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不同的簡化假定,條分法可分為瑞典圓弧滑動法, 畢肖普法,摩根斯坦法,楊布普遍條分法,斯賓塞法,不平衡推力傳遞法等 。
條分法是土坡穩(wěn)定分析方法中應用最普遍的一類方法。 在條分法中,首先假定可能的滑動面,然后將滑動 面以上的土體分成若干垂直土條,再對作用在土條 上的力進行平衡分析,建立平衡方程。一般情況 下,未知量數(shù)大于可建立的方程數(shù),屬超靜定問 題。為了使問題有解,在條分法中采用了各種簡化 假定以減少未知量數(shù)或增加方程數(shù)。通過平衡分析 求出極限平衡狀態(tài)下土體穩(wěn)定的安全系數(shù),并通過 試算找出最危險的滑動面及相應的安全系數(shù) 。
普遍條分法計算比較復雜,必須多次迭代,但它不僅可求出平均安全系數(shù)及滑動面上應力分布,還可以求出土條界面上抗剪切的安全系數(shù)。因為實際上土條分界面上推力作用點的位置未知,揚布認為當時,大部分分條中可取的作用點在全高的下三分點處當時,則在受壓區(qū),被動區(qū)滑體出口部分作用點位置稍高于三分點,主動區(qū)滑體上端部位則稍低一點 。
1954年,揚布提出了普通條分法的基本原理,即揚布普遍條分法,將最初的圓弧法推廣到任意滑面情況,通過假設土條間推力的作用點位置,合理解決問題。由楊布提出的假設整個非圓弧滑動面上的安全系數(shù)不變來分析土坡穩(wěn)定的方法。土坡破壞時的滑動面不一定是圓弧。楊布法可以求出最一般情況下的安全系數(shù)及滑動面上的應力分布。在平面應變條件下,楊布假定:整個滑動面上的安全系數(shù)都是一樣的;土條上所有豎直荷載合力作用在力的作用線與滑動面的交點處;推力線的位置根據(jù)土壓力理論計算確定。根據(jù)平衡條件,得出安全系數(shù)計算公式 。
普遍條分法是指對任意形狀滑動面計入土體條塊間作用力的土坡滑動穩(wěn)定分析法。又稱GPS法,普遍條分法也是剛體極限平衡法的一種 。
基于極限平衡法理論的條分法其理論基礎是相同的,其不同點表現(xiàn)為以下幾個方面:對滑裂面的假設不盡相同;對條間力所做出的假設不同;所考慮的力和力矩平衡條件不同。許多被廣泛使用的分析方法并非對所有平衡條件都適用,因而不能用到所有可以利用的平衡方程。 這些近似假定和平衡條件的不夠,就是各種極限平衡方法引起不同誤差的原因。因此,如何選擇極限平衡分析方法,也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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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從建筑結構計算的實例出發(fā),將數(shù)學方法運用于建筑結構分析之中,旨在“學”與“用”之間架設一道橋梁。
在邊坡工程中經(jīng)常遇到土坡的穩(wěn)定性分析問題,費倫紐斯(Fellenius)和畢肖普(Bishop)用豎向條分法近似定值地計算了簡單土坡的穩(wěn)定安全系數(shù),費倫紐斯條分法沒有考慮土條間的相互作用 。費倫紐斯條分法是用極限平衡原理進行粘性土土坡穩(wěn)定性分析時,當粘性土土坡失穩(wěn)時,將沿一曲面滑動,通常將滑動曲面簡化為圓弧,當φ=0時,土坡的最危險圓弧滑動面通過坡腳,進行土坡穩(wěn)定分析的條分法。費倫紐斯條分法沒有考慮土條間的相互作用 ,所以計算結果偏于保守。這種方法不但可用于簡單土坡,也可以用于較復雜的情況。
條分法是土坡穩(wěn)定分析方法中應用最普遍的一類方法。在條分法中,首先假定可能的滑動面,然后將滑動面以上的土體分成若干垂直土條,再對作用在土條上的力進行平衡分析,建立平衡方程。一般情況下,未知量數(shù)大于可建立的方程數(shù),屬超靜定問題。為了使問題有解,在條分法中采用了各種簡化假定以減少未知量數(shù)或增加方程數(shù)。通過平衡分析求出極限平衡狀態(tài)下土體穩(wěn)定的安全系數(shù),并通過試算找出最危險的滑動面及相應的安全系數(shù)。根據(jù)不同的簡化假定,條分法可分為瑞典圓弧滑動法, 畢肖普法,摩根斯坦法,楊布普遍條分法,斯賓塞法,不平衡推力傳遞法等。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矛盾,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這就是我們常說的事事有矛盾
矛盾貫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終。在事物的發(fā)展過程中,舊的矛盾一解決新的矛盾就會產(chǎn)生,又開始了新的矛盾運動。在新舊矛盾之間絕對不存在哪怕一剎那的無矛盾狀態(tài)。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時時有矛盾。
總之,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并且貫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終,即事事有矛盾,時時有矛盾,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普遍性的另外一層含義同類事物中包含著的共同的、本質(zhì)的東西。
(一)綜合評分法施工招標需要評定比較的要素較多,且各項內(nèi)容的單位又不一致,因此綜合評分法可以較全面地反映投標人的素質(zhì)。評標是對各承包人實施工程綜合能力的比較,大型復雜工程的評分標準最好設置幾級評分目標,以利于評委控制打分標準減小隨意性。評分的指標體系及權重應根據(jù)招標工程項目特點設定。報價部分的評分又分為用標底衡量、用復合標底衡量和無標底比較3大類。
1、以標底衡量報價得分的綜合評分法評標委員會首先以預先確定的允許報價浮動范圍(例如±5%)確定入圍的有效投標,然后按照評標規(guī)則計算各項得分,最后以累計得分比較投標書的優(yōu)劣。應予注意,若某投標書的總分不低,但其中某1項得分低于該項及格分時,也應充分考慮授標給此投標人實施過程中可能的風險。
2、以復合標底值作為報價評分衡量標準的綜合評分法以標底作為報價評定標準時,有可能因編制的標底沒有反映出較為先進的施工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導致報價分的評定不合理。為了彌補這一缺陷,采用標底的修正值作為衡量標準。具體步驟為:
(1)計算各投標書報價的算數(shù)平均值;
(2)將標書平均值與標底再作算數(shù)平均;
(3)以(2)算出的值為中心,按預先確定的允許浮動范圍(如±10%)確定入圍的有效投標書;
(4)計算入圍有效標書的報價算數(shù)平均值;
(5)將標底和(4)計算的值進行平均,作為確定報價得分的衡量標準。此步計算可以是簡單的算數(shù)平均,也可以采用加權平均(如標底的權重為0.4,報價的平均值權重為0.6);
(6)依據(jù)評標規(guī)則確定的計算方法,按報價與標準的偏離度計算各投標書的該項得分。
3、無標底的綜合評分法前兩種方法在商務評標過程中對報價部分的評審都以預先設定的標底作為衡量條件,如果標底編制得不夠合理,有可能對某些投標書的報價評分不公平。為了鼓勵投標人的報價競爭,可以不預先制定標底,用反映投標人報價平均水平某一值作為衡量基準評定各投標書的報價部分得分。此種方法在招標文件中應說明比較的標準值和報價與標準值偏差的計分方法,視報價與其偏離度的大小確定分值高低。
采用較多的方法包括:
(1)以最低報價為標準值在所有投標書的報價中以報價最低者為標準(該項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報價按預先確定的偏離百分比計算相應得分。但應注意,最低的投標報價比次低投標人的報價如果相差懸殊(例如20%以上),則應首先考察最低報價者是否有低于其企業(yè)成本的競標,若報價的費用組成合理,才可以作為標準值。這種規(guī)則適用于工作內(nèi)容簡單,一般承包人采用常規(guī)方法都可以完成的施工內(nèi)容,因此評標時更重視報價的高低。
(2)以平均報價為標準值開標后,首先計算各主要報價項的標準值。可以采用簡單的算數(shù)平均值或平均值下浮某一預先規(guī)定的百分比作為標準值。標準值確定后,再按預先確定的規(guī)則,視各投標書的報價與標準值的偏離程度,計算各投標書的該項得分。對于某些較為復雜的工作任務,不同的施工組織和施工方法可能產(chǎn)生不同效果的情況,不應過分追求報價,因此采用投標人的報價平均水平作為衡量標準。
(二)評標價法評標委員會首先通過對各投標書的審查淘汰技術方案不滿足基本要求的投標書,然后對基本合格的標書按預定的方法將某些評審要素按一定規(guī)則折算為評審價格,加到該標書的報價上形成評標價。以評標價最低的標書為最優(yōu)(不是投標報價最低)。評標價僅作為衡量投標人能力高低的量化比較方法,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時仍以投標價格為準??梢哉鬯愠蓛r格的評審要素一般包括:
(1)投標書承諾的工期提前給項目可能帶來的超前收益,以月為單位按預定計算規(guī)則折算為相應的貨幣值,從該投標人的報價內(nèi)扣減此值;
(2)實施過程中必然發(fā)生而標書又屬明顯漏項部分,給予相應的補項,增加到報價上去:
(3)技術建議可能帶來的實際經(jīng)濟效益,按預定的比例折算后,在投標價內(nèi)減去該值;
(4)投標書內(nèi)提出的優(yōu)惠條件可能給招標人帶來的好處,以開標日為準,按一定的方法折算后,作為評審價格因素之一;
(5)對其他可以折算為價格的要素,按照對招標人有利或不利的原則,增加或減少到投標報價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