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nèi)容有:為了幫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及廣大公民學習掌握新的《消防法》,編者組織編寫了消防法知識問答,極為巧合的是,通過幾位作者的努力,匯集起來消防知識正好提出了119個問題,與“119”火警電話相同。作者們試圖通過簡明扼要的形式,介紹新規(guī)定、新制度,說明新理念、新原則。
第一章 總則
1.我國火災形勢如何?
2.新《消防法》公布前,我國消防立法狀況如何?
3.為什么要修改《消防法》?
4.新《消防法》主要有哪些新規(guī)定?
5.新《消防法》確立了什么立法宗旨?
6.我國的消防工作方針是什么?
7.為什么要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8.什么是消防工作政府負責制?
9.為什么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
10.消防工作由哪個部門主管?
11.軍事設施的消防工作誰負責?
12.礦井地下部分、核電廠、海上石油天然氣設施的消防工作由誰負責?
13.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由誰負責?
14.《消防法》對單位組織和公民個人規(guī)定了什么消防義務?
15.如何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宣傳,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16.為什么要依法促進消防技術革新?
第二章 火災預防
17.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修,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承擔哪些責任?
18.消防站應當符合什么要求?
19.“消防供水”應當符合什么要求?
20.“消防通信”應當符合什么要求?
21.“消防車通道”應當符合什么標準?
22.“消防裝備”應當符合什么標準?
23.如何編制城鄉(xiāng)消防規(guī)劃?
24.新《消防法》對建設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規(guī)定了哪些義務?
25.建設工程消防設計主要存在哪些問題,應當執(zhí)行什么標準?
26.為什么要進行建設工程設計審核的改革?
27.新《消防法》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做了哪些改革?
28.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建設工程施工許可是什么關系?
29.消防設計審核一般包括哪些方面的內(nèi)容?
30.新《消防法》對建設工程消防竣工驗收有什么新規(guī)定?
31.為什么要授權國務院公安部門就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制定具體辦法?
32.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是否還要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許可?
33.新《消防法》對單位組織規(guī)定了哪些消防安全職責?
34.什么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35.與一般消防安全單位相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還應當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職責?
36.兩家以上單位共用建筑物的,其消防安全責任如何落實?
37.住宅小區(qū)的物業(yè)管理企業(yè)必須當然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嗎?
38.生產(chǎn)、儲存、經(jīng)營場所與居住場所“三合一”情況應當如何處理?
39.什么是大型群眾性活動?
40.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人是否還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辦理消防許可?
41.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應當遵守哪些消防要求?
42.哪些火災危險作業(yè)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43.新《消防法》對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chǎn)、儲存、運輸?shù)葐挝坏脑O置是如何規(guī)范的?
44.新《消防法》對易燃易爆危險品從業(yè)單位是如何規(guī)范的?
45.新《消防法》對消防產(chǎn)品的監(jiān)管確定了什么新的體制?
46.消防產(chǎn)品質(zhì)量的監(jiān)督檢查由哪些部門負責?
47.新《消防法》對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和室內(nèi)裝修、裝飾材料作了哪些具體規(guī)定?
48.什么是“建筑構件”及其耐火性能?
49.建筑材料的分類和防火性能指的是什么?
50.“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主要是指什么?
51.新《消防法》對電器產(chǎn)品、燃氣用具的消防要求作了哪些規(guī)定?
52.新《消防法》對單位和個人規(guī)定了哪些禁止性義務?
53.公共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單位應當履行哪些職責?
54.對于農(nóng)村消防新《消防法》增加了哪些規(guī)定?
55.森林、草原防火期間,重大節(jié)假日及季節(jié)防火方面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重點加強哪些工作?
56.新《消防法》對于基層政權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消防安全職責作了哪些規(guī)定?
57.新《消防法》在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方面,規(guī)定了什么制度?
58.新《消防法》對消防中介服務制度是如何規(guī)定的?
第三章 消防組織
第四章 滅火救援
第五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附錄
第一章 總 則第二條 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guī),做好消防工作。第三條 各級公安機關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本實施細則,實施消防監(jiān)督。除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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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物權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的決定》,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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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項目部安全提醒: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和第六十 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人 員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 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反規(guī)定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 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 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電焊工無證上崗應承擔什么責任 : 依據(jù)是《消防法》,具體如下: 第二十一條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人員 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 全操作規(guī)程。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 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 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 編號: 031 工程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運用法律維護權利和利益,是讀者選購法律圖書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單行本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據(jù),但單純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術語,讀者不易理解;法律釋義類圖書有助于讀者理解法律的本義,但又過于繁雜、冗長。“實用版”法律圖書至今已行銷多年,因其權威、實用、易懂的優(yōu)點,成為廣大讀者理解、掌握法律的工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三十六號)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的決定已經(jīng)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4年6月26日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的決定
(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根據(jù)行政許可清理要求,決定對《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內(nèi)部裝修和建筑用途變更的工程,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未經(jīng)審核或者經(jīng)審核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fā)給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得施工?!?
二、將第十七條“從事建筑工程消防設計的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zhì)等級?!眲h去。
三、將第二十五條“從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chǎn)、儲存、經(jīng)營的,必須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審核。公安消防機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nèi)出具審核意見書;審核合格的,發(fā)給《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許可證》。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必須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辦理《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
“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保管員、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必須持有公安消防機構核發(fā)的作業(yè)證件。”刪去。
四、第二十六條改為第二十四條,并將第一款修改為:“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產(chǎn)品和有火災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的單位,應當對研制的每一項目提出預防火災的具體辦法。”
五、第三十四條改為第三十二條,并將第二款“生產(chǎn)、銷售消防產(chǎn)品的,應當報省公安消防機構備案?!眲h去。
六、第三十五條改為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中的“下列人員應當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培訓,取得消防培訓合格證”修改為“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
七、將第五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從事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或者從事消防設計工程施工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暫扣資格證書、降低資質(zhì)等級、停止施工,可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警告或者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眲h去。
本決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根據(jù)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
(1999年8月1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chǎn)和公民財產(chǎn)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 消防工作由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逐步增加消防經(jīng)費的財政投入,有計劃、多渠道地籌集資金,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 設,提高消防裝備水平,保證預防火災和滅火救援的實際需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消防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公安消防機構具體負責實施。軍事設施、礦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jiān)督管理。
第六條 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特殊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人民政府或有關單位應當予以獎勵。
第七條 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宣傳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做好消防宣傳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識。
教育、勞動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nèi)容。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的義務,有權檢舉、控告和制止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
第八條 每年11月9日為本省消防日。
第二章 火災預防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與所屬的有關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對消防安全工作定期進行考核。
第十條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 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nèi)容的消防規(guī)劃納入城市總體規(guī)劃,并負責組織有關主管部門實施。
消防規(guī)劃由城市人民政府組織公安消防機構、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編制。
第十二條 城市消防規(guī)劃確定的公共消防設施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如政府決定確需調(diào)整的,由當?shù)爻鞘幸?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按照規(guī)劃另行確定適當?shù)攸c。
第十三條 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應當與城市其他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
公共消防設施由城建、公用等單位負責建設和維護。公共消防設施建成后,由公安消防機構驗收、使用。
第十四條 舊城改造、重要易燃易爆設施以及居住區(qū)、開發(fā)區(qū)、工礦區(qū)等的建設,必須同步建設消防設施。審查規(guī)劃、設計方案時,應當有公安消防機構參加。
第十五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內(nèi)部裝修和建筑用途變更的工程,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 的,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未經(jīng)審核或者經(jīng)審核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fā)給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得施工。
公安消防機構自接到建設單位報送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之日起,對一般工程在10日內(nèi),對國家、省級重點工程和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在20日內(nèi),出具審核意見書。需要組織專家論證的工程,可以延長至30日。
第十六條 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消防機構提交消防驗收書面申請和竣工資料。公安消防機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nèi)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后7日內(nèi)出具驗收意見書。未經(jīng)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七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 責,建設單位協(xié)助。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器 材。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
第十八條 歌舞廳、影劇院、體育館、賓館、飯店、商場、集貿(mào)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應當設置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指示標志,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前款所列場所須經(jīng)公安消防機構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開業(yè)或使用。
第十九條 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的地點選擇、亭棚搭建、電氣線路架設、明火使用以及消防設施配置 等,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前款所列活動舉辦6日前,主辦單位應向公安消防機構申 報。公安消防機構應當自接到申報之日起3日內(nèi),對活動現(xiàn)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未經(jīng)檢查或檢查不合格的,不得舉辦。
第二十條 兩個以上單位共用的建筑物,由產(chǎn)權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產(chǎn)權為兩個以上單位的,由建筑物的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沒有管理單位的,必須確定管理單位。
第二十一條 古建筑、寺觀教堂、重點文物的管理或使用單位以及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必須加強用火、用電管理,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報警設備,設置足夠的消防用水。
第二十二條 城市人民防空地下工程和其他地下工程,不得用于生產(chǎn)、儲存或者經(jīng)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利用城市人民防空地下工程和其他地下工程開設旅館、商 場、飯店、歌舞廳等,必須遵守地下工程的消防安全規(guī)定。
第二十三條 商場、公共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員工宿舍;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筑物內(nèi),嚴禁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第二十四條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產(chǎn)品和有火災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的單位,應當對研制的每一項目提出預防火災的具體辦法。
使用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產(chǎn)品或者有火災危險的新設備,采用有火災危險性的新工藝的單位,應當按照研制單位提供的預防火災的具體辦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條 有火災或者爆炸危險的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防泄漏等消防技術措施。
第二十六條 嚴禁在燃氣管道、輸油管道及其配套設施上修筑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影響消防安全的物品?!〈_需在燃氣管道、輸油管道附近修筑建筑物、構筑物等作業(yè)和堆放物品的,必須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
第二十七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 所、公眾聚集場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參加企業(yè)火災險和公眾責任險。
第二十八條 居民應當維護住宅的消防安全,遵守用火、用電等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 道。
第二十九條 農(nóng)業(yè)收獲季節(jié),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及時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和安全檢查,督促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糧棉加工、儲存場所和使用農(nóng)機具作業(yè)的麥谷場等,必須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做好滅火應急準備。
打曬、堆放糧食、棉花等作物的,應當與火源和電力架空線保持消防安全距離。
第三十條 安裝火災自動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的建筑物的管理和使用單位,應當落實裝置的日常檢查、維修保養(yǎng)和值班制度,不具備維修保養(yǎng)能力的,應當委托有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yǎng)資格的專業(yè)組織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修保養(yǎng),保證裝置正常運行。
第三十一條 從事消防設施、器材維修、保管、檢測和消防咨詢服務的組織,在提供服務時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三十二條 消防產(chǎn)品的質(zhì)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 準。
生產(chǎn)、銷售消防產(chǎn)品的,應當報省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三十三條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
(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生產(chǎn)、儲存、運輸、銷售或者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消防設施的施工、維修、保養(yǎng)、檢測和操作人員;
(三)專職消防隊員、單位負責消防管理的工作人員;
(四)其它應當接受培訓的人員。
有關部門對電焊、氣焊及電氣設備、線路的安裝、維護等具有火災危險工作的特種作業(yè)人員進行上崗培訓時,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列入培訓內(nèi)容。
第三章 消防組織
第三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jù)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的需 要,建立和加強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增強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三十五條 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qū)和列為省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應當根據(jù)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
第三十六條 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應當根據(jù)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也可以由開發(fā)區(qū)建站,公安消防隊進駐執(zhí)勤。
第三十七條 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報省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專職消防隊的撤銷或者合并,應當報省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專職消防隊可以由一個單位建立,也可以由幾個單位聯(lián)合建立。
第三十八條 專職消防隊應當建立教育訓練和執(zhí)勤備戰(zhàn)制度, 承擔本單位的防火和滅火工作,并服從公安消防機構的調(diào)動,參加外單位的火災撲救。
第三十九條 專職消防隊的經(jīng)費由組建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列 支;幾個單位聯(lián)合組建的專職消防隊,經(jīng)費由幾個單位共同解 決。
專職消防隊員實行本單位工資和獎金制度,享受本單位生產(chǎn)職工同等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四十條 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應當對責任區(qū)內(nèi)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制訂滅火作戰(zhàn)計劃,經(jīng)常進行滅火作戰(zhàn)演練。與作戰(zhàn)計劃和作戰(zhàn)演練有關的單位應當予以協(xié)助,提供有關資料。
第四章 滅火救援
第四十一條 任何人發(fā)現(xiàn)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 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消防隊到達火災現(xiàn)場前,發(fā)生火災的單位必須立即疏散人 員,撲救火災,搶救物資,并派人接引消防車。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
消防隊接到火警后,必須立即趕赴火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
禁止組織未成年人參加火災撲救。
第四十二條 趕赴火場、執(zhí)行搶險救援或者消防演練任務的消防車、消防艇等免交過路、過橋、過隧道、泊岸費,需要火 車、輪船運輸?shù)?,鐵路和航運單位應當優(yōu)先搶運。
第四十三條 消防車、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于與消防和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第四十四條 火災撲救的現(xiàn)場,由公安消防機構統(tǒng)一組織和指揮。火場總指揮員有權根據(jù)撲救火災的需要,決定下列事項:
(一)就近使用各種水源和通訊、運輸工具及其他設備;
(二)截斷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三)命令人員轉移,劃定警戒范圍,對火場周圍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臨近建筑物和有關設施;
(五)為防止火災蔓延,拆除或者破損毗鄰火場的建筑物、構筑物;
(六)調(diào)動供水、供電、醫(yī)療救護、交通運輸?shù)扔嘘P單位協(xié)助滅火救助。
撲救特大或者社會影響重大的火災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人員、調(diào)集所需物資支援滅火。
第四十五條 公安消防隊撲救火災,不得向發(fā)生火災的單位和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損壞的器材、裝備等費用,以及火災原因技術鑒定所需的費用,經(jīng)當?shù)毓蚕罊C構核定屬實后,按下列規(guī)定補償:
(一)參加保險的,從保險公司償付的施救費中支付;
(二)未參加保險的,由火災肇事單位或者肇事個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發(fā)生火災的單位支付;
(三)保險施救費補償不足和火災肇事單位、肇事個人或者發(fā)生火災的單位確實無力支付的部分,由當?shù)厝嗣裾凑諊矣嘘P規(guī)定補償。
第四十六條 對撲救火災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shù)厝嗣裾畱敯凑諊矣嘘P規(guī)定給予醫(yī)療、撫恤;應追認為烈士的,由有關部門辦理。
第四十七條 火災撲滅后,公安消防機構有權根據(jù)需要封閉火災現(xiàn)場。未經(jīng)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火災現(xiàn)場,移動、毀損火災現(xiàn)場的遺留物品和殘骸。
第四十八條 發(fā)生火災的單位或者個人有義務保護火災現(xiàn)場,如實提供火災情況,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進行火災調(diào)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撓火災調(diào)查工作。
公安消防機構在查處火災隱患、調(diào)查火災原因和查處違法行為時,可以根據(jù)需要依法傳喚有關人員。
第四十九條 當事人對火災原因認定、火災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火災原因認定書、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15日內(nèi),向火災發(fā)生地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消防機構申請重新認定;對省公安消防機構作出的火災原因認定、火災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向省公安廳申請重新認定。
火災原因、火災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決定為最終決定。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 依照《消防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給予罰款處罰的,罰款數(shù)額為4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情節(jié)嚴重的,罰款數(shù)額為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的,罰款數(shù)額為600 元以上3000元以下。
第五十一條 依照《消防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給予罰款處罰的,罰款數(shù)額為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 情節(jié)嚴重的,罰款數(shù)額為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的,罰款數(shù)額為600元以上3000 元以下。
第五十二條 依照《消防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給予罰款處罰的,罰款數(shù)額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單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引起火災或者導致火災損失擴大 的,可以處警告或者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三條 依照《消防法》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給予罰款處罰的,罰款數(shù)額為800元以上4000 元以下; 情節(jié)嚴重的, 罰款數(shù)額為4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的,罰款數(shù)額為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第五十四條 依照《消防法》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給予罰款處罰的,罰款數(shù)額為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的,罰款數(shù)額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責令限期改 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600 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六條 公安消防機構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嚴重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場所或違法生產(chǎn)、銷售、運輸消防產(chǎn)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情況緊急時,可以暫時予以查封、扣押,并及時通知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七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行為的處罰,由縣級以上公安消防機構裁決。對給予拘留的處罰,由公安機關裁決。
依照《消防法》的規(guī)定,對供水、供氣、供電等重要企業(yè),重要的建設工程,交通、通信樞紐,以及其他重要單位、場所的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由公安消防機構報請當?shù)厝嗣裾婪Q定,由公安消防機構執(zhí)行。
第五十八條 公安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消防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損失,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不符合國家建筑工程消防技術標準的消防設計、建筑工程通過審核、驗收的;
(二)對應當依法審核、驗收的消防設計、建筑工程,故意拖延,不予審核、驗收的;
(三)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改正的;
(四)利用職務為用戶指定消防產(chǎn)品的銷售單位、品牌或者指定建筑消防設施施工單位的;
(五)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循私舞弊的行為。
第五十九條 有違反本辦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六十條 本條例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
一、腳手架
1、腳手架上的剪刀撐作用是什么?
答:防止腳手架縱向變形,增強腳手架的整體剛度。
2、腳手架的外側有外電線路時有何安全規(guī)定?
答:嚴禁在有外電線路的—側搭設上下腳手架的斜道。
3、腳手架是否能與卸料平臺連結?
答:不能,應獨立設置卸料平臺。
4、哪些鋼管不準用于腳手架搭設?
答:銹蝕嚴重、壓扁、彎曲、裂紋的鋼管。
5、哪種扣件不得使用?
答:凡有裂縫、變形、縮松、滑絲的均不得使用。
6、卸料平臺上應懸掛什么標牌?
答:限定荷載的提示牌。
7、門型腳手架的搭設高度一般不宜超過多少米?
答:不宜超過45m。
8、吊藍架的承重鋼絲繩與安全保險鋼絲繩接長使用時,繩卡應不少于三個,這句話是否正確?
答:不正確,因為這兩種鋼絲繩子均不能接長使用。
9、整體提升架在升降時有何安全要求?
答:升降時架體嚴禁站人。
10、整體提升機的主要安全裝置的哪些?
答:防墜落裝置和防傾覆裝置。
11、吊籃腳手架須配備哪些安全防護裝置?
答:制動器、行程限位、安全鎖、防傾斜裝置、超載保護裝置。
12、吊籃腳手架配重有哪些要求?
(1)吊籃的懸掛機構或屋面小車上必須配置適當?shù)呐渲?
(2)配重應準確、牢固地安裝在配重點上,并應按圖樣規(guī)定配置足夠質(zhì)量的配重,在吊籃使用前須經(jīng)過安全檢查員核實才能使用;
(3)抗傾覆系數(shù)等于配重矩比前傾力矩,其比值應不小于2。
13、腳手架立桿頂端應高出屋面多少?
答:立桿頂端應高出女兒墻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14、鋼、竹混搭腳手架是否可用?為什么?
答:不可用。腳手架的基本要求是整體受力后,不搖晃、不變形,保持穩(wěn)定。桿件的節(jié)點是傳力的關鍵,而混搭的腳手架,無可靠的綁扎材料,造成節(jié)點松馳,架體會產(chǎn)生變形,不能滿足腳于架的受力要求。
15、腳手架及其地基基礎在哪些階段應進行檢查與驗收?
(1)基礎完工后及腳手架搭設前;
(2)作業(yè)層上施加荷載前;
(3)每搭設完10一13m高度后;
(4)遇有六級大風與大雨后,寒冷地區(qū)開凍后;
(5)達到設計高度后;
(6)停用超過一個月。
16、從事腳手架搭設人員應佩戴哪些防護用品?
答: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17、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哪些桿件?
答:(1)主節(jié)點處的縱向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2)連墻件。
18、從事架子搭設作業(yè)人員須具備哪些條件?
答: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jīng)過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
19、《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中對門式鋼管架的剪刀撐設置有哪些要求?
(1)腳手架高度超過20m時,應在腳手架外側連續(xù)設置;
(2)剪刀撐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宜為45度—60度,剪刀撐寬度宜為4—8m;
(3)剪刀撐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扣緊;
(4)剪刀撐斜桿若采用搭接接長,搭接長度不宜小于600mm,搭接處應采用兩個扣件扣緊。
20、門式腳手架搭設中對腳手架整體垂直度與水平度偏差有何要求?
答:垂直度允許偏差為腳手架高度的1/600及±50mm;水平度允許偏差為腳手架長度的1/600及±50mm。
21、對砌筑架與裝飾架的荷載是如何要求?
答:砌筑架負荷應不超過270kg/m2,裝飾腳手架應不超過200kg/m2。
22、人字梯應采取什么防滑措施?
答:應有堅固的鉸鏈和限制開展的拉鏈,在于滑地面使用時應采取防滑措施。
二、基坑支護
1、基坑深度超過多少米時應進行專項支護設計?
答:5m。
2、基坑施工時,對坑邊荷載有何規(guī)定?
答:一般要求坑邊荷載的高度不超過1.5m,距離大于1.2m。
3、當在井(地)下施工中有人發(fā)生中毒時,應如何急救?
答:井(地)上人員絕對不要旨目下去救助,必須先向下送風,救助人員必須采取個人保護措施,并派人報告工地負責人及有關衛(wèi)生管理部門,現(xiàn)場不具備搶救條件時,應及時撥打119、110或120求救。
4、影響邊坡穩(wěn)定的因素有哪些?
答:(1)土的類別影響;
(2)土的濕化程度影響,土內(nèi)含水多,邊坡容易失穩(wěn);
(3)氣候的影響使土質(zhì)松軟;
(4)邊坡上面附加荷載外力的影響。
5、人工開挖土方順序如何?
答:應從上而下分層進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在溝、坑邊堆放泥土、材料至少要距邊沿1.2m以上,高度不超過1.5m。
6、基坑開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1)基坑開挖放坡不夠;
(2)基坑邊坡頂部超載或由于震動,造成滑坡;
(3)施上方法不正確,開挖程序不對;
(4)超標高開挖;
(5)支撐設置或拆除不正確;
(6)排水措施不力。
7、多臺機械同時挖基坑,機械間的間距應為多少米較為安全?
答:應為10m。
8、在開挖土方作業(yè)時,應該至上而下還是自下而上?
答:自上而下開挖。
9、人工挖掘土方,作業(yè)人員操作間距應保持多少?
答:人工挖掘土方,作業(yè)人員的橫向間距應大于2m,縱向間距應大于3m。
10、施工中常用的邊坡護面措施有幾種,坑壁常用支撐有幾種形式?
答:為確保土方施工安全,一般常用邊坡護面的措施有覆蓋法、拉網(wǎng)法、土袋壓坡法三種??颖诔S弥涡问接幸r板式、懸臂式、拉錨式、錨桿式和斜撐式。
11、在進行土方工程前,應做好哪些必要的調(diào)查和勘察工作?
答:地質(zhì)、水文和地下電纜、管道設備等。
三、“三寶”“四口”防護
1、建筑物高度大于多少米償還應搭設雙層防護棚?
答:大于24m。
2、安全帶使用幾年后應檢查一次?
答:二年。
3、“三寶”、“四口”指什么?
答:“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wǎng);“四口”指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
4、安全逞使用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1)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帶繩長限定在1.5-2m。
(2)應做垂直懸掛,高掛低用;當作水平位置懸掛使用時,要注意擺動碰撞;不宜低掛高用;不應將繩打結使用;以免繩結受力后剪斷;不應將鉤直接掛在不牢固物和直接掛在非金屬繩上,防止繩被割斷。
5、高處作業(yè)禁止穿哪些鞋?
答: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6、 患有什么疾病的人不得從事高處作業(yè)?
答: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yè)疾病的人,不得從事高處作業(yè)。
7、如何用好安全“三寶”?
(1)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戴好符合標準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帶;
(2)凡在2m以上懸空作業(yè)人員,必須先掛好安全帶。
(3)腳手架外側懸掛密目式安全網(wǎng),電梯井每隔2層并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wǎng)。
8、國家標準規(guī)定安全帽的三項永久性標志是什么?
答:(1)制造廠名及商標、型號;
(2)制造年、月;
(3)許可證編號。
9、高處作業(yè)指的是什么?
答:凡在墜落高度基準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稱為高處作業(yè)。
10、當高處為15m時,墜落半徑為多少m?
答:3m。
11、洞口作業(yè)應采取哪些防護措施?
(1)凡1.5m×1.5m以下的孔洞,預埋通長鋼筋網(wǎng)或加固定蓋板。
(2)1.5m×1.5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須設兩道護身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wǎng)。
(3)電梯井口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nèi)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0m設安全網(wǎng)。
(4)施工現(xiàn)場的通道口上部搭設安全防護棚。
12、在公共場所的施工現(xiàn)場,須設置哪些設施?
答:必須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
13、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色是哪幾種顏色?
答:安全色是:紅、藍、黃、綠。
14、什么樣的氣候條件禁止露天高處作業(yè)?
答:六級以上強風、雷雨或暴雨、風雪和霧天禁止露天高處作業(yè)。
15、安全帽由哪幾個部份組成?
答:帽殼、帽襯、下頦帶。
16、進行瀝清施工時,瀝請鍋的設置地點,應距行人來往的道路至少多少m?
答:5m。
17、為防止預留洞墜落事故,在混凝土樓板預留的洞口上,應該采取什么措施?
答: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wǎng)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措施。
18、在工期緊,任務重情況下,非電工人員也可以自己接線,對嗎?
答:不對。
19、建筑施工中的“五臨邊”指哪些?
答:“五臨邊”指:尚未安裝欄桿的陽臺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層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上下跑道及斜道的兩側邊,卸料平臺的側邊。
20、佩戴安全帽有哪些要求?
答:(1)安全帽由帽襯和帽殼兩部分組成,帽襯與帽殼不能緊貼,應有一定間隙,當有物料墜落到安全帽殼上時,帽襯可起到緩沖作用,不使頸椎受到傷害。
(2)必須栓緊下鄂帶,當人體發(fā)生墜落時,由于安全帽戴在頭部,起到對頭部的保護作用。
21、施工現(xiàn)場危險地區(qū)夜間應采取什么措施?
答:應設紅燈示警。
22、登高作業(yè)時,使用工具要注意什么?
答:登高作業(yè)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內(nèi),常用的工具應系帶在身上,所需材料或其他工具,必須用牢固結實的繩索傳遞,禁止用手來回拋擲,以免掉落傷人,作業(yè)結束后,所用工具應清點收回、防止遺留在作業(yè)現(xiàn)場而掉落傷人。
23、在建筑安裝過程中,如果上下兩層同時進行工作,必須采取什么措施,才允許工人在同一垂直線的下方工作?
答:上下兩層間必須設有專用的防護板或者其他隔離措施。
四、垂直機械運輸
1、外用電梯應有哪些安全防護裝置?
答:制動器、限速器、門聯(lián)鎖裝置、上、下限位裝置。
2、外用電梯應懸掛什么標志?
答:應懸掛限載重量和承載人數(shù)的提示標志。
3、高架物料提升機安全防護裝置應有哪些?
答:安全停靠裝置、斷繩保護裝置、超高限位裝置、下極限限位器、緩沖器、超載限制器。
4、井架提升機架體頂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多少m?
答:不得大于6m。
5、井架鋼絲繩繩卡的數(shù)量不得少于幾個?
答:不得少于3個。
6、在井架旁應懸掛什么安全標志?
答:“嚴禁乘人”的警示標志。
7、鋼絲繩在卷筒上應不少于多少圈?
答:不少于3圈。
8、井架提升機應具有哪幾種安全防護裝置?
答:(1)安全??垦b置;
(2)樓層口防護門;
(3)吊籃安全門;
(4)上料口防護棚;
(5)上極限限位器;
(6)緊急斷電開關;
(7)信號裝置。
9、低架提升機基礎有何要求?
答:(1)土層壓實后的承載力,不小于80MPa;
(2)澆筑C20混凝土,厚度300cm;
(3)基礎表面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cm。
10、物料提升機安全緩沖距離應為多少?
答:3m。
11、井字架的第一導向滑輪與卷揚機距離應為多少?
答:卷揚機卷筒系帶槽卷筒的為卷筒寬度的15倍;卷揚機卷筒系無槽卷筒的為卷筒寬度的20倍。
12、什么是“十不吊”原則?
答:(1)被吊物重員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
(2)信號不清不準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準吊;
(4)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5)埋在地下的物品不準吊;
(6)斜拉斜牽物不準吊;
(7)散物捆綁不牢不準吊;
(8)零散物不裝容器不準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不準吊;
(10)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天影響視力和大雨雪時不準吊。
13、起重吊運指揮信號有哪幾類?
答:手勢信號,旗語信號和音響信號。
14、吊鉤掛繩處斷面磨損超過原高度的多少時應報廢?
答:超過原高度的10%應報廢。
15、塔吊作業(yè)前重點檢查內(nèi)容有哪些?
答:(1)機械結構外觀情況,各傳動機構應正常;
(2)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應符合標準;
(3)主要部位連接螺栓應無松動;
(4)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guī)定;
(5)供電電纜應無破損。
16、起重機吊運物體時是否可以從入的頭頂越過?
答:不可以,起重吊運物體禁止從人的頭頂超過。
17、起重機械的信號員的主要責任是什么?
答:吊運過程中,給操作人員適當?shù)闹甘拘盘枺畹踹\工作順利進行。
18、什么是塔吊安全裝置的“四限位兩保險”?
答:四限位:力矩、超高、變幅、行走限位裝置。
兩保險:吊鉤保險和卷筒保險裝置,
19、發(fā)生塔機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答:(1)無證操作;
(2)超負荷運行;
(3)指揮信號錯誤,造成誤操作;
(4)歪拉斜吊;
(5)安全裝置失靈;
(6)軌道與附著裝置安裝不合要求:
(7)不履行保養(yǎng)檢修制度,故障未及時排除;
(8)對氣候變化估計不足,特別是夜間無人工作時遇有大風,夾軌鉗夾持不住。
20、當塔吊扶梯設在結構內(nèi)部時,什么情況下可不設護圈?
答:扶梯與結構間的自由通道間距小于1.2m時,可不設護圈。
21、塔式起重機的軌道的縱橫向不平度如何規(guī)定?
答:均不得大于1%。
22、鋼絲繩在什么情況下應進行更換?
答:鋼絲繩斷絲數(shù)在捻節(jié)距內(nèi)超過總絲數(shù)的10%,繩徑磨損40%,應更換新繩。
23、《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規(guī)定,遇有多少級風力的時候,禁止露天進行起重工作和高空作業(yè)?
答:六級以上的強風。
五、施工機具
1、平刨的安全防護裝置有哪些﹖
答:應有護手安全裝置,傳動部位防護罩。
2、什么機具不得隨意接長電源線或更換插頭﹖
答:手持電動工具。
3、使用哪一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用品﹖
答:I類手持電動工具。
4、鋼筋冷拉作業(yè)區(qū)有何安全要求﹖
答:必須設置防護擋板,冷拉時應設警示標志,嚴禁非工作人員停留。
5、氧氣瓶應有哪些安全裝置﹖
答:應有防震膠圈和安全帽。
6、使用潛水泵有哪些安全要求﹖
答:使用潛水泵應安裝漏電動作電流小于15毫安,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秒的漏電保護器,且做好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7、電焊機應裝設哪些電氣安全裝置﹖
答:應裝設漏電保護器和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
8、電焊機一次線的長度不能大于多少m﹖
答:不能大于5m。
9、機械操作工的“十字”作業(yè)是什么﹖
答:清潔、潤滑、調(diào)整、緊固、防腐。
10、砂輪為什么必須備有防護罩﹖
答:為了有效的防止破碎砂輪碎塊和磨料碎屑飛出傷人。
11、焊接作業(yè)要防止哪些事故隱患﹖
答:(1)防止電弧光輻射對人體的危害;
(2)防止金屬飛濺,焊條頭造成的灼傷和火災;
(3)防止有害氣體、粉塵中毒,重視除塵和通風;
(4)防止焊接承壓容器而引起的爆炸;
(5)防止高空墜落,要有安全措施;
(6)防止觸電事故,做好絕緣防護。
12、分別指出氧氣瓶、乙炔瓶、氫氣瓶、液化石油氣瓶的標準色是什么﹖
答:氧氣瓶:天藍色瓶、黑字;乙炔瓶:白色瓶、紅字;氫氣瓶:綠色瓶、紅字;液化石油氣瓶:銀灰色瓶、紅字。
13、操作混凝土振搗器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1)電源線必須是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心軟電纜;
(2)絕緣良好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3)電源處漏電保護器必須靈敏可靠;
(4)振搗器電纜不得在鋼筋網(wǎng)上拖來拖去,以防破損漏電,電纜長度不應超過30m;
(5)操作者應穿膠底鞋(靴),戴絕緣手套;
(6)振搗器需維修保養(yǎng)時必須切斷電源。
14、操作蛙式打夯機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1)夯機操作開關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嚴禁使用倒順開關,進線口應有護線膠圈;
(2)手柄必須加裝絕緣材料;
(3)每臺夯機必須設兩名操作人員,一人操作夯機,一人隨機整理電纜線;
(4)操作夯機必須穿膠底鞋,戴絕緣手套,搬運夯機必須拉閘斷電;
(5)停機時,必須拉間斷電,鎖好閘箱。做好電機防潮防水。
15、操作木工機械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1)木工機械必須專人管理;
(2)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可靠,操作時不準拆卸;
(3)操作時不準戴手套,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yǎng)、加油清理和調(diào)整;
(4)加工舊木料前必須將鐵釘、灰垢清除干凈;
(5)每日工作完畢,必須活完場清,拉間斷電,鎖好電閘箱;
(6)嚴禁使用多功能電鋸、電刨、電鉆合一的木工機械。
16、操作鋼筋機械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1)機械應專人管理。使用前必須檢查電氣、機身接零地、漏電保護器必須靈敏可靠,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完好;
(2)使用調(diào)直機應加一根長度為1m左右的鋼管,被調(diào)直的鋼筋應先穿過鋼管,再穿入導向管和調(diào)直筒,防止鋼筋尾頭彈出傷人;
(3)使用切斷機時應握緊鋼筋,沖切刀片向后退時,將鋼筋送入刀口,切短料應用鉗子送料,以防傷人;
(4)使用彎曲機彎曲鋼筋時,必須先將鋼筋調(diào)直,加工較長的鋼筋,應派專人扶穩(wěn)鋼筋;扶鋼筋者與操作者動作協(xié)調(diào)一致,不得任意拉拽;
(5)使用鋼筋冷拉設備時,應將冷拉作業(yè)區(qū)進行圍擋防護,嚴禁人員穿越作業(yè)區(qū);卷揚機的作業(yè)位置應與拉伸鋼筋方向成垂直,防止鋼筋拉斷時傷入;
(6)工作完畢,拉閘斷電,鎖好閘箱。
17、操作混凝土攪拌機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1)操作攪拌機的司機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非司機操作;
(2)料斗提升機時,嚴禁在料斗下工作或穿行,清理斗坑時,應將料斗雙保險鉤掛牢后方可清理;
(3)運轉中不準用工具伸入攪拌筒內(nèi)扒料;
(4)班后將攪拌機內(nèi)外刷洗干凈,將料斗升起,掛牢雙保險鉤,拉閘斷電,鎖好電閘箱;
(5)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yǎng)。維修保養(yǎng)攪拌機,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電閘箱,掛好“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牌,并派專人監(jiān)護。
18、操作灰漿攪拌機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1)開機前檢查各部件是否正常,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確認無異常,方可試運轉;
(2)嚴禁運轉中把工具伸進攪拌機筒內(nèi)扒料;
(3)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異常必須先停機,拉閘斷電,鎖好電閘箱后再排除故障。
19、操作機動翻斗車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1)司機必須經(jīng)過專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行駛中不準載人;
(2)在坑壕邊倒料時,應放慢速度,必須在0.8—1m處設置車輪止擋;
(3)檢修或班后刷車時必須熄火并拉好手制動。
20、電焊作業(yè)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電焊屬特種作業(yè),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電源控制應使用自動開關,不準使用手動開關;一、二次線必須加防觸電保護裝置;一次線長度不超過5m不能拖地;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m,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防護罩;焊鉗把線應采用專用電纜,雙線到位,不準有接頭,絕緣無破損;不得借用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
21、電焊機為什么要加裝二次防觸電保護裝置﹖
答:由于交流電焊機的空載電壓可達到50一90v,是不安全的,發(fā)生傷人事故也相當嚴重。為防止此類事故發(fā)生,所以按GB10235-88規(guī)定了除在一次側加裝漏電保護器外,還應有二次側也加裝防觸電保護裝置。此裝置可以把空載電壓降到35一24v以下,因此完全能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22、施工現(xiàn)場機械操作人員“四懂三會”是什么﹖
答:懂原理、懂性能、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
23、中小型機械安裝完成后應做何工作﹖
答:應檢查各部分零部件、防護裝置、制動器、限位器、鋼絲繩、保險鏈等是否完整可靠,有沒有加注潤滑油,并經(jīng)試運轉正常方可移交使用。
24、氧氣瓶和乙炔瓶工作間距不應少于多少m﹖各種氣瓶距明火距離多少m﹖
答:5m和10m。
25、氣瓶放置時,一般應該橫放還是立放﹖
答:立放。
26、攪拌機啟動后,應使攪拌筒達到什么轉速后再進行上料﹖
答:穩(wěn)定轉速。
27、進行焊割作業(yè)前為什么要事先清理現(xiàn)場周圍可燃物﹖
答:因為焊割是一種明火高溫作業(yè),金屬熔融、火花四濺,如果作業(yè)現(xiàn)場沒有清除可燃物,就會引起燃燒事故。
28、操作旋轉機械設備的人員防護有哪些要求﹖
答:應穿“三緊”袖口緊、下擺緊、褲腳緊 工作服;不準戴手套、圍巾;女工的發(fā)辮要盤在工作帽內(nèi),不準露出帽外。
29、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1)工具使用前,應經(jīng)專職電工檢驗接線是否正確,防止零線與相線錯接造成事故;
(2)長期擱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應由電工測量絕緣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3)工具自帶的軟電纜或軟線不得接長,當電源與作業(yè)場所距離較遠時,應采用移動電箱解決;
(4)工具原有的插頭不得隨意拆除或改換,嚴禁不用插頭直接將電線的金屬絲插入插座;
(5)發(fā)現(xiàn)工具外殼,手柄破裂,應停止使用,進行更換。
(6)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7)手持式工具的旋轉部件應有防護裝置;
(8)作業(yè)人員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9)電源處,必須裝漏電保護器。
30、推土機在斜坡橫向推土時,斜坡不能超過多少度﹖
答:30度。
31、在潮濕的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有什么安全要求﹖
答:潮濕場所應使用II類或III類工具。如果使用I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的漏電保護器。
32、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nèi)等工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采取頓些安全措施﹖
答:上述場所應使用III類工具。如果使用II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毫 安、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的漏電保護器。
33、使用氣瓶時,必須遵守哪些規(guī)定﹖
答:(1)禁止敲擊、碰撞,以免損傷和損壞氣瓶;(2)冬天瓶閥凍結時,宜用熱水或其它安全的方式解凍,不準用明火烘烤,以免氣瓶材質(zhì)的機械特性變壞和氣瓶內(nèi)壓增高;(3)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扇肌⒅鷳?zhàn)氣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m;(4)夏季要防止陽光曝曬;(5)瓶內(nèi)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可燃氣體和助燃氣體的余壓宜留0.49MPa(5kg/cm2)左右,其他氣體氣瓶的余壓可低些;(6)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氣瓶,以免失電時氣瓶從高空墜落而致氣瓶損壞和爆炸;(7)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氣體的氣瓶,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
34、各類氣瓶檢驗周期為多少?
答:(1)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二年檢驗一次;(2)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3)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二十年的,每五年檢驗一次;超過二十年的,每二年檢驗一次;(4)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氣體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35、氣瓶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包括哪些內(nèi)容?
(1)氣瓶的充裝工藝指標和要求;(2)充裝方法和操作程序、注意事項;(3)氣瓶使用中應重點檢查的項目和部位,使用中可能出現(xiàn)的異常情況和防止措施;(4)氣瓶停用時的封存和保養(yǎng)方法。
六、拆除作業(yè)
1、 施工現(xiàn)場拆除作業(yè)中,要嚴格按照什么順序逐層拆除?
答:從外到內(nèi)、從上到下。
2、拆除模板有什么要求?
答:(1)模板拆除前要有砼強度報告核驗結構強度;
(2)3m以上高處作業(yè)搭設牢固操作臺;
(3)拆除區(qū)域設置警戒和監(jiān)護人。
3、拆除建筑物有哪些要求?
答:(1)工人從事拆除工作時,應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其它穩(wěn)固的結構部分上操作;
(2)拆除周圍設立圍欄,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jiān)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3)建筑物拆除時,應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禁止數(shù)層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時候應防止其他部分倒塌;
(4)拆除過程中,現(xiàn)場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電線,應另外設置。
4、施工現(xiàn)場模板支撐或拆卸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1)模板支撐要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次工序;
(2)嚴禁在連接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3)支設高度在3m以上,四周須設斜撐并設操作平臺;3m以下可用馬凳;
(4)支設懸挑模板要有穩(wěn)固的立足點;以設臨空模板要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模板上有預留洞口,應在安裝后蓋沒;拆模后形成的臨邊要設防護欄桿。
5、拆除腳手架前應作哪此些準備工作?
答:(1)應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連墻件、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
(2)應根據(jù)檢查補充完整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拆除順序和措施,經(jīng)主管部門批準后才可實施;
(3)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進行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4)應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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