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從安全角度,針對液壓支架的分類、結構、工作原理、選型、部件設計、安裝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結合現(xiàn)場使用,對與液壓支架安全使用密切相關的常見疑點進行了深入辨析。2100433B
價格大部分都在100元以上了,安全閥是直接依靠介質壓力產生的作用力來克服作用在閥瓣上的機械載荷使安全閥開啟的,作用在閥瓣上的機械載荷主要來自重錘或彈簧,這種幾乎是固定的機械載荷。所以密封性一定要好,建...
底閥是用在液壓支架雙伸縮立柱中的一種比較特殊的閥,原理與單向閥類似,通過液壓和彈簧控制閥芯的打開和閉合控制雙伸縮立柱的伸出高度,但是立柱下降必須通過底閥中的一個機械壓桿來控制閥芯的打開,從而使立柱完成...
液壓支架是用來控制采煤工作面礦山壓力的結構物。采面礦壓以外載的形式作用在液壓支架上。在液壓支架和采面圍巖相互作用的力學系統(tǒng)中,若液壓支架的各支承件合力與頂板作用在液壓支架上的外載合力正好同一直線,則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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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題目: 支撐掩護式液壓支架設計 摘 要 本論文主要闡述了一般支撐掩護式液壓支架的設計過程。首先,通過對四連桿機構的設 計來確定支架的四連桿機構各桿系的長度及其相對空間位置;然后,確定液壓支架的性能參 數(shù);其次,通過二維軟件 AuotoCAD 來進行結構設計以達到優(yōu)化; 接著,以力學模型為依據(jù), 分析了液壓支架的頂梁、掩護梁、底座上載荷的作用機理,得到了較為合理的支架載荷的計 算公式;再次,結合本次設計的支架, 從平面和空間兩方面對支架主要結構件進行受力分析; 最后對支架主要結構件強進行度效核。 由于該煤層厚度較厚,選用支撐掩護式液壓支架。煤層厚度介于 3.5m-5.5m 之間,煤層 厚度變化較大,選用調高范圍大且抗水平推力強且?guī)ёo幫裝置的支撐掩護式支架。支架采用 正四連桿機構,以改善支架受力狀況。頂梁、掩護梁、底座均做成箱體結構;立柱采用雙伸 縮作用液壓缸,以增加工作行程來滿足支架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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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壓支架主要包含液壓操作系統(tǒng)、控制系統(tǒng)、液壓油缸和金屬構件四個部分,以高壓乳化液作為驅動力.支架的支撐原理是:在綜采工作面的頂?shù)装迳线M行液壓支護.在支撐掩護式設計過程當中,前梁、頂梁、掩護梁和立柱等結構件為設計的重點.介紹了特定采場地質條件下如何設計液壓支架,并講述了這種支架的方案和用途.
《液壓支架設計規(guī)范(MT/T 556-1996)》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液壓支架設計規(guī)范(MT/T 556-1996)》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2100433B
勞動關系的辨析
在現(xiàn)實勞務分包中,由于勞務分包的非單純性,勞務受包人和勞務人員往往受分包人一定程度上的管理和監(jiān)督,勞動關系復雜,當勞務人員工作中發(fā)生勞動糾紛,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因為事前沒有明晰的界定,勞務分包人、勞務受包人和勞務人員(工人)三方常常糾纏不清,如果理清了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就可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極易混淆的兩種合同,兩者都是以人的勞動為給付標準的合同。勞務合同是平等主體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以提供勞務為內容而簽訂的協(xié)議,而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兩者之間有著本質區(qū)別。
從規(guī)定的內容來看。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是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一個成員,承擔一定的工種或職務工作,并遵守用人單位的內部勞動規(guī)則和其他規(guī)章制度;用人單位負責分配工作或工種,按照勞動者勞動的數(shù)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根據(jù)勞動法律、法規(guī)和雙方協(xié)議約定提供各種勞動條件、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據(jù)《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必備條款。而勞務合同的內容規(guī)定的是一方提供勞務而另一方給付報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則下,當事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約定的,法律未作強制性規(guī)定。
從適用的法律規(guī)范來看。勞動合同由勞動法律規(guī)范來調整,而勞務合同由民事法律規(guī)范來調整規(guī)范。由于適用的法律不盡相同,因此在適用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則上也有所不同。勞務合同在訂立和履行的過程中必須遵循民事主體地位平等的原則,而勞動合同中的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勞動者必須參加到用人單位的勞動組織中去,擔任一定的職務或工種,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領導和指揮,遵守勞動紀律,雙方存在隸屬關系。
從法律責任后果來看。勞務分包合同應當由建筑市場管理部門進行監(jiān)督管理,而勞動合同則由勞動管理部門進行監(jiān)督管理。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可能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如,用人單位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15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勞務合同一般只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責任。
從其他方面來看。一是用人一方主體不同。勞動合同的用人主體必須是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個體工商戶;勞務合同的用人主體則更廣泛,除了上述單位外,還可以是自然人或家庭。二是被雇用者的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被雇用主體一方必須是年滿16周歲(特殊行業(yè)要經(jīng)過審批),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5周歲(女工人不滿50周歲)的、沒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勞務合同的被雇用主體一方則只須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就行。三是勞動合同關系必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務關系則不需要。四是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不同。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勞動法》的規(guī)定,解除勞務合同關系的重要依據(jù)則是雙方約定。五是勞動合同關系的被雇用一方必須接受用人方的勞動管理,勞務合同關系則不需要接受用人方的勞動管理。六是勞動合同關系有加班時間和加班工資支付的限制,勞務關系則沒有上述限制等等。
這些勞務分包人不具有獨立管理工程的職能。許多勞務合同名為“工程分包”,實際上是項目經(jīng)理部在管理、技術、質量、材料等方面負責,分包人僅僅從事土石方,混凝土澆鑄工種的勞作,而工程操作、施工程序等技術問題完全在項目部派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監(jiān)督下進行,只能是提供勞務和管理勞務。在工程質量上,勞務分包人對其勞務作業(yè),僅對發(fā)包人承擔“合格”的質量責任,并以監(jiān)理工程師驗收認可為標志。勞務提供人不對工程質量承擔終身責任。
成建制的勞務分包形式,由于也存在一定程度上受分包人的管理,甚至施工場地交叉,在勞務作業(yè)分包工程中,勞動關系復雜,主要表現(xiàn)為兩種形態(tài),即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