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下防水是依附型技術,是附著在相對致密的混凝土主體結構上,自然實現(xiàn)的一種功能。
中文名稱 | 建筑地下防水 | 類型 | 自然實現(xiàn)的一種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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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 | 依附型技術 | 作用 | 檢驗建筑地下基礎結構質量的好壞 |
建筑地下防水,像一面鏡子,反映的是當下的建筑質量,關系的則是未來的建筑安全;建筑地下防水,不僅僅是保障建筑地下空間的使用,更重要的是對建筑安全的守護;建筑地下防水,作為建筑地下基礎結構的保護者,應與建筑壽命相同。
建筑地下防水主要防的是地表水、地下水及生活水。
建筑地下防水材料按用途可分為"結構主體"材料、"細部構造"材料、"其他防水層"材料、"瑕疵處理"和堵漏材料四種。
其中"結構主體"材料主要包括配置防水混凝土所需的砂、石、水泥、水、外加劑等。"細部構造"材料主要包括各種中埋止水帶、外貼止水帶、密封材料等。"其他防水層"材料主要包括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水砂漿等。"瑕疵處理"和堵漏材料主要包括各類注漿用漿料等。
建筑防水分為:地下室底板、側墻、頂板、廚衛(wèi)間、屋面、外墻、水池防水等;防水材料分為: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水施工分為:甲方直接發(fā)包、總包分包的形式;有輕包工的形式也有包工包料的形式;防水材料施工分為:...
建筑防水分為:地下室底板、側墻、頂板、廚衛(wèi)間、屋面、外墻、水池防水等; 防水材料分為:防水卷材、防水涂料; 防水施工分為:甲方直接發(fā)包、總包分包的形式;有輕包工的形式也有包工包料的形式; 防水材料施工...
答:定額卷材計算規(guī)則不計算附加層,定額子目包含附加層的。
建筑地下防水作用
檢驗建筑地下基礎結構質量的好壞;
(1)顯性:保障建筑物地下空間的使用;
(2)隱性:地下建筑或建筑物基礎的護衛(wèi)者。
地下工程是建筑物的基礎,決定了,相比保障地下空間使用的顯性功能,建筑地下防水更重要的是其隱性功能--護衛(wèi)基礎結構安全。
這里需要強調的是,建筑地下防水必須在完成檢驗建筑地下結構質量完好的前提下,進而才是實現(xiàn)對地下結構的保護。舉個例子,人類正確的御寒模式是"健壯的軀體+適度的外衣",而不應該是"虛弱的軀體+厚重的外衣"。建筑地下防水的道理亦然,重點在結構主體防水,也可以說要有一顆健康的建筑"心臟"。否則,一味多穿"衣服",或穿"好的衣服",反而容易忽視"心臟"內在的"先天缺陷",并延誤治療,乃至無藥可醫(yī)。
地下工程的防水可分為兩部分,一是結構主體防水,二是細部構造防水。其中結構主體防水主要采取防水混凝土設防。細部構造防水則主要包括施工縫、后澆帶、變形縫、誘導縫等的防水。
國內建筑地下防水現(xiàn)狀寫照,即"高水平、高驗收、高滲漏",指材料和技術水平越來越高,建筑地下防水驗收合格率越來越高,但建筑地下防水滲漏率也越來越高。
第一階段:
(表層)材料防水,如卷材、涂料、滲透結晶、防水砂漿等。20世紀80年代以前,我國防水材料以瀝青紙?zhí)ビ蜌譃橹?。之后,通過引進、借鑒國外先進設備與技術,我國的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以及其他防水材料得到迅速發(fā)展。目前,SBS改性瀝青防水卷材成為建筑地下防水最常用的(表層)防水材料。
第二階段:
(結構)軀體防水。經過數(shù)十年實踐,以表層柔性防水為主的防水工程效果并不理想。2011年實施的《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8-2011總結認為,"在防水混凝土結構或襯砌的迎水面全外包柔性防水層,形成一個整體封閉的防水體系,理應使整個防水工程防水功能得到很大提高,但實際情況往往并非如此。"繼此,對向軀體(結構)防水回歸的呼聲日益高漲。《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guī)范》GB50108-2008在條文說明中特別提出了國內軀體防水的代表,建設部科技發(fā)展促進中心發(fā)布的2006年全國建設行業(yè)科技成果推廣項目"FS101、FS102地下剛性復合防水技術"。
第三階段:
(工程)系統(tǒng)防水。人們逐漸認識到,建筑地下防水是涉及勘探、設計、防水混凝土生產與施工、細部構造、其他防水層材料供應與施工、后期維護等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只有系統(tǒng)對待,系統(tǒng)整合,才可能做好建筑地下防水。由此,建筑地下防水"管理型企業(yè)"應運而生,北京龍陽偉業(y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管理型"企業(yè)的代表,提出的360度地下防水,是我國建筑地下系統(tǒng)防水理念最早的實踐代表之一。
正確的防水觀,即建筑地下防水工程理論架構,又稱之為做好建筑地下防水的三大核心理念:
1、從工程角度看建筑地下防水
首先,要直面產業(yè)亂象,正本清源。明確聚焦"做什么"--做的是什么部位工程防水,并明確該部位防水的特征和要求,從而避免魚目混珠、良莠不齊。
其次,鑒于建筑地下工程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建筑地下防水作為與建筑地下結構有緊密關聯(lián)的依附型技術,對實驗室數(shù)據(jù)應客觀對待,要把精力和視線更多地投向工程實際。
最后,從工程角度看建筑地下防水就是要回歸建筑地下防水的根本--混凝土結構主體防水。
2、建筑地下防水是(全)系統(tǒng)工程
"建筑地下防水是(全)系統(tǒng)工程"要解決的問題非常簡單--"建筑地下防水是什么"。建筑地下防水涉及勘探、建筑與結構設計、防水混凝土的生產與施工、防水材料的供應與施工、細部構造、其他防水層材料的供應與施工、人員素質、管理水平、后期維護等諸多因素。因此,建筑地下防水毫無爭議地成為繁冗復雜的龐大系統(tǒng)工程。
一些專家雖然認同建筑地下防水是(全)系統(tǒng)工程,然而關注點一般只是小的系統(tǒng),如行業(yè)內近期強調的建筑防水"工料合一",只是建筑地下防水(全)系統(tǒng)的一個分支。事實上,只憑防水材料供應和防水材料施工的"合一",無法保障建筑地下防水的整體質量。
建筑地下防水既然是(全)系統(tǒng)工程,相關企業(yè)就要打破獨立作業(yè)的傳統(tǒng)模式,拋棄長久以來形成的過度依賴材料的思維,融入到整個防水關聯(lián)關系中。
3、正視問題而不遮蔽
"正視問題而不遮蔽"要解決的是針對建筑地下防水繁冗復雜的、難以盡善盡美的龐大系統(tǒng)"怎么辦"的問題。面對粗放的工程環(huán)境及沒有經過嚴格訓練的施工隊伍,工程有問題是必然的,沒有問題則是偶然的。正視問題并采取有效的解決措施,是提高建筑地下防水保證度的核心。當前,地下防水工程的高滲漏率反映了結構主體存在許多問題。一味地用防水材料包裹,短時間掩蓋了矛盾,卻為結構安全埋下隱患。很多建筑工程交付使用一段時間后才出現(xiàn)滲漏,暴露出大量貫通裂縫、混凝土酥松等影響建筑安全的早期結構缺陷。因此,針對地下滲漏水,需要解決的不僅是滲漏治理,更要關注這些隱形殺手將對當下的建筑結構質量以及今后的建筑安全,會產生怎樣的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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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從高層建筑地下綜合防水工程施工滲水原因分析入手,進而重點分析了特殊施工部位的防水處理等,以期能夠為我國高層建筑地下綜合防水設計及施工提供理論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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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指導,中國建筑防水協(xié)會、中國建設報社主辦,北京龍陽偉業(y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辦的“中國建筑地下防水與建筑安全高峰論壇”,于2012年5月26日在京舉行。
作為與建筑地下結構有緊密關聯(lián)的依附或依托型技術,建筑地下防水,要與工程實踐密切結合。理清建筑地下防水與建筑其它防水種類,在環(huán)境、條件、形式、意義以及防水要求上的巨大差異。從工程角度看建筑地下防水,就是要回歸建筑地下防水的根本——結構防水。
從工程角度看建筑地下防水,首先,要打破傳統(tǒng)的“材料思維”,回歸到根本——結構防水。將材料導向上升為工程導向,即“從工程角度看建筑地下防水”。理清圍繞建筑地下防水認識上的四個重要誤區(qū):
(1)在建筑防水框架中,對建筑防水材料與建筑防水工程的差異認識模糊。
建筑防水材料強調材質、材性,建筑防水工程則強調結果,兩者處在完全不同的層面。同時,作為與建筑地下結構有緊密關聯(lián)的依附或依托型技術,建筑地下防水,更要與工程實踐密切結合。
(2)在建筑防水工程中,將建筑屋面防水工程和建筑地下防水工程混為一談。
建筑地下防水與建筑其他防水種類,如屋面防水、外墻防水、衛(wèi)生間防水等等在環(huán)境、條件、形式、意義以及防水要求上存在巨大差異。
(3)在建筑地下防水工程中,結構防水工程與其他防水層防水工程關系錯位、本末倒置。
《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guī)范》GB50108-2008明確表述:“建筑地下防水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結構主體防水,二是細部構造防水?!边@種表述與屋面防水的表述存在較大差異。然而,在實際防水工程中,真正的結構防水“悄然隱身”,附著在結構表層的“其他防水層”卻喧賓奪主,成了“主角”。
(4)在其他防水層中,糾結于剛性防水材料與柔性防水材料的選擇,側重點落在了材料材性,忽視了工程適用性。
所謂的“剛柔之爭”(剛性防水材料和柔性防水材料孰優(yōu)孰劣的業(yè)內爭討),其實不過是沒有必要的行業(yè)內耗,建筑地下防水是“剛柔”有機組合的體系,都是為工程防水的最終結果服務的。因此,要摒棄門戶之見,攜手共同保障防水質量,才是正確的方向。同時,剛性防水材料和柔性防水材料應該發(fā)揮相互補充的優(yōu)勢,而不是相互依賴的“層層疊加”。需要根據(jù)具體工程適用性,進行剛性或柔性等相關材料的選擇。
建筑地下防水很重要 莫讓地下滲漏成為建筑“癌癥”
“建筑地下防水對于建筑安全的重要程度,僅次于建筑結構。”這是一個曾被建筑工程領域奉行多年的信條。然而,我國的建筑地下防水現(xiàn)狀卻不算樂觀。中國建筑防水協(xié)會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我國建筑地下工程滲漏率高達80%。建筑地下防水工程的滲漏,甚至被稱作建筑的“癌癥”。而與建設過程中出現(xiàn)垮塌的建筑事故相比,地下滲漏水對建筑物基礎的侵蝕緩慢且具有隱蔽性,各方對其重視仍顯不足。
日前,一場由全國政協(xié)提案委員會牽頭主辦的“關注地下滲漏提升建筑工程質量”主題座談會在北京舉行。多名專家參加了這次會議,共同為建筑工程安全把關。“地下滲漏這個細節(jié)問題,必須引起社會高度重視。”著名工程專家、中國建筑業(yè)協(xié)會質量分會會長楊嗣信教授直言。
28個城市建筑地下滲漏率57.51%,個別城市達100%
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大力開發(fā)地下空間,但是建筑卻不同程度地受到地下滲漏的威脅。據(jù)統(tǒng)計,我國目前有510億平方米既有建筑,每年新增約20億平方米建筑總量,超過全球年建筑總量50%以上。但遺憾的是,建筑地下的滲漏率卻很高。
今年7月,中國建筑防水協(xié)會和北京零點市場調查與分析公司聯(lián)合發(fā)布了《2013年全國建筑滲漏狀況調查項目報告》抽樣調查,涉及28個城市的地下建筑樣本1777個,其中有1022個出現(xiàn)不同程度滲漏,滲漏率達到了57.51%,個別城市如重慶、無錫等地,地下建筑滲漏率高達100%。
一些施工企業(yè)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也可以佐證地下滲漏問題的嚴重性。據(jù)一家擁有特級資質的大型建筑工程集團公司統(tǒng)計,該公司治理地下空間滲漏水的維修費用占到了總維修費用的50%以上。建筑物的滲水、漏水問題雖然看起來不起眼,卻是建筑施工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湖北省武漢市中山公園的武展地下通道,在使用近10年時間里滲漏不斷,最后被迫封閉。
自來水管網(wǎng)滲漏是地下滲漏的重要原因之一。全國政協(xié)委員、住建部原副部長、中國土木工程學會理事長郭允沖介紹,住建部調查顯示,我國2013年自來水管網(wǎng)滲漏率是15.49%,相較于2001年的15.69%,僅改善了0.2個百分點,牡丹江、延吉、圖們等城市的滲漏率在50%以上,吉林32.14%、遼寧28.17%、黑龍江22.30%、46個城市在30%~40%之間。而在西方發(fā)達國家,自來水的管網(wǎng)滲漏率是8%~10%。
我國的建筑防水行業(yè),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初。雖然起步較早,但在發(fā)展過程中受到的重視不足,以致行業(yè)內魚龍混雜。
中建總工程師、住建部科技委委員毛志兵認為,水是無孔不入,做好建筑物地下防水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從政策、設計、材料、施工,一直到管理,需要五位一體,缺一個都可能導致漏水。“受外部條件限制,現(xiàn)場施工的質量難以把握,再加上現(xiàn)在的建筑工程設計越來越復雜,設計和施工不當,經常是造成滲漏的根源。”
與建筑防水行業(yè)一起發(fā)展的,是我國在建設工程項目領域推行的招標投標制度,經過數(shù)十年發(fā)展,低價中標被認為是業(yè)內最易接受的結果。
然而在地下防水工程中,這種選擇模式受到毛志兵的詬?。?ldquo;在一些工程當中我們挑選的對象都是一些所謂的低價中標者,它的技術先進性和技術合理性相當弱,直接造成了如今防水材料市場的魚龍混雜。”
有專家提出,當前我國大量應用于地下工程防水的“其他防水層”的材料壽命也不過二三十年,與建筑百年大計的預期相差甚遠。而按相關標準,建筑地下防水保修期僅5年。建筑地下防水與建筑壽命不匹配的矛盾突出,直接影響建筑安全。
對此,楊嗣信認為:“做好建筑地下防水,必須回歸建筑地下防水的根本——結構防水。”他介紹,過度依賴“防水材料”已成通病,造成建筑地下結構的許多問題被忽視和遮蔽,而防水結構設計和管理上的缺陷,是任何防水材料都無法彌補的。
我國《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guī)范》明確表述:“建筑地下防水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結構主體防水,二是細部構造防水。”
“這種表述與屋面防水的表述有非常大的不同。然而,在實際防水工程中,結構防水‘悄然隱身’,附著在結構外面的‘其他防水層’卻喧賓奪主,‘其他防水層’作為建筑地下防水的一個組成部分,并且不是主要部分,卻去解決和肩負建筑地下防水的全局問題,無疑是不現(xiàn)實的。”楊嗣信認為,這一問題亟待重視。
針對滲漏是“癌癥”一說,北京龍陽偉業(y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偉給出了不同的意見:“滲漏并非不治之癥。只要我們不把問題隱藏起來,施工過程當中有裂縫、‘麻面’‘狗洞’是能夠解決的。”
全國政協(xié)常委、國務院參事李玉光將根本原因歸結于地下工程建設的法律責任不到位。他指出,近年來國家陸續(xù)發(fā)布了條例,對城鄉(xiāng)規(guī)劃領域的開發(fā)、使用作出一系列規(guī)定,其中并未明確對于地下工程的開發(fā)利用,相關主體應如何承擔相應責任。
對此,全國政協(xié)委員,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侯云春呼吁,應建立地下建筑工程滲水建筑工程的終身可追究制。中國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原副局長劉平均也建議,在技術創(chuàng)新和提高標準水平的同時,應加強相關立法和管理,提高法律法規(guī)的約束性。全國政協(xié)提案委員會副主任賴明則表示,今后應加大工程監(jiān)管力度,提高監(jiān)管能力,在加強執(zhí)法的同時,建立第三方監(jiān)管辦法。
“工程質量問題多發(fā),既有技術層面因素,同時也有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原因,根源就在于責任心不足。”北京城建科技促進會常務副理事長王建明建議,建立施工工人技術體系,建立產業(yè)工人的誠信體制,逐步提升施工質量。
過去10年,我國房地產發(fā)展如火如荼,林立的高樓、豪華的別墅,地下工程卻隱藏著諸多問題,以地下工程滲漏為典型代表的工程質量問題日益凸顯。“一些地方開發(fā)商有個特點,在建筑工程上重造型、重外表,而不重視內在質量好不好,這種思維直接導致工程中裝修的價錢提得很高,而地下工程費用卻捉襟見肘。”王偉認為,要解決我國地下工程安全問題,首先需要改變的是觀念。
“只有保障工程質量,才能延長工程壽命,才能節(jié)約資源。這也是建筑業(yè)調結構、轉方式的一個重要抓手。”賴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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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下防水是(全)系統(tǒng)工程。它涉及勘探、建筑與結構設計、防水混凝土的生產與施工、細部構造、其他防水層材料的供應與施工、人員素質、管理水平、后期維護等諸多因素,并不是單一材料或某一部品,也不是簡單的“工料合一”小系統(tǒng)模式。而是一個建筑工程上下游整合多學科交織的,繁冗復雜的龐大系統(tǒng)工程。因此,唯有緊緊圍繞建筑工程地下結構部分全程管理和監(jiān)控,才能保障最終的防水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