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液化石油氣鋼瓶延長使用期安全評定 | 外文名 | Safety evaluation of LNG cylinders for extending service lif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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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號 | DB15/T 1818-2020 | 發(fā)布日期 | 2020-01-03 |
實施日期 | 2020-02-03 | 中國標準分類號 | J 74 |
國際標準分類號 | 23.020.30 | 批準發(fā)布部門 | 內蒙古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行業(yè)分類 | 制造業(yè) | 標準類別 | 方法標準 |
歸口單位 | 內蒙古自治區(qū)特種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M/TC 12) | 性????質 | 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tài) | 現(xiàn)行 |
地方標準《液化石油氣鋼瓶延長使用期安全評定》(DB15/T 1818-2020)規(guī)定了設計使用年限為8年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延長使用期的安全評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周期與檢驗項目。該標準適用于在正常環(huán)境溫度(-40℃~60℃)下使用、公稱工作壓力為2.1MPa,公稱容積不大于150L的可重復充裝的鋼瓶。
GB/T 3864 工業(yè)氮 GB/T 5842 液化石油氣鋼瓶 GB/T 7144 氣瓶顏色標志 GB/T 7512 液化石油氣瓶閥 GB/T 8334 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 GB/T 8336 氣瓶專用螺紋量規(guī) GB/T 9251 氣瓶水壓試驗方法 |
GB/T 10878 氣瓶錐螺紋絲錐 GB/T 12135 氣瓶檢驗機構技術條件 GB/T 12137 氣瓶氣密性試驗方法 NB/T 47013 (所有部分)承壓設備無損檢測 TSG R0006 氣瓶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 TSG Z7001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規(guī)則 |
參考資料:
標準計劃
該標準是根據(jù)原內蒙古質監(jiān)局2018年9月13日批準第3批內蒙古自治區(qū)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要求進行起草,由赤峰市特種設備檢驗所提出,由內蒙古自治區(qū)特種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M/TC 12)歸口。
起草階段
在接受制定任務前,我所在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科技計劃項目《基于風險的超期液化石油氣鋼瓶安全評估技術研究》已經收集了大量與液化石油氣瓶延期使用有關的技術標準及行業(yè)管理規(guī)范,并于2016年11月20日在前期的準備、醞釀后在內蒙古赤峰市召開了首次起草工作會議;起草工作組進行了內部的分工并按照內部擬定的工作計劃于2017年6月底形成初稿并向起草工作組內部征求意見,經內部討論后形成《液化石油氣鋼瓶延長使用期安全評定》(草案)。2018年11月1日起草工作組在內蒙古赤峰市召開了第二次工作會議,主要針對所引用國家標準的更新對《液化石油氣鋼瓶延長使用期安全評定》(草案)進行集中討論并形成了專家征求意見稿,并于2018年12月初根據(jù)相關專家意見完成了《液化石油氣鋼瓶延長使用期安全評定》終稿。
征求意見階段
2018年12月向全行業(yè)公開征求意見,并在赤峰市特種設備檢驗所網站上公布。
發(fā)布實施
2020年1月10日,地方標準《液化石油氣鋼瓶延長使用期安全評定》(DB15/T 1818-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內蒙古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
2020年2月10日,地方標準《液化石油氣鋼瓶延長使用期安全評定》(DB15/T 1818-2020)實施。
地方標準《液化石油氣鋼瓶延長使用期安全評定》(DB15/T 1818-2020)依據(jù)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guī)則起草。
起草單位:赤峰市特種設備檢驗所、大連理工江蘇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范曉東、王興權、焦文祥、王樹森、麻青春、張耀忠、蔡福海、王勇、陳晨、王欣。
根據(jù)容器承受的壓力(p)分為低壓、中壓、高壓、超高壓四類。具體劃分如下: (1)低壓容器p<1.57MPa(16kgf/cm2) (2)中壓容器:1.57MPa(16kgf/cm2)≤p<...
因為液化石油氣是易燃易爆的危險品,且壓力大,氣瓶用久了會產生腐爛,不耐壓了,如果不定期進行檢驗的話,容易造成泄漏或爆炸,所以要進行定期檢查
燃氣調壓器分一級調壓器和二級調壓器;使用調壓器要根據(jù)它的進出口壓力來選擇!在使用時要把最終的出口壓力調到適合燃氣用具的壓力!
前言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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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
1 |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
1 |
3 檢驗機構、檢驗周期與檢驗項目 |
1 |
4 檢驗準備 |
2 |
5 外觀檢查與評定 |
2 |
6 焊接接頭的檢査與評定 |
3 |
7 閥座的檢查與評定 |
3 |
8 壁厚測定 |
4 |
9 容積測定(補充檢測) |
4 |
10 水壓試驗 |
4 |
11 瓶閥檢驗與裝配 |
5 |
12 氣密性試驗 |
5 |
13 其他工作 |
5 |
附錄A(資料性附錄)四陷、凹坑、磕傷和劃傷深度的測量方法 |
7 |
附錄B(資料性附錄)鋼瓶水容積測定法 |
9 |
附錄C(規(guī)范性附錄)檢驗標志環(huán) |
10 |
參考資料:
地方標準《液化石油氣鋼瓶延長使用期安全評定》(DB15/T 1818-2020)的制定,達到延長液化石油氣鋼瓶的使用時間,保障人民財產和生命的安全目的的檢驗質量、能力和技術水平。 2100433B
格式:pdf
大?。?span id="cokig4u" class="single-tag-height">181KB
頁數(shù): 2頁
評分: 4.4
針對日常燃氣企業(yè)中液化石油氣鋼瓶誤操作超裝,以及相關企業(yè)違規(guī)使用惰性氣體充進液化石油氣鋼瓶造成鋼瓶超裝,分析論證了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充裝允許質量與其材質和環(huán)境溫度之間的關系,并舉例計算了鋼瓶超裝后鋼瓶壓力的變化情況,闡明了嚴格遵守國家標準進行充裝的必要性。
格式:pdf
大?。?span id="4scqyge" class="single-tag-height">181KB
頁數(shù): 3頁
評分: 4.5
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常識 一、液化石油氣鋼瓶為何要進行定期檢驗? 液化石油氣鋼經長期使用,會出現(xiàn)油漆脫落、腐蝕、機械損傷 (如凹坑、刻痕等)、角閥開啟不暢、漏氣等現(xiàn)象,如不定期檢 驗,及時發(fā)現(xiàn)并處理上述現(xiàn)象,輕則降低鋼瓶的使用壽命,重則 會導致意外災難。 二、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的依據(jù)是什么? 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的規(guī)定是依據(jù)原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 局頒布的“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鋼瓶定期檢驗的技術標準是 GB8334-1999《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 三、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周期是如何規(guī)定的? 根據(jù)國家標準 GB8334-1999<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 >規(guī)定對在用的 15kg 以及小于 15kg 的鋼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 次至第三次檢驗周期均為 4年,第四次檢驗有效期為 3年,對在 用的 50kg的鋼瓶每 3年檢驗一次。 當鋼瓶受到嚴重腐蝕、損傷、以及有其它影響安全使用的缺
本文件規(guī)定了液化石油氣鋼瓶焚燒檢驗工藝及安全評定技術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公稱工作壓力不超過2.1MPa,公稱水容積不大于150L,貯存介質為液化石油氣,工作溫度不低于- 40 ℃且不高于60 ℃的可重復充裝鋼瓶。
開展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焚燒實驗對比,設置不同焚燒參數(shù)(溫度、時間、焚燒方式、殘液濃度)時,焚燒對鋼瓶材質的組織和性能及安全性的影響得出相關實驗數(shù)據(jù)并完成液化石油氣鋼瓶焚燒推薦參數(shù)表。并在大量實驗數(shù)據(jù)的基礎上制定一套關于焚燒工藝安全評價方法。 2100433B
1.就國家標準來說,符合安全鞋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國家強制執(zhí)行三包政策,斷底,斷面,開膠售后三個月內包換包退。
2.實際操作中,安全鞋的使用期限主要看安全鞋使用的工作環(huán)境, 使用者使用狀態(tài),環(huán)境好使用強度低穿一年到三年都可以的。 環(huán)境惡劣如化工廠,電鍍車間,因為腐蝕性極強三個月也差不多了。
所以安全鞋的更換基本并沒有什么硬性規(guī)定. 主要考慮: 安全性能, 舒適性, 質量.根據(jù)用途不同,工廠在采購安全鞋時就實際情況選擇,便宜的40-80/雙,但材質幾乎是皮革的,外表打蠟看起來美觀,但用不到二個月,安全鞋基本不像樣子,所以建議不要買過于便宜的安全鞋。 100-200價格范圍內是市場的主流。一般都有國家檢測合格證書,有的保險公司承保.安全可靠,不要為一時便宜而把員工安全做為代價。
是指房屋設計圖中注明的使用期限。如現(xiàn)有普通住宅設計使用期限一般為50年。該期限與房屋實際使用時間及土地使用權證規(guī)定期限是不同的,主要作用是規(guī)定設計院的免責期和房屋基礎及主體的保修期限。超過這期限后,設計院不再承擔該房的設計責任,工程隊不再對你房屋基礎和主體進行保修。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