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留置金 | 性????質 | 現(xiàn)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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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 由進口商保留約占合同款 | 優(yōu)????點 | 進口商品或工程符 |
如果出口商要求這部分保留金隨貨款或工程款一并支
付,則由銀行(擔保人)向進口商擔保所出口商品或工程符合合同標準。
工程合同通常規(guī)定分階段憑建筑師或工程師的證明付款,但業(yè)主會在一定時期內留置一定比例的階段付款作為防止缺陷的保障措施。業(yè)主可能會同意憑一份留置金保函釋放留置金,如以后發(fā)現(xiàn)工程缺陷或合約方未能完成合同,業(yè)主即可憑此索回釋放的留置金。其他形式的留置均可同樣處理。
工程合同通常規(guī)定在工程完工后業(yè)主在一段時間內(維修期或質量保證期)扣留一部分款項以備補償責任期內因質量缺陷或故障所造成的損失,但業(yè)主可憑一份按合同規(guī)定比例出具的維修保函釋放這部分留置金。2100433B
你所說的高規(guī)上要求45米必須留置“伸縮縫”,我感覺應該是沉降縫而不是伸縮縫,而后澆帶是為了砼受溫度影響收縮產生的有害裂縫而設置的,他們二個的作用不同,應該不重復。
關于工作面留置問題,我認為大家先要弄清一個問題,即工作面是干什么用的,為什么用的?如果弄清了這兩個問題,工作面的留置從墊層邊還是從基礎邊留置,就不是問題了。 我們知道,一般情況下,基礎厚度較大,很多輔...
為什么懸挑結構中,有墻的轉角處要留設構造柱。 設置規(guī)范 1 、當無混凝土墻(柱)分隔的直段長度,120(或100)厚墻超過3.6m,180(或190)厚墻超過5m時,在該區(qū)間加混凝土構造柱分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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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交底記錄 (表式 C2-2-1) 編號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交底提要:施工縫留置 交底內容: 一、留置原因:由于施工技術和施工組織上的原因,不能連續(xù)將結構整體澆筑完成,并 且間歇的時間超出下表規(guī)定的時間,設置施工縫。 混凝土運輸、澆筑和間歇的允許時間( min) 混凝土強度等級 氣溫(℃) ≤ 25 > 25 ≤C30 210 180 >C30 180 150 二、施工縫的位置:施工縫應設置在結構受剪力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具體如下: 1、 柱的施工縫留在高于梁底 3~5 ㎝處。 2、 板的施工縫留設在跨中 1/3 范圍內。 3、 墻體豎向施工縫留置在門洞口過梁跨中 1/3 范圍內或縱橫墻交接處。 4、 樓梯處將施工縫留在樓梯休息平臺 1/3跨范圍內且與樓梯磴平行。樓梯兩側施工 縫留過墻中線。 三、后澆帶的設置: 1、 設置原因: 為在現(xiàn)澆鋼筋混凝土結構施工過程中, 克服由于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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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縫的位置應設置在結構受 剪力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 , 且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 柱應留水平縫 , 梁、板、墻應留垂直縫。 ( 1) 施工縫應留置在基礎的頂面、 梁或吊車梁牛腿 的下面、吊車梁的上面、無梁 樓板柱帽的下面。 ( 2) 和樓 板連成整體的大斷面梁 , 施工縫應留置在板底面以下 20mm~30 mm 處。當板下 有梁托時 , 留置在梁托下部。 ( 3) 對于單向板 , 施工縫應留置在平行于板 的短邊的任何位置。 ( 4) 有主次梁的樓板 , 宜順著次梁方向澆筑 , 施工縫 應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間 1/3 的范圍內。 ( 5) 墻上的施工縫應留置在門洞口 過梁跨中 1/3 范圍內 , 也可留在縱橫墻的交接處。 ( 6) 樓梯上的施工縫應 留在踏步板的 1/3 處。 ( 7) 水池池壁的施工縫宜留在高出 底板表面 200 mm~500 mm 的豎壁上。 ( 8) 雙向受力樓板、 大
概括起來,票據(jù)留置具有以下幾個顯著特征:
(1)票據(jù)留置是一種法定擔保物權。盡管根據(jù)我國擔保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留置的財物僅限于動產,而排除了不動產和權利留置的可能,但我國法上票據(jù)留置要突破這種限制,還需要立法來確定。
(2)票據(jù)留置的標的為票據(jù)權利;
(3)票據(jù)留置的取償權為留置權人可直接以付對價持票人身份行使付款請求權。
1、債權人持續(xù)地占有債務人的動產。留置權的發(fā)生和存續(xù)以留置權人占有留置財產為條件。留置權成立后,留置權人喪失對留置財產的持續(xù)占有的,留置權歸于消滅。但因侵權行為致使留置權人暫時喪失留置財產,留置權人回復占有而重新取得占有權的,不構成喪失占有,仍可實行留置權。
2、債務人在寬限期內仍未履行債務。留置權人在行使留置權前,應當在寬限期內通知債務人履行債務。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2個月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留置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
3、不存在妨礙留置權實現(xiàn)的法定或約定情形。留置權人留置債務人后的財產后的權利行使應當符合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如果債權人留置債務人的財產違反了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者與債務人交付動產前或交付動產時所為的指示相抵觸,或者違反了債權人應承擔的義務,則即使債務人遲延履行義務,債權人也不得行使留置權。
1、留置權人應對債務人發(fā)出履行債務的通知
在當事人間已約定有寬限期的情況下,留置權人無須通知債務人履行債務。在當事人間沒有約定寬限期的情況下,留置權人應向債務人發(fā)出通知,通知其在寬限期(不少于60日)內履行債務。此通知具有催告的性質。通知的內容,一是已將合同標的物留置,二是告知債務人寬限期,三是催告?zhèn)鶆杖嗽趯捪奁趦嚷男袀鶆铡鶛嗳宋唇浲ㄖ獋鶆杖松鲜鰞热?,不得實現(xiàn)留置權。債務人在寬限期內仍不履行債務的,留置權人即可實行留置權。
2、折價或變賣、拍賣留置財產必須經過一定期間
與抵押權、質權不同,留置權人并不能在債務人于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未履行債務時即實現(xiàn)留置權。留置權人在留置財產后須再經過一定期間,才可實現(xiàn)留置權。這里的一定期間,也就是給予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由當事人事先約定,如果未事先約定寬限期,則由債權人在留置財產后自行確定,但債權人確定的給予債務人的債務寬限期最短不得少于60日。
留置權人實現(xiàn)留置權,主要有三種方法:
其一,以留置財產折價;
其二,拍賣留置財產;
其三,變賣留置財產。
(1)必須是與債權的發(fā)生有牽連關系的物。否則留置物的所有人有權提起返還留置物的訴訟。但在商事留置和英美法的概括留置中則無此限制。
(2)一般是有體的動產。
(3)是留置權人依有效合同已合法占有的物。
(4)不以可轉讓物或交易物為限,只要有足夠的價值能達到擔保債務人履行給付的目的就可以留置。
在留置期間,留置權人對留置物享有占有權,但無使用權并負有善良保管留置物的義務。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留置權人應催告,催告期滿,債務人仍不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將留置物抵作債務或依法變賣留置物,并從變賣的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