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方法通過了嚴格的資格預審和其他評標內容都符合要求的情況下,只按投標報價來定標的一種方法。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多采用此種評標方法。
這種評標方法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將所有投標者的報價依次排列,取其三個低報價,對低報價的投標者進行其他方面的綜合比較,擇優(yōu)定標;另一種是‘A B值評標法’,即以低于標底一定幅度以內的報價的算術均值為A,以標底或評標小組確定的更合理的標價為B,然后以A B的均值為評標標準價,選出低于或高于這個標準價某個幅度的報價者進行綜合分析比較,擇優(yōu)選定。2100433B
現(xiàn)在都不是最低價中標了吧?現(xiàn)在只有最高限價,防止惡意競標,不知道你們那是什么政策
K Q值應該是將某些因素折算成價格的系數(shù)。這種情況只存在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中,對某些商務或技術中非實質性響應部分通過某些方式則算成價格評標。而在國內政府采購中的最低價法中是不允許做調整的;工程建設項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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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福建莆田市實行建設工程經評審最低投標價中標法,從而有效克服圍標串標和買標賣標等違規(guī)問題。1-7月份全市工程建設招投標項目60個,工程預算價4.088億元,中標價2.98億元,平均下浮27.1%。據(jù)介紹,該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活動中,取消標底價,提前公布工程預算價、工程最高限價和最低控制價,從根本上消除了抬高標底價的問題;取消資格預審、資格審查附加條件、實行資格后審等做法,克服買標賣標現(xiàn)象的發(fā)生;采用無記名方式發(fā)售招標文件以及通過網(wǎng)上下載和其他方式獲得招標文件等做法,克服圍標串標現(xiàn)象的發(fā)生。自從實行經評審最低投標價中標法后,該市建設局沒有收到一起因圍標串標、抬高標底價等問題而投訴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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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評標辦法(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1 評標方法 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yōu)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 人: (1)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優(yōu)先; (2)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較高信用等級的 投標人優(yōu)先; (3)商務和技術得分高的優(yōu)先; (4)以遞交投標文件時間較前的投標人優(yōu)先。 2.1.1 2.1.3 形式評審與 響應性評審 標準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 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 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 有)、工期、工程質量要求及安全目標;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shù)據(jù)均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 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最低評標價是一種評標方法,也是一種中標標準。評標價的計算有一套專門的方法,對于不同類型的采購標的,評標價的計算往往存在較大的差異,但總的來說,評標價的計算是以投標報價為基礎,綜合考慮質量、性能,交貨或竣工時間,設備的配套性和零部件供應能力,設備或工程交付使用后的運行、維護費用,環(huán)境效益,付款條件以及售后服務等各種因素,按照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權數(shù)或量化方法,將這些因素一一折算為一定的貨幣額,并加入到投標報價中,最終得出的就是評標價。因此,最低評標價并不等同于最低投標價。根據(jù)計算出的評標價對投標人進行排隊,評標價最低的一般即為中標單位(沒有進行資格預審的尚須通過資格后審),這就是最低評標價評標法。
在實際采購活動中,最低評標價法并非最理想的定標方式。如采購金額較少、貨物規(guī)格、標準比較統(tǒng)一,采用最低價法本身無可厚非,也符合法律規(guī)定。但競爭性談判方式得到廣大采購人、采購組織者的大力推崇,甚至一些超出限額標準的貨物采購,也想盡辦法使用競爭性談判或詢價方式的做法,值得商榷。
采用競爭性談判、詢價方式采購,本身就是最低價法的體現(xiàn)。競爭性談判、詢價采購在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沒有明確信息公告時間、范圍及中標公示期限,各地在具體操作中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給采購當事人留下一定的操作空間;又如“廢標后,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應當重新組織招標;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購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者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因此,在不同情形下選擇最低評標價法確有多種理由。
采購人在采買貨物時,可能會片面強調采購時間緊、產品用途特殊、技術相對簡單等因素,偏向于選擇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也不排除采購組織者邀請意向供應商參與,因為競爭談判或詢價采購的信息公告相對公開招標的信息發(fā)布面狹窄,采用最低評標價法往往可以避免更多供應商的參與。一些有潛力的供應商沒有得到及時的采購信息或不愿意用較低的價格參與競標活動,可能會造成采購活動流于形式。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為了在采購過程中能以較短的時間組織采購活動,往往無法將貨物需求考慮清楚,從而降低了評標難度;有些采購代理機構為降低評標費用開支,鼓勵采購人多用競爭性談判,加之采購相關法律、法規(guī)也沒有對采用最低價評標法作詳細規(guī)定,采購人推崇最低價法不足為奇。
簡單使用詢價或談判方式采購,采購人對評標結果不一定滿意,拒絕簽字確認中標結果的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產生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不同投標人的貨物質量很難從投標文件中評判,如果僅從標書中提供的技術參數(shù)響應度來考評,很難評判某項貨物的技術優(yōu)劣;不同品牌、不同信譽的產品即便有相同的服務承諾,評審專家也很難作出合理的評判,最低評標法無法對商品的性價比作最優(yōu)的選擇。因此,在采購技術性相對復雜的商品時,不應一味追求資金節(jié)約額,人為降低評審條件,即便是金額較少的貨物采購,也應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
最低評標價法簡單、明了,評審專家在評審過程中如投標人的資格性和符合性檢查合格后,價格就成為惟一可比較的因素。如果僅從技術響應度、服務效率來比較,評審專家很難從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進行質量比較,只要投標文件的各項技術參數(shù)指標實質性響應招標條件,最低報價者即有可能成為評標基準價,最低評標價法在此體現(xiàn)出經濟、快捷的特點。在采購過程中,低價不一定采買到性價比相對較高的商品,主要原因是低價不一定等于優(yōu)質,優(yōu)質不等于實惠。采用最低價評標法時,評審專家往往不能就投標人貨物的價格、技術指標、服務等內容進行量化打分,各投標人的貨物性能基本上滿足競標文件的需求時,只能確定投標最低報價者為預中標人;即便采用價格指標修正法也無法實現(xiàn)貨物性價比最優(yōu)化,況且采用技術、服務等指標修正價格報價的方法在現(xiàn)行的采購管理制度中無相關依據(jù),易引起投標人的質疑。無論是采購貨物還是服務,價格成為評判的惟一依據(jù)有失偏頗,不利于保護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由于最低評標價法沒 有嚴格的法律規(guī)定,從《政府采購法》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關于加強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價格評審管理的通知》等規(guī)定來看,無論公開招標還是采用詢價、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的,“在全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依據(jù)統(tǒng)一的價格要素評定最低報價,以提出最低報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供應商”,及從“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或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等,這些規(guī)定 對最低評標價法的規(guī)定過于籠統(tǒng)。
采購人可能對所需的貨物的技術性能、質量標準缺乏必要了解,不同品牌的商品很難就技術、質量和服務進行對比,很容易給采購活動帶來技術陷阱,也容易落下采購低質商品的嫌疑,競爭性談判采購活動“應當比照最低價評標價法確定成交供應商”非明智之舉。
合理選擇方式,滿足采購需求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作為采購過程的監(jiān)督人,選擇適合的采購方式來滿足采購人的需求是規(guī)范管理的職責,是實現(xiàn)效率服務、陽光采購的必要手段。
首先,須強化政府采購預算管理,提前做好采購計劃,合理安排采購日程,這是提高采購效率的關鍵,也是實行陽光采購的必然。
其次,采購人不能因采購任務特殊、時間短、資金短缺等原因,單方面采購組織機構提出采購方式,規(guī)避公開招標。
其三,采購管理部門應就采購項目特點,認真分析采購內容的性能、服務、價格等因素,確定適合的采購方式,不應由采購人或采購組織機構自行確定采購方式,盡可能避免使用因最低評標價法采購貨物引發(fā)供需雙方的爭議,切實履行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職能。
其四,擴大采購信息披露面,有效提高供應商的參與度,從而使采購人在充分競爭的基礎上獲取實惠。
在政策制定方面,行業(yè)管理部門應盡快完善、改進現(xiàn)行最低評標價法,制定統(tǒng)一、規(guī)范、操作性較強的最低評標價法的實施細則,使政府采購活動價廉物美。禁止投標人低于成本參與競標活動,有違規(guī)者將在相關媒體中予以曝光,維護市場應有的秩序??傊?,采用適合的采購方式使采購人在更廣泛的范圍中買到性價比最優(yōu)的商品。
方法簡介
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jù)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評標價格調整方法,對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以及投標文件的商務部分作必要的價格調整。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和標準,但評標委員會無需對投標文件的技術部分進行價格折算。根據(jù)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完成詳細評審后,評標委員會應當擬定一份“標價比較表”,連同書面評標報告提交招標人?!皹藘r比較表”應當載明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對商務偏差的價格調整和說明以及經評審的最終投標價。2100433B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根據(jù)采購實踐,對《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18號令)中的相應規(guī)定進行了調整,取消了“依據(jù)統(tǒng)一的價格要素評定最低報價”的規(guī)定,除執(zhí)行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外,不再用價格要素對技術、商務、供貨、職務范圍的正負偏離進行調整。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技術、服務等標準統(tǒng)一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招標,應當采用最低評標法評標。這類招標項目是指采購人能夠提供明確需求的通用貨物或服務招標項目。在采購實踐中,除了技術復雜、性質特殊的招標項目外,原則上都應當采用最低評標價法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