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周劍輝 | 出版社 | 中國建筑工業(yè)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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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 2000年5月 | 定????價 | 50.00 元 |
ISBN | 9787112041800 |
內容簡介
本書共分兩篇,第一篇物資管理篇,包括的內容有:物流介紹、安裝企業(yè)物資管理、物資計劃管理、物資供應管理、物資采購管理、物資價格管理、物資質量管理、倉庫管理、物資運輸管理、施工現(xiàn)場物資管理、物資經(jīng)濟合同管理、物資管理信息系統(tǒng);第二篇產(chǎn)品標準篇,包括的內容有:鋼材、有色金屬、焊接材料、通用閥門、鋼制管法蘭、鋼管件、法蘭緊固件——螺栓螺母、電線電纜等內容,書末還列有相關附錄。2100433B
安裝工程的造價,還是材料設備占比大,這些還是多看看市場,經(jīng)常和采購交流,積累材料價格儲備,每次預算時,采購詢價。慢慢你會掌握好多,就能把握了。
安裝工程中不是主材的都叫“輔助材料”如果不是綜合取定的都可以調差。(綜合取定是指用“元”或系數(shù)表示的。只要是用具體的材料名稱、數(shù)量、單價表示的都可以調差)
一般是選擇相應的價目表,輔助材料很少調差價,除非選擇使用借用定額,議價材料價差較大 沒有具體的規(guī)定,只能是習慣做法
格式:pdf
大小:46.0MB
頁數(shù): 83頁
評分: 4.3
機電安裝工程材料 編者:劉保石 第 1 頁 共 83 頁 機電安裝工程所普及的材料的品種繁多、面廣、量大,因此材料管理任務重、復雜煩瑣, 材料的合理分類又是材料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 工程材料的分類方法一般可按用途分類, 也可按材質分類。但單一的分類方法比較狹隘,具有局限性。為了使材料分類更加合理、規(guī)范、 具體,最好采用兩者相結合的方法。 機電安裝工程常用材料可分為二十大類: 1、型材、 2、板材、 3、管材及配件、 4、閥門、 5、 電纜電線、 6、電工材料、 7、通風材料、 8、保溫材料、 9、施工設備、 10、工程設備、 11、低 值易耗品、 12、五金工具、 13、計量器具、 14、法蘭、 15、標準件、 16、化學品、 17、焊接材 料、 18、易耗品、 19、勞保用品、 20、裝飾裝潢及衛(wèi)生潔具。 第一章 型材 第一節(jié) 型材分類樹形圖 01型材 金屬型材 黑色金屬 等邊角鋼
和容器、焊接、爐窯砌筑、常用儀表、金屬管道管和設備防腐絕熱等專業(yè)的常用的材料。在編寫過程中,力求以資料性和實用性為主,在某些必要的地方適當增加了知識性的內容。近來年,不少材料的產(chǎn)品標準進行了更新,但多數(shù)仍屬于推薦產(chǎn)品標準,我們曾對部分產(chǎn)品標準進行了學習和研究,發(fā)現(xiàn)標準制訂參與單位的組成與標準的質量有密切關系,即有科研單位和若干知名家廠家共同參與制訂的標準,則可能在與市場對接或科學性方面存在不足。
本手冊在編寫過程中,除了收入了被市場廣泛認可的常用材料外,還盡可能的收入了近幾年的新材料、新產(chǎn)品標準,以便為從事工程設計、安裝施工、技改維修和物資管理、營銷方面的人員提供一本實用的工具書。
第一篇 通用安裝材料
1 常用資料
2 黑色金屬
3 有色金屬
4 管材
5 管件
6 閥門
7 鋼制管法蘭與墊片
8 焊接材料
9 塑料和玻璃鋼
10 橡膠及其制品
11 油漆及防腐材料
12 隔熱材料
13 耐火材料
14 緊固體和常用小五金
15 水暖器材
16 通風空調器材
17 土建工程常用材料
第二篇 建筑電氣工程材料
18 基本知識
19 電線
20 控制、通信、信號及綜合布線電纜
21 電力電纜
22 絕緣材料及產(chǎn)品
23 電力金具及其他電工輔助材料
24 母線、橋架
主要參考文獻
在香港,“實用面積”原指以外墻起量度的私人擁有部分的范圍,但由于發(fā)展商的種種利益關系,現(xiàn)時的“實用面積”亦包括了一些以往不被納入的范圍,如“私人會所”等。在一九九七年后,香港政府對房地產(chǎn)政策作出多項改變,對多項樓房的設施減免地價,故現(xiàn)時新樓房幾乎一定附有一些計入“實用面積”的設施,包括“窗臺”、“露臺”等。由于該等設施不能完全被利用,因此即使有相同的“實用面積”,新樓房的內攏面積亦總較舊樓房的小,此現(xiàn)象俗稱為“發(fā)水”。
于2008年,香港政府規(guī)管住宅實用面積定義為是單位的面積,以及露臺及工作平臺面積的總和;物業(yè)的其他地方,如窗臺、空調機房面積,不包括在實用面積內,并須逐項列出。而公用地方不計算在內。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在2010年開始建議一系列措施以規(guī)管一手樓買賣,其中包括將傳統(tǒng)上以建筑面積改為由實用面積定價等,以令買家更能得知付出價格與所購樓宇面積的關系,然而業(yè)界如地產(chǎn)建設商會等認為新措施會令消費者難以把單位與二手單位比較,也對法團計算管理費等有影響,并反建議將公用面積細項分拆列出和只管樓花而不監(jiān)管現(xiàn)成樓宇,但亦有研究指所謂新舊樓宇定價將會混亂不應存在,因以往以建筑面積定價時買家早已將建筑與實用部分自行比較而調整心目中價值,所以實用面積較高的舊樓宇的尺價會比新建成發(fā)水較多的樓宇為高,而統(tǒng)一以實用面積定價不會引起混亂亦可免去買家自行量度、調查的成本,而這說法在現(xiàn)實中高尺價亦反映在如太古城中心等以實用率高見稱的物業(yè)樓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