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瓶是指在正常環(huán)境溫度(-40~60℃)下可重復充氣使用的,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2 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等于1.0 MPa·L的盛裝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低于60℃的液體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應用非常廣泛,無論是在生產領域,還是在生活領域,幾乎都離不開氣瓶。
氣瓶是一種承壓設備,具有爆炸危險,且其承裝介質一般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等性質,使用環(huán)境又因其移動、重復充裝、操作使用人員不固定和使用環(huán)境變化的特點,比其他壓力容器更為復雜、惡劣。氣瓶一旦發(fā)生爆炸或泄漏,往往發(fā)生火災或中毒,甚至引起災難性事故,帶來嚴重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和環(huán)境污染。
要保證氣瓶的安全使用,除了要求它符合壓力容器的一般要求外,還需要有一些專門的規(guī)定和要求。
一、按制造方法分類
按制造方法,氣瓶可分為以下四類。
(1)焊接氣瓶
焊接氣瓶由用薄鋼板卷焊的圓柱形筒體和兩端的封頭組焊而成。焊接氣瓶多用于盛裝低壓液化氣體,例如液化二氧化硫等。
(2)管制氣瓶
管制氣瓶是用無縫鋼管制成的無縫氣瓶。它兩端的封頭是將鋼管加熱放在專用機床上通過旋壓或擠壓等方式收口成形的。
(3)沖拔拉伸制氣瓶
它是將鋼錠加熱后先沖壓出凹形封頭,后經(jīng)過拉拔制成敞口的瓶坯,再按照管制氣瓶的方法制成頂封頭及接口管等。
(4)纏繞式氣瓶
此氣瓶是由鋁制的內筒和內筒外面纏繞一定厚度的無堿玻璃纖維構成的。鋁制內筒的作用是保證氣瓶的氣密性。氣瓶的承壓強度依靠內筒外面纏繞成一體的玻璃纖維殼壁(用環(huán)氧酚醛樹脂等作為黏結劑)。殼體纖維材料容易“老化”,所以使用壽命一般不如鋼制氣瓶。
二、按盛裝介質的物理狀態(tài)分類
氣瓶可按盛裝介質的物理狀態(tài)分為以下三類。
(1)永久性氣體氣瓶
臨界溫度低于-10℃的氣體稱為永久性氣體,盛裝永久性氣體的氣瓶稱為永久性氣體氣瓶。例如盛裝氧氣、氮氣、空氣、一氧化碳及惰性氣體等的氣瓶均屬此類。其常用標準壓力系列為15 MPa、20 MPa、30 MPa。
(2)液化氣體氣瓶
臨界溫度等于或高于-10℃的各種氣體,它們在常溫、常壓下呈氣態(tài),而經(jīng)加壓和降溫后變?yōu)橐后w。在這些氣體中,有的臨界溫度較高(高于70℃),如硫化氫、氨、丙烷、液化石油氣等,稱為高臨界溫度液化氣體,也稱為低壓液化氣體。儲存這些氣體的氣瓶為低壓液化氣體氣瓶。在環(huán)境溫度下,低壓液化氣體始終處于氣液兩相共存狀態(tài),其氣相的壓力是相應溫度下該氣體的飽和蒸氣壓。按最高工作溫度為60℃考慮,所有高臨界溫度液化氣體的飽和蒸氣壓均在5 MPa以下,所以,這類氣體可用低壓氣瓶充裝。其標準壓力系列為1.0 MPa、1.6 MPa、2.0 MPa、3.0 MPa、5.0 MPa。
(3)溶解氣體氣瓶
這種氣瓶是專門用于盛裝乙炔的氣瓶。由于乙炔氣體極不穩(wěn)定,特別是在高壓下,很容易聚合或分解,液化后的乙炔稍有振動即會引起爆炸,所以不能以壓縮氣體狀態(tài)充裝,必須把乙炔溶解在溶劑(常用丙酮)中,并在內部充滿多孔物質(如硅酸鈣多孔物質等)作為吸收劑。溶解氣體氣瓶的最高工作壓力一般不超過3.0 MPa,其安全問題具有特殊性,如乙炔氣瓶內的丙酮噴出,會引起乙炔氣瓶帶靜電,造成燃燒、爆炸、丙酮消耗量增加等危害。
(1)氣瓶公稱工作壓力
對于盛裝永久氣體的氣瓶,公稱工作壓力是指在基準溫度時(一般為20℃)所盛裝氣體的限定充裝壓力。對于盛裝液化氣體的氣瓶,公稱工作壓力是指溫度為60℃時瓶內氣體壓力的上限值。
根據(jù)《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質技監(jiān)局鍋發(fā)[2000]250號)的規(guī)定,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已經(jīng)系列化。盛裝高壓液化氣體的氣瓶,其公稱工作壓力不得小于8MPa。盛裝有毒和劇毒危害的液化氣體的氣瓶,其公稱工作壓力的選用應適當提高。
(2)水壓試驗壓力、設計壓力與許用壓力
鋼質氣瓶的水壓試驗壓力是檢驗氣瓶強度的耐壓試驗壓力,根據(jù)《鋼質無縫氣瓶》(GB 5099-1994)、《鋼質焊接氣瓶》(GB 5100-2011)的規(guī)定,鋼瓶的水壓試驗壓力為公稱工作壓力的1.5倍。
鋼質氣瓶的設計壓力是用于設計計算瓶體壁厚的壓力,設計壓力的大小等于水壓試驗壓力。
氣瓶許用壓力是允許氣瓶承受的最高壓力,它應不小于瓶內介質60℃時的介質壓力。鋼質氣瓶的許用壓力不得超過水壓試驗壓力的0.8倍。
(3)氣瓶的公稱容積
氣瓶的公稱容積是指氣瓶規(guī)程和標準規(guī)定的氣瓶容積的分級系列,公稱容積和公稱工作壓力一樣是一個名義值,而不是準確的實際值。為安全計,氣瓶的實際容積必須大于公稱容積,允差為 5%??梢?,公稱容積雖是一個稱謂的名義值,但限制得很嚴格,不能隨便稱呼。比如公稱容積為40L的無縫氣瓶,其實際容積應在40L至42L之間。
為了便于管理,我國將氣瓶的公稱容積劃分為大、中、小三類:12L(含12L)以下為小容積,12L以上至100L(含100L)為中容積,100L以上為大容積。
鋼質無縫氣瓶的容積,以40L氣瓶為最常見,但也有小到0.4L大到80L的。
鋼質焊接氣瓶的容積,作為溶解乙炔鋼瓶,以40L鋼瓶最為普遍,液氨與液氯氣瓶以800L和400L最為普及。因為按液氯1.25 kg/L的充裝系數(shù)計算,它們的介質質量正好為1 t和0.5t。
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容積,以35.5L用量最多。因為以0.42 kg/L充裝系數(shù)計算,此類氣瓶正好充裝15kg液化石油氣,是一般家庭一個月的消耗量。
(4)氣瓶的最高使用溫度與最低使用溫度
氣瓶的最高使用溫度是指氣瓶在充裝氣體以后,可能達到的最高溫度。根據(jù)《鋼質無縫氣瓶》(GB 5099-1994)、《鋼質焊接氣瓶》(GB 5100-2011)及《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60℃為氣瓶的最高使用溫度,-40℃為氣瓶的最低使用溫度。
(5)氣瓶的顏色
《氣瓶顏色》(GB 7144-1999)對氣瓶顏色作了明確規(guī)定。例如:乙炔氣瓶為白色、氮氣瓶為黑色、氧氣瓶為淡藍色、氨氣瓶為淡黃色、二氧化碳氣瓶為鋁白色,等等。
一般在4000到6000左右
價格相同的。氧氣瓶和氬氣瓶是同一種瓶子,只是顏色不同。氧氣瓶是用于因缺氧引起的呼吸系統(tǒng)疾病 (如哮喘、支氣管炎、肺心病等)、心臟及腦血管系統(tǒng)疾病 (如:冠心病、心肌梗塞、腦溢血、腦梗塞) 的輔助治療,...
有真空層,爆炸后碎片不會飛濺
氣瓶的正確充裝是保證氣瓶安全使用的關鍵之一。充裝不當,如氣體混裝、超量充裝都是危險的。
氣體混裝是指同一氣瓶裝入兩種氣體或液化氣體。最常見的混裝現(xiàn)象是氧氣等助燃氣體與可燃氣體混裝,如原來充裝可燃氣(如氫、甲烷等)的氣瓶,未經(jīng)過置換、清洗等處理,并且瓶內還有余氣,又用來充裝氧氣。若此兩種介質在適宜的條件下發(fā)生化學反應,將會造成嚴重的爆炸事故。因此,絕不允許氣體混裝。
超裝也是氣瓶破裂爆炸的常見原因。充裝過量的氣瓶受到周圍環(huán)境溫度的影響,尤其是在夏天,氣瓶內的液化氣體因升溫體積迅速膨脹,使瓶內壓力急劇增大,造成氣瓶破裂爆炸。
為防止氣瓶超裝,應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充裝工作應由專人負責,充裝人員應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充裝人員應認真操作,不得擅自離崗,同時注意抽空余液,核實瓶重。用于液化氣體灌裝的稱量器具至少每3個月校驗1次,所用稱量器具的最大稱量值為常用量值的1.5~3倍。按瓶立卡,認真記錄。灌裝鋼瓶應有專人負責重復過磅。裝置自動計量設備的,超量能自動報警并切斷閥門。
防止氣瓶受熱。使用中的氣瓶不應放在烈日下暴曬,不要靠近火源及高溫區(qū),距明火不應小于10 m;不得用高壓蒸汽直接噴吹氣瓶;禁止用熱水解凍及明火烘烤,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開閥時要慢慢開啟,防止附件升壓快產生高溫;對可燃氣體的氣瓶,不能用鋼制工具等敲擊鋼瓶,防止產生火花;氧氣瓶的瓶閥及其附件不得沾油脂,手或手套上沾有油污后,不得操作氧氣瓶。
氣瓶使用到最后應留有余氣,主要用以防止混入其他氣體或雜質而造成事故。氣瓶用于有可能產生回流(倒灌)的場合,必須有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液化石油氣氣瓶內的殘余油氣,應用有安全措施的設施回收,不得自行處理。
加強氣瓶的維護。氣瓶外壁的油漆層既能防腐,又是識別的標志,可防止誤用和混裝,要保持好漆面的完整和標志的清晰。瓶內混進水分會加速氣瓶內壁的腐蝕,在充裝前一定要對氣瓶進行干燥處理。氣瓶使用單位不得自行改變充裝氣體的品種、擅自更換氣瓶的顏色標志。確實需要更換時應提出申請,由氣瓶檢驗單位負責對氣瓶進行改裝。負責改裝的單位根據(jù)氣瓶制造鋼印標志和安全狀況,確定氣瓶是否適合于所要換裝的氣體。改裝時,應對氣瓶的內部進行徹底清理、檢驗、打鋼印和涂檢驗標志,換裝相應的附件,更換改裝氣體的字樣、色環(huán)和顏色。
對各類氣瓶的檢驗周期有如下規(guī)定。
①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2年檢驗1次。
②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3年檢驗1次。
③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期為15年,每4年檢驗1次;最后一次檢驗為3年。
④盛裝惰性氣體的鋼瓶,每5年檢驗1次。
⑤低溫絕熱氣瓶,每3年檢驗1次。
⑥車用液化石油氣鋼瓶每5年檢驗1次,車用壓縮天然氣鋼瓶每3年檢驗1次。汽車報廢時,車用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的,應提前進行檢驗。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進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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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瓶相關標準匯編 一、壓力容器 序號 標準號 標準名稱 1 GB/T 150-1998 鋼制壓力容器 二、鋼板、鋼帶 序號 標準號 標準名稱 1 GB/T 699-1999 優(yōu)質碳素結構 2 GB/T 700-1988 碳素結構鋼 3 GB/T 912-1989 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 熱軋薄鋼板及鋼帶 4 GB/T 3274-1988 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 熱軋厚鋼板及鋼帶 5 GB 6653-1994 焊接 氣瓶用鋼板 6 GB 6654-1996 壓力容器用鋼板 7 GB/T 8163-1999 輸送液體用無縫鋼管 8 GB 13447-1992 無縫氣瓶用鋼坯 9 GB 18248-2000 氣瓶用無縫鋼管 三、焊條、焊劑 序號 標準號 標準名稱 1 GB/T 5117-1995 碳鋼焊條 2 GB/T 5118-1995 低合金鋼焊條 3 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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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瓶專用螺紋 GB8335—1998 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 1998—03—20批準 1998—10—01實施 前言 本標準適用于氣瓶的瓶口與瓶閥連接及其他密封連接的圓錐螺紋及瓶帽與頸圈連接的圓柱管螺紋。 本標準與原 GB8335—87 標準相比,刪除了 PZ30.3 圓錐螺紋這一檔規(guī)格;增加了 Rc1/4/R1/4;Rc1/8 /R1/8及 M85×16(P4) 這三種規(guī)格的螺紋。前兩種規(guī)格螺紋僅適用于乙炔瓶易熔塞與瓶的連接, M85×16(P4) 多線螺紋僅適用于焊接氣瓶頸圈與瓶帽連接。本標準對圓錐螺紋的中徑綜合偏差由原± 0.18提高到圓錐外 螺紋為 18.00 ,圓錐內螺紋為 0 18.0 。另外在章節(jié)的編排和文字上作了必要的修改。 本標準代替了原 GB8335—87的全部內容。 本標準從 1998年 10月 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氣瓶標準化技術
氣瓶室使用氣瓶注意什么?如果操作不當。會產生不安全隱患,那么如何正確使用呢?陜西宏碩今天就帶大家來了解氣瓶室中氣瓶的使用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有多幫助。
一、氧氣瓶的使用要點
1) 不得靠近熱源
2) 勿曝曬
3) 要有防振圈,且不得使氣瓶跌落或受到撞擊
4) 要戴安全瓶帽,防止摔斷瓶閥造成事故
5) 與明火距離應大于10M,與乙炔(焊割氣)氣瓶距離應大于5M
6) 氣瓶內氧氣不可全部用盡,應留有余壓0.1-0.2MPA
7) 嚴禁沾染油污
8) 打開瓶閥時勿操作過快
9) 瓶閥凍結時,可用熱水或水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火焰加熱
二、乙炔瓶的使用要點
1) 不得靠近熱源
2) 勿曝曬
3) 要有防振圈,且不得使氣瓶跌落或受到撞擊
4) 要戴安全瓶帽,防止摔斷瓶閥造成事故
5) 與明火距離應大于10M,與氧氣瓶距離應大于5M
6) 乙炔瓶只能直立,不得臥放,以防丙酮流出
三、液化氣瓶的使用要點
1) 氣瓶不得充滿,必須留出10%-20%容積的氣化空間,以防液化氣隨環(huán)境溫度上升而膨脹導致氣瓶破裂
2) 膠管和襯墊材料應用耐油材料
3) 勿曝曬,貯存室應通風良好,室內嚴禁明火
4) 瓶閥與管接不得有漏氣
5) 氣瓶嚴禁火烤或用沸水加熱,冬季可用40度以下的溫水加熱
6) 不得自行倒出殘液,以防遇火成災
7) 嚴防氣瓶漏氣
四、氣瓶使用期限的要求
1) 已投入使用的氣瓶從出廠之日起每4年檢驗一次,15年氣瓶報廢。
2) 檢驗合格標志為鋼角閥上的檢驗環(huán),檢驗環(huán)上有此次檢驗時間和下次檢驗時間,在此期間內的氣瓶是可以使用的,超過此期間的鋼瓶不得使用,要及時檢驗,確認其安全狀況。 3) 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氣瓶不能使用,應強制報廢。
以上是陜西宏碩為大家?guī)淼膶嶒炇抑杏嘘P氣瓶室使用氣瓶的注意事項。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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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用壓縮天然氣氣瓶分四類:鋼質氣瓶、金屬內膽環(huán)向纏繞氣瓶、金屬內膽全纏繞氣瓶、非金屬內膽全纏繞氣瓶。目前最常用的有兩種:鋼質氣瓶和金屬內膽環(huán)向纏繞氣瓶。汽車用壓縮天然氣氣瓶屬于高壓移動式壓力容器,所盛介
質天然氣易燃、易爆,頻繁的充裝、儲存、運輸、使用,加之經(jīng)常在人口密集鬧市區(qū)流動,一旦發(fā)生爆炸,將會導致災難性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嚴重的損失,對社會安定造成巨大影響。
為保證車用氣瓶的安全使用,國家有關部門相繼頒布了不
少標準、規(guī)程和技術規(guī)范,從設計、制造、安裝、使用、充裝、運輸及定期檢驗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加強和規(guī)范車用氣瓶的監(jiān)督管理。
對車用壓縮天然氣氣瓶進行定期檢驗,是為確保該氣瓶能
夠安全使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及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手段。
CNG氣瓶分為四類
第一類是鋼或鋁合金金屬瓶(CNG-1);
第二類是鋼或鋁內襯加筒身經(jīng)"環(huán)箍纏繞"樹脂浸漬長纖維加固的復合材料氣瓶(CNG-2);
第三類是鋼或鋁內襯加"整體纏繞"樹脂浸漬長纖維加固的復合材料氣瓶(CNG-3);
第四類是塑料內襯加加"整體纏繞"樹脂浸漬長纖維加固的復合材料氣瓶(CNG-4)。
這幾種氣瓶各有其優(yōu)缺點,可根據(jù)不同車型選擇使用。
我國目前主要使用的是鋼質氣瓶,性能必須符合GB17258《汽車用壓縮天然氣鋼瓶》的要求,瓶體材料一般選用優(yōu)質鉻鉬鋼。
一個完整的汽車用壓縮天然氣鋼瓶應有瓶帽、瓶閥和安全泄壓裝置。瓶帽可以保護瓶閥,瓶閥上的安全泄壓裝置型式應為爆破片-易熔塞組合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