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材質要求及分類、使用要求和樣品采集與檢測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內的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的檢測評價。
本標準第4章及第5章為強制性,其他內容為推薦性。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標準由國家海洋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海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83)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國家海洋環(huán)境監(jiān)測中心、國家海洋局海洋咨詢中心。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12763.8 海洋調查規(guī)范 第8部分:海洋地質地球物理調查
GB/T14583 環(huán)境地表γ輻射劑量率測定規(guī)范
GB/T14550 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測定的氣相色譜法
GB/T17108 海洋功能區(qū)劃技術導則
GB/T17138 土壤質量 銅、鋅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 土壤質量 鉛、鎘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7378.1 海洋監(jiān)測規(guī)范 第1部分:總則
GB17378.2 海洋監(jiān)測規(guī)范 第2部分:數(shù)據(jù)處理與分析質量控制
GB17378.3 海洋監(jiān)測規(guī)范 第3部分:樣品采集、貯存與運輸
GB17378.5 海洋監(jiān)測規(guī)范 第5部分:沉積物分析
GB17378.7 海洋監(jiān)測規(guī)范 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態(tài)調查和生物監(jiān)測
GB18668 海洋沉積物質量
GB/T22105.1 土壤質量 總汞、總砷、總鉛的測定 原子熒光法 第1部分:土壤中總汞的測定
GB/T22105.2 土壤質量 總汞、總砷、總鉛的測定 原子熒光法 第2部分:土壤中總砷的測定
GB/T22105.3 土壤質量 總汞、總砷、總鉛的測定 原子熒光法 第3部分:土壤中總鉛的測定
HJ/T166 土壤環(huán)境監(jiān)測技術規(guī)范
HJ491 土壤 總鉻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圍填海工程(sea reclamation and enclosure project)
圍海和填海工程的總稱。通過筑堤或圍堰的手段圍圈海域的為圍海工程。在圍海工程所圍圈的海域內,以砂石、泥土等物質填充形成陸地的為填海工程。
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infilling components of sea reclamation and enclosure project)
在圍填海工程中,用于圍圈和填充特定范圍海域所使用的、且對毗鄰海域環(huán)境質量不會產生不可接受的損害的固態(tài)或半固態(tài)物質,一般包括惰性無機地質材料、惰性拆建物料、疏浚物等。
環(huán)境背景值(environmental background value)
圍填海工程實施之前的環(huán)境各要素的含量水平。
惰性無機地質材料(inert inorganic geologicalmaterial)
未受到污染且有機物質含量低、拋填后不會與周圍環(huán)境發(fā)生顯著的化學反應的無機地質材料。
惰性拆建物料(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material)
建設、修繕、拆除等工程產生的未受到污染且有機物質含量低的建筑廢棄物和棄土,拋填后不會與周圍海域環(huán)境發(fā)生顯著的化學反應,其物質組成為礫石、砂石、泥土、混凝土、瓦礫和磚塊等。
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中不應含有冶金廢料、采礦廢料、燃料廢料、化工廢料、城市生活垃圾(惰性拆建物料除外)、危險廢物、農業(yè)垃圾、木質廢料、明顯的大型植物碎屑和動物尸體等損害海洋環(huán)境質量的物質。
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的分類應符合GB/T17108所規(guī)定的海洋功能區(qū)海洋沉積物質量的要求。
第一類圍海工程填充物質材質符合4.1的規(guī)定、塊體大小符合圍海工程中堤壩或圍堰的設計要求、在符合GB18668的第一類海洋沉積物質量要求的海洋功能區(qū)內使用的物質,為第一類圍海工程填充物質。
第二類圍海工程填充物質材質符合4.1的規(guī)定、塊體大小符合圍海工程中堤壩或圍堰的設計要求、在符合GB18668的第二類海洋沉積物質量要求的海洋功能區(qū)內使用的物質,為第二類圍海工程填充物質。
第三類圍海工程填充物質材質符合4.1的規(guī)定、塊體大小符合圍海工程中堤壩或圍堰的設計要求、在符合GB18668的第三類海洋沉積物質量要求的海洋功能區(qū)內使用的物質,為第三類圍海工程填充物質。
填海工程填充物質材質符合4.1的規(guī)定、符合第三類圍海工程填充物質成分限值要求的物質,為填海工程填充物質。
擬用于圍填海工程的填充物質應符合第4章的規(guī)定,且在使用前應進行其成分檢測,不符合第4章的規(guī)定及未經成分檢測的物質不應作為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使用。
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成分檢測指標包括:材質、氣味、單塊體重量、相對密度、汞、鎘、鉛、鋅、銅、鉻、砷、有機碳、硫化物、石油類、六六六、滴滴涕、多氯聯(lián)苯、大腸菌群及γ輻射劑量率。
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成分各檢測指標限值列于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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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成分限值 |
將擬用于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的樣品各成分檢測指標的檢測值與表1相應類別成分限值對比,樣品各成分檢測指標檢測值均未超過表1相應類別成分限值要求的物質,作為該類別的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
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的樣品采集應符合附錄A 的規(guī)定。
海底疏浚物等來源于海域的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樣品的檢測,采用表2所列的方法。惰性無機地質材料和惰性拆建物料等來源于陸域的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樣品的檢測,采用表3所列的方法。樣品檢測結果填入“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成分檢測報表”(見附錄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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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海源性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樣品檢測方法 |
表3 陸源性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樣品檢測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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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樣品采集和檢測工作的單位,應通過計量認證,現(xiàn)場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樣品采集、檢測及數(shù)據(jù)處理等各環(huán)節(jié)的質量控制應符合GB17378.1、GB17378.2、GB17378.3和HJ/T166的有關要求.
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樣品采集要求
一、采樣工具
采樣工具主要包括:
采樣鏟;
竹片或竹刀;
柱狀樣采樣器;
內襯塑料薄膜的樣品袋或廣口玻璃瓶。
二、采樣點位布設與采樣層次
采樣點位布設將擬用于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的取材區(qū)域分成等面積網(wǎng)格,每網(wǎng)格設一個采樣點。當取材區(qū)域分布面積大于等于20hm2 時,每20hm2 布設的采樣點位不少于1個,不足20hm2 的仍按1個采樣點布設。當取材區(qū)域分布面積小于20hm2 時,布設的采樣點位不少于2個。
采樣層次當擬用于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堆放厚度大于20cm 時,應分層采樣。表層樣深度為0~20cm,自表層采樣層向下,每增加50cm,設一個采樣層次,不足50cm 的仍為一個采樣層次。
三、樣品采集
采樣時應按表A.1的格式填寫采樣登記表。
采樣量應滿足樣品檢測的需要,一般情況下采樣量不少于1kg。
采樣遇有大塊物質時,采用砸取法將其砸碎,取其部分碎塊樣品。
測定金屬或有機化合物的樣品,應用竹刀(竹片)去除與金屬或塑料采樣器接觸的部分后再取樣。
測定金屬的樣品應裝在內襯塑料薄膜的樣品袋內,測定有機化合物的樣品應盛放在廣口玻璃瓶中。
樣品保存容器的預處理方法和樣品的保存方法,按GB17378.3或HJ/T166中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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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采樣登記表 |
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成分檢測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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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 圍填海工程填充物質成分檢測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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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 本監(jiān)理細則適用于建筑工程的單層、 多層以及網(wǎng)架、 壓型金屬板等鋼結構工程的制作、 安裝 的工程監(jiān)理 2.編制依據(jù): 2.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 GB50300—2001 2.2《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 GB50205— 2001 2.3《建筑鋼結構焊接規(guī)程》 GBJ81-91 2.4《鋼結構高強螺栓連接的設計、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JGJ82—91 2.5《鋼結構防火涂料應用技術規(guī)程》 CECS24:90 2.6 建筑工程監(jiān)理合同和已批準的工程監(jiān)理規(guī)劃 2.7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 3.工程特點及質量目標: (略) 4.鋼結構工程的監(jiān)理工作流程 4.1鋼結構制作工程的監(jiān)理工作流程 4.1.1 型鋼件 放樣、號料→切割→矯正和成型→邊緣加工→制孔→構件驗收→ 涂裝、編號 4.1.2 管球節(jié)點 放樣、號料→切割→管球節(jié)點加工→焊接和焊接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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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管的優(yōu)點及適用范圍 ABS管又叫苯乙烯管,廣泛用生產中。 ABS管是一種新型的復合塑料 管材,顏色一般有灰色和米白色兩種,按工程壓力進行分類,可分為 0.6MPA,1.2MPA,2.5MPA等。 ABS管的優(yōu)點: (1) 使用壽命長,已有 45年的使用經驗,經久耐用; (2) 耐腐蝕性,耐藥品性優(yōu)良; (3) 耐撞擊性強,假如管壁內部某段發(fā)生阻塞現(xiàn)象時, 甚至可用鐵錘 敲擊管外壁,使得管壁之積聚物質脫落; (4) 耐壓性強,常溫狀態(tài)下它的工作壓可達 1.6MPA; (5) 耐溫性,ABS管適用于 -30 至 70攝氏度之工作溫度下使用, 且低 溫不脆化; (6) 保溫性: ABS管熱傳導系數(shù)為鍍鋅鋼管的 1/200,銅管的 1/300, 因此可大幅降低保溫成本; (7) 耐候性:能耐太陽的曝曬; (8) 韌性強; (9) 內部光滑:內壁比 PVC,PE,PP及金屬管更加光滑; (10
有害物質容許限值是指認為能保證安全的定量衛(wèi)生標準,一般以規(guī)定時間內的平均濃度(劑量)來表示。制定環(huán)境(車間空氣、大氣、水、食品和土壤)中有害物質容許限值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環(huán)境,并為衛(wèi)生監(jiān)督和管理提供依據(jù)。制訂時,應收集該化學物質的理化性質、毒理實驗和人體觀察三方面的資料,綜合分析,已提出制訂的依據(jù)。由于化學物質分布的環(huán)境不同,容許限值也有不同的表達式和名稱,如最高容許濃度(MAC)、閾限值(TLV)、容許量、最大殘留量及其他環(huán)境質量標準,其含義、對象和制訂目的燈也有區(qū)別。2100433B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圍填海工程海堤生態(tài)化的建設原則、范圍、內容、方法、技術要求和技術指標。
本標準適用于圍填海工程新建海堤生態(tài)化建設工作,已建海堤的生態(tài)化建設可參照執(zhí)行。 2100433B
香港一百多年來的填海工程,深深影響著香港的發(fā)展。填海使一些島嶼連接陸地,亦使一些海灣的面積縮少甚至消失。填海既帶來了不少正面影響,同時亦付出了一些代價。
香港可供發(fā)展的平地很少,因此自1841年開埠以來,政府多次進行填海工程。時至今日,香港很多繁華的地區(qū),都是靠填海而取得土地發(fā)展。當中包括德輔道以北的中環(huán)、灣仔、銅鑼灣、尖沙咀東、前啟德機場、港澳碼頭、紅磡灣、觀塘工業(yè)區(qū)和西九龍等重要發(fā)展地方,全都是填海造地得來。當中有不少重要建筑物或地標,都坐落填海區(qū),包括香港國際機場、國際金融中心,以及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等等。由此可見香港填海工程,對香港城市的規(guī)劃發(fā)展,以至整個香港經濟的發(fā)展,都有著深遠的重要影響。
此外,填海工程為香港帶來了不少就業(yè)機會,尤其是建筑業(yè)。無論是填海造地,還是在填海地上興建建筑物,都需要大量勞動人口。這些就業(yè)機會,曾養(yǎng)活了不少香港市民。
另一方面,填海工程可以美化海岸線,改善沿海景觀。例如中環(huán)海濱長廊,可讓香港市民親近海港,享受休憩設施。
今天的維多利亞港經多次填海造地后,面積已大幅地減少。海上交通卻日益頻繁,造成海浪比往日大的情況,使海上體形較小的船航行時搖曳不定。這亦與拉直了的海岸線,使海水流動速度變急有一定的關系。
此外,有人亦擔心填海將會破壞了維多利亞港的景致,還少了一個旅游賣點,影響旅游業(yè)。更有人戲稱過量的填海工程使維多利亞港成了「維多利亞河」,甚至是「維多利亞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