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額定負載的條件下,直流配電部分放電回路電壓降應不大于1V,系統(tǒng)供電回路全程壓降應不大于12V。
應符合YD/T 2378-2011《通信用240V直流供電系統(tǒng)》中5.7.5小節(jié)的要求。
整流模塊直流輸出端在0MHz~20MHz頻帶內的峰-峰值電壓應不大于輸出電壓標稱值得0.5%。
系統(tǒng)的各項技術指標和有效使用周期應分別符合YD/T 1051-2010《通信局(站)電源系統(tǒng)總技術要求》、YD/T 585-2010《通信用配電設備》、YD/T 2378-2011《通信用240V直流供電系統(tǒng)》、YD/T 799-2010《通信用閥控式密封鉛酸電池》、YD/T 1360-2005《通信用閥控式密封膠體蓄電池》、YD/T 1970.1-2009《通信局(站)電源系統(tǒng)維護技術要求 第1部分:總則》、YD/T 1970.3-2009《通信電源和機房環(huán)境節(jié)能技術指南 第3部分:電源設備能效分級》中的相關要求。
1.1 交流輸入性能要求
1、電壓波動范圍
交流輸入電壓的波動范圍為其額定值的 85 %~110 %。
2、頻率波動范圍
輸入頻率的波動范圍為其額定值的±5%。
3、輸入電壓波形畸變率
輸入電壓波形畸變率應不大于5%。
1.2 交流配電設備的使用性能
1、輸入電源轉換
有兩路交流輸入電源時,系統(tǒng)應具有手動或自動轉換裝置。手動轉換時,應具有機械聯鎖裝置;自動轉換時,應具有電氣和機械聯鎖裝置。
2、事故照明(可選)
交流電源停電時,能自動閉合事故照明電路;交流電源恢復供電時,應能自動斷開事故照明電路; 事故照明用蓄電池組供電。
1.3 直流配電設備的使用性能
1、蓄電池回路
直流配電設備應具有能接入兩組蓄電池的裝置。
注:根據用戶需要,直流電流額定值不大于400A的直流配電設備,可以在蓄電池電壓低時自動斷開蓄電池,而在該設備的輸出電壓升高后自動或人工接入蓄電池,且該設備能設置禁止斷開蓄電池的操作。
2、直流配電設備電壓降
環(huán)境溫度為20℃時,直流配電設備電壓降應不大于500mV。
1.4 防雷性能
1、交流配電設備
交流配電設備應具有防雷保護裝置:
(1)與戶外低壓電力線相連,應符合YD/T 944-2007中耐雷電流等級H型的規(guī)定;
(2)不與戶外低壓電力線相連,應符合YD/T 944-2007中耐雷電流等級M型的規(guī)定;
(3)內部防雷地線應和保護接地端子就近連接。
1.5 接地性能
交流配電設備應具有中性線裝置和保護接地裝置,直流配電設備應具有工作接地和保護接地裝置, 配電設備保護接地裝置與金屬殼體的接地螺釘間應具有可靠的電氣連接,其連接電阻值應不大于0.1Ω。
1.6 輸出電壓監(jiān)測
配電設備輸出電壓顯示誤差應優(yōu)于±1%。
1.7 輸出分路
1、基本要求
輸出分路的數量和容量的配置應滿足通信設備的需要;輸出分路同時使用的負載之和不得超過配電設備的額定容量。
2、電設備輸出分路
直流配電設備輸出分路一般應設有保護裝置。
注:容量大于630A的直流輸出分路可不設保護裝置。
3、電設備輸出分路
交流配電設備輸出分路應設有保護裝置。
1.8 遙測、遙信功能
1、通信接口
智能配電設備應具有接口電路可與監(jiān)控電路(系統(tǒng)監(jiān)控單元)連接,其通信接口和通信協(xié)議應符合YD/T 1363.3-2005的規(guī)定;非智能配電設備應提供與配電設備電氣隔離的干接點(接點容量:DC24V、≥ 100mA)及DC0~5V或4~20mA等標準通信信號。
2、交流配電設備
監(jiān)控內容如下:
(1)遙測:輸入電壓、輸入電流(可選)、輸入頻率(可選);
(2)遙信:主要開關的開關狀態(tài)、市電故障。
3、直流配電設備
監(jiān)控內容如下:
(1)遙測:直流輸出電壓、直流輸出總電流;蓄電池組充放電電流;
(2)遙信:直流輸出電壓過高、過低;熔斷器故障;電池低壓斷路開關斷開。
注:根據用戶需要,直流配電設備可以遙測主要分路電流。
1.9 警告信號
1、直流配電設備的告警
直流配電設備在下列情況應具有聲光告警信號:
(1)輸出電壓達到或超過告警上限或下限整定值時;
(2)輸出分路熔斷器熔斷時。
2、交流配電設備的告警
交流電源停電和恢復時,宜有聲光告警信號。
1.10 主電路接頭間的相序和極性排列
配電設備主電路接頭間的相序和極性排列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表1 主電路接頭間的相序和極性排列
相別 | 垂直排列 | 水平排列 | 前后排列 |
L1相(A相) | 上 | 左 | 遠 |
L2相(B相) | 中 | 中 | 中 |
L3相(C相) | 下 | 右 | 近 |
N線(中性線) | 最下 | 最右 | 最近 |
注:只有在受結構限制,不能完全符合上述有關規(guī)定時,允許例外,但應有明顯的標志。 |
1.11 安全要求
1、絕緣電阻
配電設備輸入對地、輸出對地、輸入對輸出的絕緣電阻均應不小于2 MΩ。
注:絕緣電阻只作為絕緣強度試驗時的參考,不作考核。
2、抗電強度
配電設備的輸入對地、輸出對地、輸入對輸出,按照其額定絕緣電壓分級,應能承受表2所規(guī)定的試驗電壓,應無擊穿或閃絡現象,漏電流不大于10mA。
表2試驗電壓 單位為V
額定絕緣電壓U | 試驗電壓(有效值) |
U<60 | 500 |
60≤U<200 | 1000 |
300≤U<660 | 2500 |
U≥660 | 3000 |
3、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
(1)交流配電設備的保護地(PE)對輸入的中性線(N)的接觸電流應不大于3.5 mA。
(2)當接觸電流大于3.5mA 時,保護導體電流的有效值不應超過每相輸入電流的5%,如果負載不平衡,則應采用三個相電流的最大值來計算。在保護導體大電流通路上,保護導體的截面積不應小于1.0mm2。在靠近設備的一次電源連接端處,應設置標有警告語或類似詞語的標牌,即"大接觸電流,在接通電源之前必須先接地"。
4、材料阻燃性能
配電設備所用的 PCB 的阻燃等級應達到GB4943-2001 中規(guī)定的V-0 要求,塑膠導線的阻燃等級應達到GB/T18380.1-2001 中規(guī)定的要求,其他絕緣材料的阻燃等級應達到GB4943-2001 中規(guī)定的V-1 要求。
1.12 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
配電設備中各帶電回路之間以及帶電零、部件與導電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間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合GB/T 3797-2005 的規(guī)定。
1.13 連接導線的要求
1、配電設備中的連接導線應具有與額定絕緣電壓相適應的絕緣性能。
2、配電設備中電路絕緣導線應按規(guī)定的載流量選擇,同時應考慮機械強度的需要:當采用單芯銅芯絕緣硬線時,其截面不應小于0.75mm2;采用多芯銅芯絕緣軟線時,其截面不應小于O.5mm2;對于電流很小的控制電路(如電子邏輯電路和信號電路等),絕緣導線的截面也不應小于0.2mm2。
3、線必須用紫銅制造;裸露母線應平直,表面不得有毛刺及顯著的痕印、起皮等缺陷、彎曲處應無裂痕;端頭及連接處應進行相應的工藝處理,使其具有良好的導電性能。
1.14 顏色表志
配電設備中交流母線、指示燈及按鈕的顏色和直流母線的色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交流三相電路的A 相:黃色;
2、交流三相電路的B 相:綠色;
3、交流三相電路的C 相:紅色;
4、零線或中性線:淡藍色;
5、安全用的接地線:黃和綠雙色;
6、用雙芯導線或雙根絞線連接的交流電路:紅黑色并行;
7、指示燈:指示燈:"工作正常"信號燈為綠色,"故障告警"信號燈為紅色,"聲音開關"為黃色; 無故障時"工作正常"信號燈亮;故障時"工作正常"信號燈熄滅,故障告警信號燈亮,蜂鳴器發(fā)出聲音告警;
8、按鈕:啟動為綠色,停止為紅色;
9、直流母線的正極:棕色;
10、直流母線的負極:藍色。
1.15 外觀與結構
1、配電設備的結構設計應保證操作、運行、維修和檢查時的安全可靠;各電器元件動作時產生的熱量、電弧、沖擊、震動、磁場或電場,不得影響其它電器元件的正常工作。
2、配電設備應有緊固用的地腳螺釘孔,并具有和其它配電設備或整流設備并列用的安裝孔。
3、配電設備的門應能在不小于90°的角度內靈活開啟;當配電設備處于維護走道側面時,應能加裝側板。
4、配電沒備的外露結構件外形應平整,所有焊接處須均勻牢靠,無裂縫、夾渣,無明顯變形或燒穿缺陷。
5、配電設備的金屬殼體,應焊有不小于M8 的銅質接地螺母。
6、配電設備的外表面,一般應噴涂無眩目反光的覆蓋層,其顏色應符合通信電源設備的統(tǒng)一要求, 且顏色均勻一致,表面應整潔美觀,不得有起泡,裂紋或流痕等缺陷。
7、配電設備中所有黑色金屬件均應覆有可靠的覆蓋層,所有緊固處均應裝有防松裝置。
1.16 音響噪音
不大于 55 dB(A 計權)。
1.17 電磁兼容性
1、傳導騷擾限值
配電設備的傳導搔擾限值應符合YD/T 983 - 1998 中表2 A 級要求。
2、輻射騷擾限值
配電設備的輻射騷擾限值應符合YD/T 983 – 1998 中表4 A 級要求。
3、可靠性指標
配電設備的平均無故障工作時問(MTBF)如下:
(1)交流配電設備:MTBF≥105h;
(2)直流配電設備:MTBF≥106h。
1、目前國內的電力系統(tǒng)絕大部分是交流電力.其主要特點是投資低、技術要求相對較低,變壓后即可接入負荷.2、國內目前已經研制出遠距離超高壓直流輸電系統(tǒng),直流電力系統(tǒng)主要的特點是線路損耗小,特別適合于遠距離...
交流供電系統(tǒng)與直流供電系統(tǒng)的區(qū)別
交流供電系統(tǒng)最大的優(yōu)點是可以方便的進行電壓變換,實現在用電時,使用低電壓,大電流,降低設備設計要求;傳輸時,使用高電壓,小電流,減少送電損耗,實現長距離、大功率傳輸。直流供電由于傳輸時線路上不存在50...
樓主這個想法倒是非常別致的啊,現在什么家具使用一些直流的嗎?是不是樓主 打算研究一下啊,據我所知,一些LED燈就是使用直流的,這個還可以考慮使用一下的 比如還有一些基本的問題就是如果從節(jié)省能源的角度來...
市電或柴油發(fā)電機組供電并帶有蓄電池工作時,系統(tǒng)應能穩(wěn)定工作,不發(fā)生振蕩。
整流器各參數的測量值若出現明顯變化,應記錄新增負載的大小、種類和位置,發(fā)現故障應及時處理并分析原因;應全面記錄、妥善保存并及時更新各項參數設置信息。
通信用240V直流供電系統(tǒng)通過額定電流時,各電器元件和部件的溫升不得超過表3的規(guī)定。
表3 各電器元件和部件的溫升
部件名稱 | 溫升(℃) | |
銅母線的接頭 | 接觸處無被覆層 | 50 |
接觸處搪錫 | 50 | |
接觸處鍍銀或鍍鎳 | 60 | |
鋁母線的接頭 | 接觸處超聲波搪錫 | 50 |
其他金屬母線接頭 | 55 | |
熔斷器觸頭 | 接觸處鍍錫 | 50 |
接觸處鍍銀或鍍鎳 | 60 | |
刀開關觸頭(紫銅或其合金制品) | 50 | |
可能會觸及的殼體 | 金屬表面 | 30 |
絕緣表面 | 40 | |
塑料絕緣導線表面 | 20 | |
注:衡量溫升的基準溫度是室內溫度,如室溫超過28℃,按28℃計算 |
格式:pdf
大?。?span id="8je8nj2" class="single-tag-height">6.8MB
頁數: 12頁
評分: 4.4
摘要:本文以直流 1500V雙邊供電的牽引變電所為例, 介紹了地鐵直流牽引變電所內各開關柜的保護配置, 并詳細闡述了主要保護的原理,如大電流脫扣保護、電流上升率保護、定時限過流保護、低電壓保護、雙 邊聯跳保護、接觸網熱過負荷保護、框架保護等。最后,對于目前的保護原理中存在的不足之處,本文也 做了分析,如多輛列車短時間內相繼啟動可能會造成保護誤動,小電流(尤其是有電弧的情況)短路故障 與正常運行電流的區(qū)分,以及框架保護的選擇性問題。 關鍵詞:地鐵 直流 保護 0 引言 在我國,地鐵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點發(fā)展方向,設備國產化又是發(fā)展的主要原則。在地鐵直流供電繼 電保護領域內,國產保護設備還處于起步階段,目前,國內主要城市的地鐵直流保護設備均來自國外,例 如廣州地鐵二號線選用的是德國 Siemens 公司的 DPU96,武漢輕軌選用的是瑞士 sechron 公司的 SEPCOS。 通過對部分國外產
通信設備使用240V直流電源系統(tǒng)供電前,應進行適應性檢查,符合下列要求:
1、通信設備使用240V直流電源系統(tǒng)供電的適應性檢查項目相關的測試功能要求;
2、未經過檢查合格或確認的受電通信設備,不應上電。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受電通信設備時,未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決前不應上電。
1.1 輸出電壓
系統(tǒng)輸出的直流標稱電壓為 240V,電壓變化范圍見表1。
表1 輸出電壓變化范圍
標稱電壓(V) | 系統(tǒng)輸出電壓范圍(V) | 受電端子電壓范圍(V) | 全程允許最大壓降(V) |
240 | 204~288 | 192~288 | 12 |
系統(tǒng)運行時,浮充、均充電壓應根據蓄電池的技術參數確定,可在一定范圍內調整。系統(tǒng)的直流輸出電壓值在其可調范圍內應能手動或自動連續(xù)可調。系統(tǒng)在穩(wěn)壓工作的基礎上,應能與蓄電池并聯以浮充或均充工作方式向通信設備供電。監(jiān)控模塊失效后,整流模塊輸出電壓應恢復至出廠缺省值(265~270V)。
1.2 系統(tǒng)效率
在負載率為 100%情況下,系統(tǒng)效率應滿足表2 的要求。同時,也應該關注模塊在較低負載率情況下的效率。
表 2 系統(tǒng)效率
單個整流模塊額定輸出電流(A) | ≥20 | <20 |
系統(tǒng)效率(100%負載) | ≥91% | ≥90% |
系統(tǒng)效率(50%負載) | ≥91% | ≥90% |
1.3 系統(tǒng)輸入電流諧波
當輸入電壓為額定值時,系統(tǒng)的輸入電流諧波成份應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 3 系統(tǒng)輸入電流諧波
項目 | 技術要求 | |
I類 | II類 | |
電流諧波成分(100%負載) | ≤5% | ≤25% |
電流諧波成分(50%負載) | ≤10% | ≤28% |
注:II類只適用于模塊額定容量為5A及以下的模塊 |
1.4 系統(tǒng)直流輸出穩(wěn)壓精度
系統(tǒng)穩(wěn)壓精度應優(yōu)于±1.0%。
1.5 均分負載(并機工作)性能
系統(tǒng)中整流模塊應能并聯工作,并且能在自主工作或受控于系統(tǒng)監(jiān)控單元狀態(tài)時按比例均分負載。負載為50%~100%額定輸出電流時,其不平衡度應優(yōu)于輸出額定電流的±5%。系統(tǒng)在監(jiān)控模塊故障時,整流模塊應能自主均流。當某個整流模塊出現異常時,應不影響系統(tǒng)的正常工作。
1.6 系統(tǒng)采用懸浮方式供電
系統(tǒng)直流輸出應采用正極、負極對地懸浮方式,應滿足下列要求:
1、系統(tǒng)交流輸入應與直流輸出電氣隔離;
2、系統(tǒng)直流輸出應與地、機架、外殼電氣隔離;
3、使用時,正極、負極全程均不接地,采用懸浮方式供電;
4、系統(tǒng)應有明顯標識標明該系統(tǒng)直流輸出不能接地、人體不能接觸;
5、系統(tǒng)應具備絕緣監(jiān)察功能,應對總母排的絕緣狀況進行實時在線監(jiān)測,可對輸出分路的絕緣狀況進行監(jiān)測。
1.7 系統(tǒng)溫升要求
當系統(tǒng)各配電部分通入額定電流時,各電器元件和部件的溫升不得超過表4 的規(guī)定。
表4 電器元件和部件的溫升
部件 | 溫升(℃) | |
連接外部絕緣導線的接頭 | 70 | |
銅母線的接頭 | 觸接處無被覆層 | 60 |
觸接處搪錫 | 65 | |
觸接處鍍銀或鍍鎳 | 70 | |
鋁母線觸頭(觸接處超聲波搪錫) | 55 | |
熔斷器觸頭 | 觸接處鍍錫 | 55 |
觸接處鍍銀或鍍鎳 | 60 | |
刀開關觸頭(紫銅或其合金制品) | 50 | |
可能會觸及的殼體 | 金屬表面 | 30 |
絕緣表面 | 40 | |
塑料絕緣導線表面 | 20 |
1.8 蓄電池管理功能
在通信用 240V 直流電源系統(tǒng)中,對蓄電池組的管理功能包括以下8 個方面。
1、系統(tǒng)應具有能接入不少于 2 組蓄電池的裝置。
2、系統(tǒng)應具備對蓄電池均充及浮充狀態(tài)進行手動和自動轉換功能。
3、系統(tǒng)均充浮充轉換條件:在自動轉換條件下,系統(tǒng)均浮充轉換條件可按表5、表6 所列的條件進行設置,設置范圍應不小于表中規(guī)定的范圍。當系統(tǒng)在長期未均充或斷電之后重新啟動時,按表5 列舉的條件確定是否進行均充,均充結束按表6 規(guī)定的條件確定,結束后自動轉入浮充狀態(tài),充電過程自動控制。
4、自動啟動均充功能應能設置為開啟或關閉。
表5 自動啟動均充設置條件
序號 | 條件 | 設置范圍 | 預設值 |
條件一 | 充電電流大于預設值 | 0.01C10~0.20C10 | 0.06C10 |
條件二 | 放電容量大于預設值 | 5%~50% | 20% |
條件三 | 交流停電后,電池電壓低于預設值 | 216~252V | 240V |
條件四 | 距上次均充間隔時間大于預設值 | 1~12個月 | 3個月 |
表6 均充結束條件
序號 | 條件 | 設置范圍 | 預設值 |
條件一 | 充電電流小于預設值 | 0.01C10~0.20C10 | 0.01C10 |
條件二 | 充電電流達到預設值時,充電延長時間 | 1~24h | 3h |
條件三 | 均充時間超過預設值 | 1~24h | 12h |
5、系統(tǒng)在對蓄電池進行充電時,應具有限流充電功能,并且限流值不受負載變化的影響。
6、系統(tǒng)應能根據蓄電池的工作環(huán)境溫度,對系統(tǒng)的輸出電壓進行溫度補償(浮充電壓應能按(1~5)mV/(℃·cell)(可調)自動調節(jié),電池溫度越高,浮充電壓越低,反之亦然)。自動補償功能應能設置為開啟或關閉。
7、在蓄電池放電及均充過程中,系統(tǒng)應根據對初始電壓、終止電壓、充放電的安時數、蓄電池額定容量、放電速率和溫度等參數,對蓄電池容量進行估算。
8、系統(tǒng)宜具備蓄電池單體電壓管理功能。
1.9 系統(tǒng)啟動輸出控制功能
交流輸入后,系統(tǒng)啟動軟啟動功能,系統(tǒng)輸出能逐步升高輸出電壓,使監(jiān)控模塊有足夠時間來對整流模塊進行控制,將充電電流限制在限流值范圍內。避免在蓄電池放電后,系統(tǒng)直接以浮充電壓輸出造成充電電流過大損壞蓄電池。
1.10 休眠功能
系統(tǒng)應具備整流模塊休眠功能。缺省時,休眠功能應設置為關閉狀態(tài)。
產品標志:在產品的適當位置必須有標志,其內容應符合有關國標、行標規(guī)定。
產品銘牌的內容、外觀、性能應符合YD/T 122-1997《郵電工業(yè)產品銘牌》標準的規(guī)定。
安全標識和說明應符合 GB 4943.1-2011《信息技術設備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中1.7.2 的要求。
包裝標志:產品包裝上應有標志并符合GB 191-2000《包裝儲運圖示標志》的規(guī)定。
產品包裝應防潮、防振,并應符合 GB/T 3873《通信設備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