準起草工作組在合理采納審查會意見的基礎上對標準進行了進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標準報批稿,報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發(fā)布實施
2018年7月1日,地方標準《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規(guī)范》(DB5101/T 3-2018)由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提出并歸口,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
2018年7月2日,地方標準《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規(guī)范》(DB5101/T 3-2018)實施。
地方標準《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規(guī)范》(DB5101/T 3-2018)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GB/T 1.1-2009)規(guī)則起草。
起草單位: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成都市標準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何卡明、陳明、彎楊、李紅衛(wèi)、管麗、黃國蓉、唐啟勇、胡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