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
其中包括:材料原價、材料運雜費、運輸損耗費、采購及保管費。
材料費=∑(材料消耗量×材料單價)
材料單價=[(材料原價 運雜費)×〔1 運輸損耗率(%)〕]×[1 采購保管費率(%)]
材料不支持*0的話,可以用材料*0.000001啊,這樣的出來的材料費也是0,建議你試一下我的方法
直接在定額項目總中把定額材料費修改為零。
在預算中,直接把定額單價中的材料費改成零,就應該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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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7-1 材料名稱 規(guī)格 /型號 產地 清單數量 實際數量 單位 單價 合計 廠家電話 備注 排氣管 12.87 m 60 772.2 刷彈性外墻涂料 1534.73 m2 45 69062.9 帶骨架明框中空玻璃幕墻 852.39 m2 800 681912.0 風帽 1 個 300 300.0 屋面18T成品不銹鋼水箱 1 個 5000 5000.0 5+0.76+5夾膠安全玻璃欄桿 (全玻 )400 63.94 m 300 19182.0 型鋼欄桿 1050高 45.56 m 200 9112.0 5+0.76+5夾膠安全玻璃欄桿 (全玻 )1050 82.9 m 400 33160.0 鋼結構玻璃雨蓬 7.92 m2 400 3168.0 鋼爬梯 5 座 2000 10000.0 防爆波爬梯 2 座 3500 7000.0 防堵鐵柵 9.08 m2 2500 22700.0 1.
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用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
材料費包括:材料原價、材料運雜、運輸損耗費、采購及保管費、檢驗試驗費。
檢驗試驗費是指對建筑材料、構件和建筑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fā)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藥品等費用。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建設單位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
應根據發(fā)出材料的用途,劃分工程耗用與其他耗用的界限,只有直接用于工程所耗用的材料才能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材料費”成本項目,為組織和管理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材料及各種施工機械所耗用的材料,應先分別通過“間接費用”、“機械作業(yè)”等科目進行歸集,然后再分配到相應的成本項目中。
材料費的歸集和分配的方法:
(1)凡領用時能夠點清數量、分清用料對象的,應在領料單上注明成本核算對象的名稱,財會部門據以直接匯總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材料費”項目。
(2)領用時雖然能點清數量,但屬于集中配料或統一下料的,則應在領料單上注明“集中配料”,月末由材料部門根據配料情況,結合材料耗用定額編制“集中配料耗用計算單”,據以分配計入各受益對象。
(3)既不易點清數量、又難分清成本核算對象的材料,可采用實地盤存制計算本月實際消耗量,然后根據核算對象的實物量及材料耗用定額編制“大堆材料耗用計算單”,據以分配計入各受益對象。
(4)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應按實際領用數量和規(guī)定的攤銷方法編制相應的攤銷計算單,以確定各成本核算對象應攤銷費用數額。
直接材料費是產品生產中直接發(fā)生并伴隨該產品產量的增減而發(fā)生比例變動的有關材料費用。如形成產品主要部分的原材料、構成產品實體的零部件等。這類材料耗費通常能夠根據原始憑證直接計入某種 (某類、某批) 產品的成本之中,它是該種(該類、該批) 產品直接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
①審查材料耗用數量的真實性,有無把非生產用料計入直接材料費用的情況。
②抽查產品成本計算單,復核產品成本的計算是否正確,材料費用的分配標準和計算方法是否合理和恰當,與材料費用分配匯總表中該產品分攤的直接材料費用是否相符。
③抽查材料發(fā)出及領用的原始憑證,檢查領料單的簽發(fā)是否經過批準,材料發(fā)出匯總表是否經過適當的人員復核,材料單位成本計價方法是否恰當,是否及時入賬;對采用定額成本或標準成本的企業(yè)還應檢查其定額成本和標準成本有無重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