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以成本為基礎,并適當考慮產品和服務所能取得的凈效益、供求情況、用戶的收入水平和管理單位的利潤和職工福利等。對同一產品或服務其凈效益高的,其收費標準可高于凈效益低的。如向工廠供水的收費標準,可高于向農田供水;向經濟作物提供的灌溉供水,其收費標準可高于向糧食作物的供水。在用戶收入高有較好的交費能力的地區(qū),收費標準也可高于收入低交費能力差的地區(qū)。在貧困地區(qū),收費標準可以低于成本,而由國家給予補貼。在缺水缺電地區(qū)以及用水用電高峰時期,其水價電價也可以適當提高。還可按供求情況,制定超定額累進或累退的收費標準,以鼓勵節(jié)約或充分利用水資源。2100433B
收費前,應先計算費用的成本。費用總成本包括建筑物和設備投資的折舊費(或分年的償債基金)和常年的管理費、運行維修費以及應交納的各項稅金、保險金等開支。將總成本除以每年提供的水量、電量或灌溉的畝數(shù),防洪保護的面積或人數(shù),即得單位產品或勞務的平均成本。除平均成本外,有條件時,也可分別計算不同質量要求的產品或勞務的成本。如對水質要求高的,成本中應另加水處理費;供水或供電保證率高的,應另加為此而增加的各種費用等。
比較合理的,是按產品和服務的數(shù)量和質量進行計費。如灌溉和城市供水,按實際用水的立方米數(shù),用電量按實際消耗的千瓦小時數(shù),并適當考慮供水和供電的質量進行計費,并實行分級計價的辦法。但也有用比較簡便的方式,按畝或按戶收固定的水費或電費。后一種收費方式,不利于節(jié)約用水和用電。對于圩區(qū)的防洪、除澇以及水庫的水域利用,一般采用按戶或按畝收取固定費用的方式。對于航道改善,可按船只噸位和航行次數(shù)收費。也可采用復合(或兩部制)的收費方式,如灌溉水費在按畝收固定費用外,再按用水量收費。
可以參照,但是委托人一般會要求打折,因為水利工程算量簡單單一,相對數(shù)量又大。
水利資料繁瑣,沒有軟件,純手寫,能按合同額百分之一收費!
其它臨時工程費是按系數(shù)計算的,屬于預留費用性質。獨立費大部分是建設方費用和第三方檢測費。 通常財政審核只給建安費部分。其它臨時工程費和獨立費要按實際發(fā)生情況,可以按定額計算計入臨時工程費的計入臨時工程...
凡受益對象明確的水利產品和服務,均應收取費用。例如:①供水水費:向農田、城市和工礦企業(yè)等部門提供水量,要收取灌溉水費和城鎮(zhèn)供水水費;②電費:水電站向用戶提供電能,要收取電費;③水域使用費:提供水庫水域作為養(yǎng)魚和旅游之用,可向用戶收取費用;④防洪和排澇費:為某一固定范圍的圩區(qū)內的住戶提供防洪和排澇服務,而收取的費用;⑤航運改善費:為過往船只改善航行條件,而可收取的費用。但受益對象不明確并且受益范圍很大的防洪、除澇、水質保護和航道改善等服務,因難于直接向受益者收費,而只能作為公益事業(yè),由國家或地方財政撥款支付所需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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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水電工程設計概(估)算費用構成及計算標準 狀態(tài) : 有效 發(fā)布日期 :1998-01-07 生效日期 : 1998-01-07 發(fā)布部門 : 水利部 發(fā)布文號 : 水建[ 1998]15 號 第一章 總則 一、《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概 (估 )算費用構成及計算標準》 (以下簡稱本標準 ),是根據(jù)建設部、中國人民建設 銀行建標 (93)第 894號文頒發(fā)的《關于調整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干規(guī)定》 精神,在我部水規(guī) (1991)43 號文及水建 (1994)284 號文基礎上修訂的。 它是編制和審批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 的依據(jù),也是編制工程標底的指導性標準。 二、本標準適用于中央投資或地方投資中央補助的大型水利水電工程。 三、本標準的管理和解釋單位為水利部建設司。 四、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水利 (水電 )廳(局),可參照本標準,另行制訂適合本地區(qū)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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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2 附件:陜價行發(fā) [2012]72 號文件 陜西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法) 序 號 收費項目 計費基數(shù) 收費費率(‰) 備注 ≤500 萬元 501—1000 萬元 1001—3000 萬元 3001—5000 萬元 5001—8000 萬元 8001—10000 萬元 >10000 萬元 1 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審核) 項目總投資 1.5 1.4 1.2 1.0 0.9 0.8 0.7 2 編制工程量清單及 計價 工程造價 4.3 3.8 3.3 3.1 2.8 2.6 2.3 3 工程量清單計價 (不含清單編制 ) 工程造價 2.0 1.8 1.6 1.5 1.3 1.2 1.0 4 施工圖預算編制 工程造價 3.2 3.1 2.5 2.3 2.1 2.0 1.6 5 預 ︵ 結 ︶ 算 審 核 ︵ 查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