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 政府采購法規(guī)制度全書 | 作????者 | 李誠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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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山東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 | 2014年3月 |
頁????數 | 671 頁 | 定????價 | 80 元 |
開????本 | 16 開 | ISBN | 9787209083478 |
第一編 綜合管理編
第一章 法律法規(guī)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999年8月30日主席令第21號)
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
(2013年11月12日中發(fā)[2013]1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2012年12月20日國務院令第613號)
電子招標投標辦法
(2013年2月4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八部委令第20號)
山東省政府采購管理辦法
(2013年7月2目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62號)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
(2005年5月27日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54號)
第二章 規(guī)章制度類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
(2013年9月26日國辦發(fā)[2013]96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意見
(2009年4月10日國辦發(fā)[2009]35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招投標活動的若干意見
(2004年7月12日國辦發(fā)[2004.]56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中央國家機關全面推行政府采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2002年10月7日國辦發(fā)[2002]53號)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jiān)督的職責分工意見的通知
(2000年5月3日國辦發(fā)[2000]34號)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tǒng)建設總體規(guī)劃》和《政府采購業(yè)務基礎數據規(guī)范》的通知
(2013年1月31日財庫[2013]18號)
財政部關于明確政府采購保證金和行政處罰罰款上繳事項的通知
(2011年1月20日財庫[2011]15號)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產品參加投標如何計算供應商家數的復函
(2003年4月14日財辦庫[2003]38號)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辦法的通知
(2013年11月12日魯政辦發(fā)[2013]35號)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監(jiān)管工作的意見
(2009年10月23日魯政辦發(fā)[2009]118號)
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監(jiān)管工作的意見
(2013年9月16日魯財采[2013]24號)
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績效管理的意見
(2013年1月31日魯財采[2013]1號)
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山東省省級政府采購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
(2010年9月16日魯財預[2010]57號)
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工作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
(2010年5月20日魯財采[2010]8號)
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山東省省級政府采購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
(2007年12月26日魯財庫[2007]42號)
省財政廳關于省級政府采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4年4月20日魯財庫[2004]9號)
第三章 信息公告類
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
(2004年8月11日財政部令第19號)
招標公告發(fā)布暫行辦法(2013修訂)
(2000年7月1日國家計委令第4號)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監(jiān)察部財政部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商務部法制辦關于印發(fā)《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暫行辦法》的通知
(2008年6月18日發(fā)改法規(guī)[2008]1531號)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指定發(fā)布依法必須招標項目資格預審公告和招標公告的媒介的通知(2013修訂)
(2000年6月30日計政策[2000]868號)
省財政廳關于山東省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8年9月1日魯財庫[2008]31號)
省財政廳關于實施《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5年3月1日魯財庫[2005]1號)
第二編 工程采購管理編
第三編 貨物采購管理編
第四編 服務采購管理編
第五編 泰安市規(guī)范性文件編
第六編 政府采購相關法規(guī)制度參考編
《政府采購法規(guī)制度全書》以《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為核心,全面、系統(tǒng)詮釋了現(xiàn)行政府采購法規(guī)制度體系?!墩少彿ㄒ?guī)制度全書》可作為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社會代理機構中從事政府采購管理和業(yè)務工作人員的工具書,亦可作為政府采購供應商的參考書,同時還可作為高等學校教學和研究的輔助用書。
政府采購目錄是關于政府采購對象的具體分類的詳細品目,它是政府采購范圍的具體化,是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政府采購計劃的基礎和依據。政府采購對象由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三部分組成,政府采購目錄也是按貨物、工程和...
按《政府采購法》第三十條,選擇 D
《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9號,屬于政府采購法律制度中的部門規(guī)章,因為部門符合部門規(guī)章法律形式的要件: 部門規(guī)章是國務院各部門、各委員會、審計署等根據法律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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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部長助理張通表示,今后我國將繼續(xù)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要采取措施努力實現(xiàn)采購管理精細化、采購行為規(guī)范化、采購權責明晰化、采購監(jiān)督科學化、采購手段電子化、采購人員專業(yè)化,力爭用3年時間完成改革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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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法 什么是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是怎樣的?下面是下面帶 來的關于政府采購法的主要內容介紹以供參考。 政府采購法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是為規(guī)范政府采 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 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 益,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人的合法權益, 促 進廉政建設制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于 2002年 6月 29 日發(fā)布,自 2003年 1月 1日起施行。 政府采購制度是公共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財政支出管理 的一項有效措施。我國自 1996年開展政府采購試點工作以來,推行 政府采購在加強財政支出管理、 提高財政支出使用效益以及促進廉政 建設等方面均起到了積極作用, 取得較好效果。 隨著政府采購工作的 深入開展、迫切需要通過立法予以進一步推動和規(guī)范。 眾所期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于 2002年 6月 29日 由全國人大常
具體的政府采購制度是在長期的政府采購實踐中形成的對政府采購行為進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和慣例的總稱。具體來說,政府采購制度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采購政策,包括采購的目標和原則;
二、政府采購的方式和程序;
三、政府采購的組織管理。
相對于私人采購而言,政府采購具有如下特點:
一、資金來源的公共性
二、非盈利性
三、采購對象的廣泛性和復雜性
四、規(guī)范性
五、政策性
六、公開性
七、極大的影響力
政府采購的主體是政府,是一個國家內最大的單一消費者,購買力非常大。據統(tǒng)計,歐共體各國政府采購的金額占其國內生產總值的14%左右(不包括公用事業(yè)部門的采購);美國政府在20世紀90年代初每年用于貨物和服務的采購就占其國內生產總值的26%-27%,每年有2000多億美元的政府預算用于政府采購。正因為如此,政府采購對社會經濟有著非常大的影響,采購規(guī)模的擴大或縮小,采購結構的變化對社會經濟發(fā)展狀況、產業(yè)結構以及公眾生活環(huán)境都有著十分明顯的影響。正是由于政府采購對社會經濟有著其他采購主體不可替代的影響,它已成為各國政府經常使用的一種宏觀經濟調控手段。
會計活動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與其有關的會計法規(guī)和制度不可能全部在會計法、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中,除上述外,還包括:
1.有關會計人員的法規(guī):包括《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總會計師條例》,以及有關會計交接工作的規(guī)定和會計人員技術職稱等規(guī)定。
2.有關會計工作的法規(guī)、制度:包括《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
3.有關會計工作具體要求和方法的各種法規(guī)和制度。
全面輯錄了國際國內有關政府采購的政策法律法規(guī),充分體現(xiàn)了權威性和時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