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通
更新時間:2025.05.31
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

格式:pdf

大?。?span class="single-tag-height">24KB

頁數(shù): 17頁

《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 2014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2002 年 12月 17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 2004年 4月 16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于修改〈江蘇 省高速公路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 2007 年 1 月 16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 正 根據(jù) 2010 年 9 月 29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 于修改〈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2014 年 3 月 28 日江蘇省第十二 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修訂)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公告 第 10號 《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 已由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 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修訂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 2

高速公路材差調整實施細則(江蘇高指)

格式:pdf

大?。?span class="single-tag-height">23KB

頁數(shù): 9頁

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 高速公路工程項目材差調整實施細則 為加強高速公路材差調整管理工作, 規(guī)范材差調整方法和程序, 確保高速公路工 程建設質量、工期和投資,依據(jù)江蘇省交通廳蘇交質〔 2008〕38 號《江蘇省交 通建設工程材料價差調整及價格風險控制指導意見》 ,特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 簡稱“細則”)。本細則適用于由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建設管理的寧杭二期、 寧靖鹽鹽城北段、寧宿徐盱眙南段和 2007 年及之后開工建設的高速公路工程項 目,且自 2007 年 4月 1日后完成的工程量。 一、材差調整管理的基本原則 以“風險共擔、實事求是、系統(tǒng)協(xié)調、有利工程”為原則,嚴格以工程合同計量 為基礎,依據(jù)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公布的調差材料價格 ,實事求是地反映 材料價格漲落的基本規(guī)律,合理地調整合同中的材料正負差價。 二、材差調整管理的職責分工 1、材差調整工作的管理遵循分級負責、 分工協(xié)

熱門知識

江蘇揚州高速公路報價

最新知識

江蘇揚州高速公路報價
點擊加載更多>>

相關問答

江蘇揚州高速公路報價
點擊加載更多>>
專題概述
江蘇揚州高速公路報價相關專題

分類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