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 船舶修理技術標準.船體 塢修 舾裝分冊+輪機 電氣分冊(兩本合售,精裝) | 作????者 | 中遠船務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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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國標準出版社 | 定????價 | 450 元 |
ISBN | 7506641364 |
關于“PSPC”編者按:由于專用海水壓載艙腐蝕狀況嚴重威脅船舶的航行安全和結構安全,國際海事組織(IMO)對壓載艙涂層的性能越來越重視。國際海事組織(IMO)《船舶專用海水壓載艙和散貨船雙舷側處所保護...
首先,恭喜你,如果你以后想從事船舶與海洋工程領域的設計和制造,那么這絕對是你的選擇。從教師,科研中的國家,院校和大學內的船舶和海的規(guī)模和水平,實力和影響力的哈薩克斯坦項目是很重要的。 分析給你在全國各...
執(zhí)行標準GB/T469-2005牌號鉛錠按化學成分分為5個牌號,市場上最常用的精鉛就是Pb99。小錠單重可為:48kg±3kg、42kg±2kg、40kg±2kg、24kg±1kg;大錠單重可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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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西裝標準 .txt 愛情是藝術,結婚是技術,離婚是算術。這年頭女孩們都在爭做小“腰” 精,誰還稀罕小“腹”婆呀?高職不如高薪,高薪不如高壽,高壽不如高興。船舶舾裝標準 標準號 標準名稱 CB/T 19-2001 船用人孔蓋 CB* 21-83 船用小鏈 CB* 22-84 鋼質艏艉旗桿 CB/T 24-1999 四爪錨 CB/T 32-1999 船用卸扣 CB/T 33-1999 索具套環(huán) CB 34-76 導纜孔 CB/T 38-1999 導纜鉗 CB* 58-83 導纜滾輪 CB* 59-82 索具羊角 CB/T 60-1999 船用眼板 CB/T 73-1999 船用鋼質直梯 CB/T 74-1999 船用鋼質踏步 CB/T 81-1999 船用鋼質斜梯 CB/T 139-1999 船用小五金通用技術條件 CB/T 144-1999 船用脫鉤索具螺旋扣 CB 152-76 吊貨鋼
船舶修理合同是關于船舶修理的條款約定。
委托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修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擔 船 工程,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工程范圍
承修方根據(jù)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單》,經(jīng)雙方勘驗核對簽字后作為本船修理工程范圍的依據(jù)。
第二條加減帳工程
1.加帳工程應由委托方代表在開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經(jīng)雙方確認。若該加帳工程費用不超過本船總修理費的10%,且其單項工程不影響工程期限時,則承修方可按常規(guī)修理項目修理。若該加帳工程費用超過本船總修理費的10%,或委托方在開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帳工程,且其單項工程將影響工程期限時,則按照具體情況,雙方可對修理價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協(xié)商確定,并簽定補充協(xié)議。
2.減帳工程應由委托方代表以書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經(jīng)雙方確認。若承修方對委托方的減帳工程項目已發(fā)生了成本費用,則該費用仍應由委托方承擔。
第三條工程價款
本船修理費(不含加減帳工程)預定為人民幣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其最終總價按本船完工出廠的實際修理項目結算。
第四條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 年 月 日進廠,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計 天,其中在船塢(船排和船臺)時間為 天。
第五條工程驗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檢局檢驗的項目應由委托方申請。單項工程修理完工或檢驗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簽字驗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碼頭試驗結束)后,由雙方代表簽署船舶修理完工《總驗收書》作為交船的依據(jù)。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術要求和驗收標準,按雙方簽訂的《技術協(xié)議》執(zhí)行。在試驗和試航中,船檢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屬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遺漏項目,承修方應及時修復和完成。若不屬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圍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時,則可按加帳工程處理。
3.本船的碼頭試驗、試航及其他有關試驗,經(jīng)報驗合格后,承修方應在 天內向委托方提供有關證明文件資料。
第六條質量保證
1.本船修理完工驗收后,經(jīng)承修方修復的固定部件保修期為六個月,運動部件保修期為三個月。在保修期內,如屬承修方的修理質量問題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應及時予以免費修復。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備件和器材的質量問題或操作不當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損失,則應由委托方負責。
第七條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廢舊設備、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軸和推進器外,均應由承修方處理。若屬委托方需要的舊件和設備,委托方應在拆卸前以書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須經(jīng)同意,拆卸后應及時運走。
2.船舶在廠修理期間,非經(jīng)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勞動力在船上進行有關工程的修理。在不影響承修方施工的情況下,承修方應支持委托方船員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須在本船修理工程項目和進度安排以書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條工程付款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應在 天內即向承修方支付總修理費的40%的工程預付款 萬元;在修理進度達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時,委托方應向承修方支付總修理費的30%進度款 萬元;余款在完工后 天內一次結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則應按中國人民銀行逾期付款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2.承修方憑《結帳單》由承修方開戶銀行向委托方開戶銀行托收。
第九條速修費和滯修費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時,雙方應向對方支付速修費或滯修費,其計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總修理費的 %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費,但其最高金額不得超過總修理費的 %。確屬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則每逾期一天應由承修方按總修理費的 %向委托方支付滯修費,但其最高金額不得超過總修理費的 %。承修方應在結帳單中將滯修費自動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條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間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公安部、中國船舶工業(yè)總公司1991年5月25日聯(lián)合發(fā)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規(guī)定》。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在執(zhí)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如有爭議應通過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另行補充協(xié)議,該協(xié)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 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機關備案。若雙方要求對合同進行鑒證,應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機關辦理鑒證手續(xù)。
委托方
單位名稱(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承修方
單位名稱(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2100433B
本制度規(guī)定了修船管理的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屬各船舶及與修理有關的各科室。 為規(guī)范公司船舶修理工作,
明確修理管理工作程序,
有效控制船
舶修理成本,保證船舶高效營運,制定本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