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綏陽縣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 | 目????的 | 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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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 發(fā)布時間 | 2009年6月4日 |
第七條 政府采購適用于我縣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財政供給資金的事業(yè)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資金和預算外資金、自籌資金)辦理的政府采購。第八條 政府采購的范圍包括:?。ㄒ唬﹩蝺r在5,000元以上的設備、交通工具等;?。ǘ﹩蝺r雖不足5,000元,但形成批量采購的商品,如一般教學、醫(yī)療、科研儀器、圖書、大宗辦公用具等;?。ㄈ┕こ填A算在50,000元以上的修繕項目; (四)財政資金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ㄎ澹┢嚲S修、保險、加油、大宗印刷等項目;?。┢渌麘獙嵭姓少彽纳唐?、工程和服務等。
第九條 政府采購可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等采購方式?!〉谑畻l 公開招標采購是指采購機關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購業(yè)務代理機構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投標的采購方式。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 (一)單位(臺、套、件等)價格30萬元(含30萬元,下同)以上的商品; (二)單價不足30萬元,但同類商品批量價值達到30萬元以上的商品;?。ㄈ┖贤瑑r值在30萬元以上的服務項目;?。ㄋ模┖贤瑑r值在30萬元以上的修繕項目;?。ㄎ澹┴斦Y金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谑粭l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5個以上的特定的供應商投標的采購方式。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采用邀請招標方式:?。ㄒ唬┲挥猩贁祹准覞撛谕稑巳丝晒┻x擇的;?。ǘ┘夹g復雜或者有特殊要求的;?。ㄈ┮蚜腥胝少彽姆秶唐坊蚍諆r格額度低于應當公開招標的最低價值的。 第十二條 競爭性談判是指采購機關直接邀請三家以上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磋商談判的采購方式。達到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單項或批量采購的項目,屬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取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ㄒ唬┱袠撕?,沒有供應商投標或沒有合格標的;?。ǘ┏霈F了不可預見的急需采購,而無法按招標方式得到的;?。ㄈ┩稑宋募臏蕚湫栎^長時間才能完成的;?。ㄋ模┕虦蕚渫稑宋募枰哳~費用的;?。ㄎ澹Ω咝录夹g含量有特別要求的。 第十三條 詢價采購是指對三家以上的供應商提供報價進行比較,以確保價格具有競爭性的采購方式。達到限額標準以上的單項或批量采購的現貨,屬于標準價格且價格彈性不大的,可采用詢價采購方式?!〉谑臈l 單一來源采購是指采購機關向供應商直接購買的采購方式。達到限額標準以上的單項或批量采購項目,符合下列條件的,可采用此種方式:?。ㄒ唬┲荒芤蕴囟ü烫幉少徎蚬虛碛袑S袡啵覠o其他合適替代標的;?。ǘ┰少彽暮罄m(xù)維修和需要配件的供應、更換或擴充,必須向原供應商采購的;?。ㄈ┰谠袠隧椖康姆秶鷥?,補充合同的價格不超過原合同價格10%的工程和項目,必須與原供應商簽約的;?。ㄋ模╊A先聲明需對原有采購進行后續(xù)擴充的;?。ㄎ澹┎少彊C關有充足理由認為只有從特定供應商處進行采購才能促進實施相關政策目標的;?。臍垙U人、慈善等機構采購的。
第四條 政府采購主體包括采購機關和供應商。 采購機關分為集中采購機關和分散采購機關?!〖胁少彊C關是指省、市政府采購機關、縣政府采購小組和具備政府采購業(yè)務代理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主要負責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限額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同時又必須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的政府采購項目。其具體的采購事務如下: 1、統(tǒng)一組織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 2、組織由財政撥款的大型政府采購項目; 3、受其他采購機關的委托,代其采購或組織招投標事宜; 4、辦理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政府采購事務?!》稚⒉少彊C關是指縣屬各預算單位。分散采購是指集中采購項目之外和采購限額以下,經財政部門批準,由采購單位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自行組織的采購。 第五條 政府供應商是指具備向采購機關提供貨物、工程和服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诹鶙l 政府采購供應商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ǘ┳袷貒业姆?、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信譽;?。ㄈ┚哂新男泻贤哪芰土己玫穆男泻贤涗洠弧。ㄋ模┚哂辛己玫呢攧諣顩r。
商品住宅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一)未取得房地產中介資格擅自從事房地產中介業(yè)務的,責令停止房地產中介業(yè)務,沒收非法所得,并可處以罰款; (二)違反本規(guī)定第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吊銷資格證書,并可處以罰款; (...
《低碳產品認證管理暫行辦法》共分六章,分別是:總則、機構與人員資質、認證的實施、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監(jiān)督管理和附則,共40條。 第一章“總則”。明確了建立低碳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低碳...
《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9號,屬于政府采購法律制度中的部門規(guī)章,因為部門符合部門規(guī)章法律形式的要件: 部門規(guī)章是國務院各部門、各委員會、審計署等根據法律和行政...
第一條 本暫行辦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以購買、租賃、委托或雇用等方式獲取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采購目錄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谌龡l 政府采購應遵循的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競爭的原則;?。ǘ﹫猿忠匀〉庙椖康淖罴焉鐣б婧徒洕б?,節(jié)約財政資金為目的效率原則;?。ㄈ﹫猿志S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接受社會監(jiān)督的原則;?。ㄋ模﹫猿纸y(tǒng)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二十一條 政府采購資金實行全額撥付方式,即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采取先集中后支付的原則,在采購活動開始前,采購人必須先將單位自籌資金和預算內、外資金匯集到政府采購資金專戶;需要支付資金時,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根據合同履行情況、驗收報告情況,將預算內、外資金和已經匯集的單位自籌資金,通過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撥付給中標供應商??h財政部門設立“政府采購資金專戶”(以下簡稱“采購專戶”),所有用于政府采購的財政性資金都必須納入“采購專戶”管理?!〉诙l 采購人應當對采購合同的標的組織驗收,根據驗收結果,在驗收結算書上簽署意見并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采購合同對驗收結算書進行審核,符合規(guī)定的,辦理采購資金的撥付手續(xù)。
第三十五條 本暫行辦法由綏陽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暫行辦法自2009 年8月1日起施行。
二00九年六月四日
第二十三條 政府采購工作由縣政府直接領導,成立“綏陽縣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政府采購政策,審議政府采購目錄,協調政府的采購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管理辦公室、政府采購小組、政府監(jiān)督小組和質量驗收小組。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專門辦事機構,負責管理政府采購。政府采購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隨即抽取的專家臨時組成,負責實施政府采購?!〉诙臈l 成立“綏陽縣政府采購監(jiān)督小組”,人員由監(jiān)察、財政、質監(jiān)、物價等部門組成,其監(jiān)督的主要內容是: (一)有關政府采購的方針、政策的執(zhí)行情況;?。ǘ┱少忢椖款A算執(zhí)行情況; (三)政府采購的采購標準、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zhí)行情況;?。ㄋ模┱少徍贤穆男星闆r; (五)政府采購的產品必須低于市場零售價格,高于市場零售價格的政府將實行一票否決; (六)其他應監(jiān)督檢查的內容?!”槐O(jiān)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O(jiān)督小組發(fā)現正在進行的政府采購嚴重違反有關規(guī)定,應當責令采購機關停止采購活動,并及時給予相應處理?!〉诙鍡l 成立質量驗收小組,由質監(jiān)、監(jiān)察、新聞出版局(圖書類驗收)、物價部門組成,實施對政府采購合同內的產品履行質量驗收,合同內的產品應由國家認可的專業(yè)質量檢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機構及驗收人員對檢測的產品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诙鶙l 采購單位對采購到位的國有資產,及時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國有資產變更手續(xù)。
第十五條 政府采購應按照《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規(guī)定,限額標準在30萬元以上的項目,原則上應委托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實行公開招標。限額標準50,000元—30萬元的政府采購項目按照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的采購方式、方法進行,由部門或預算單位以書面的形式寫出申請報政府審批。采購單位應根據采購項目的類別、名稱、項目預算、資金的構成、采購的方式(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方式應當載明原因)、報財政部門審核,在政府采購小組的監(jiān)督下,按照不同采購方式的程序組織采購。 第十六條 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谑邨l 采取邀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的,采購人應當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通過隨機方式選擇3家以上的供應商,并向其發(fā)出投標邀請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 第十八條 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的,應當遵循以下程序:?。ㄒ唬┏闪⒉少徯〗M和采購監(jiān)督小組。采購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隨機抽取的專家共3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采購監(jiān)督小組由監(jiān)察、審計、財政、發(fā)改、物價、質監(jiān)等部門組成。?。ǘ┲贫ㄕ勁形募?。談判文件中應當明確談判程序、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ㄈ┐_定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采購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隨機抽取不少于3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并向其提供談判文件?!。ㄋ模┱勁?。采購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ㄎ澹┐_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后,采購小組應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采購人從提出的成交侯選供應商中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未成交的供應商。?。┍O(jiān)督小組對采購全過程實施監(jiān)督?!〉谑艞l 采取詢價方式進行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ㄒ唬┏闪⒃儍r小組和監(jiān)督小組。詢價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隨機抽取的專家共3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采購監(jiān)督小組由監(jiān)察、審計、財政、發(fā)改、物價、質監(jiān)等部門組成。詢價小組應當對采購項目的價格構成和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作出規(guī)定?!。ǘ┐_定被詢價的供應商名單。詢價小組根據采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隨機抽取不少于3家的供應商,并向其發(fā)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ㄈ┰儍r。詢價小組要求被詢價的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ㄋ模┐_定成交供應商。采購人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被詢價的未成交供應商。?。ㄎ澹┍O(jiān)督小組對采購全過程實施監(jiān)督。 第二十條 采取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的,采購人與供應商應當遵循本辦法規(guī)定的原則,在保證采購項目質量和雙方商定合理價格的基礎上進行采購。接受監(jiān)督小組對采購全過程實施監(jiān)督
第二十七條 采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無效,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機關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給供應商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ㄒ唬┪唇浥鷾噬米圆少彽?;?。ǘ敳捎谜袠瞬少彿绞蕉米圆捎闷渌绞讲少彽?;?。ㄈ┥米蕴岣卟少彉藴蕦χ袠送ㄖ獣鴮嵸|性內容進行改變的;?。ㄋ模┪胁痪邆湔少彺順I(yè)務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承辦采購事務的;?。ㄎ澹┡c社會中介機構或供應商串通,虛假招標的;?。┲袠送ㄖ獣l(fā)出后,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的; (七)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ò耍┢渌`法違紀行為的?!〉诙藯l 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處以采購金額的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1至3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ㄒ唬┨峁┨摷偻稑瞬牧现\取中標、成交的; (二)采用不正當手段抵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ㄈ┡c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四)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ㄎ澹┰谡袠瞬少忂^程中與采購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六)拒絕有關部門監(jiān)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供應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項情形之一,中標、成交無效。 第二十九條 承擔政府采購業(yè)務的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無效,由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根據有關規(guī)定責令其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給采購人、供應商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ㄒ唬┨峁┨摷俨牧向_取政府采購業(yè)務代理資格的; (二)超出代理權限進行采購業(yè)務的; (三)與供應商串通,進行虛假招標的; (四)不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供材料的;?。ㄎ澹┢渌`反本辦法行為的?!〉谌畻l 財政部門是本級政府采購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政府采購政策和規(guī)章的實施意見; (二)研究、制定本級政府采購中長期規(guī)劃;?。ㄈ┕芾?、監(jiān)督和指導本級政府采購活動;?。ㄋ模┙M織本級政府采購人員培訓;?。ㄎ澹徍苏J定社會中介機構取得本級政府采購業(yè)務的代理資格;?。┍O(jiān)督、檢查和考核采購代理機構的采購價格、節(jié)約資金效果、服務質量、信譽狀況、有無違紀行為等事項;?。ㄆ撸┕急炯壵胁少從夸?、上年度采購情況;?。ò耍彶椴⑴鷾时炯墕挝荒甓日少徲媱?;?。ň牛徍吮炯墕挝荒甓日少忣A算;?。ㄊ┨幚肀炯壵少徶械耐对V事宜;?。ㄊ唬┺k理其他有關政府采購管理事宜?!〉谌粭l 監(jiān)察部門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jiān)察,其職責是:?。ㄒ唬┍O(jiān)察檢查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團體組織中的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遵守和執(zhí)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情況;?。ǘ┦芾韺覚C關、事業(yè)單位、團體組織中的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政府采購法律、紀律的行為的控告、檢舉; (三)調查處理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團體組織中的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政府采購法、紀律的行為;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由監(jiān)察部門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二條 審計部門對政府采購進行審計監(jiān)督。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政府采購當事人的有關政府采購活動,應當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jiān)督。審計部門的職責是: (一)審計監(jiān)督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團體組織等政府采購當事人政府采購預算和政府采購計劃的編制和執(zhí)行情況,政府采購資金的籌集和管理情況,政府采購合同履行和新增國有資產的管理情況,必要時也可組織開展對采購當事人進行政府采購活動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ǘ徲嬏幚韲覚C關、事業(yè)單位、團體組織等政府采購當事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谌龡l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履行職責,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行政監(jiān)察機關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對行政部門作出的投訴處理或處罰,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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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信息系統(tǒng)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推進政務信息系統(tǒng)政府采購工作規(guī)范高效開展, 根據國家電子 政務總體部署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務信息系統(tǒng)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 知》(國辦發(fā)〔 2017〕39號)有關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務信息系統(tǒng)是指由政府投資建設、 政府和社會企業(yè)聯 合建設、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或需要政府運行維護的, 用于支撐政務部門履行管 理和服務職能的各類信息系統(tǒng), 包括執(zhí)行政務信息處理的計算機、 軟件和外圍設 備等貨物和服務。 前款所稱政務部門是指中共中央、 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法院、 最高檢察院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 各級地方黨委、 人大、政府、政協、法院、 檢察院及其直屬各部門(單位) 。 第三條 政務信息系統(tǒng)政府采購工作由各相關政務部門(以下簡稱采購人) 負責統(tǒng)一規(guī)劃和具體實施,各級財政部門依法履行政府采購監(jiān)管職責。 第四條 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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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徽省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科 技規(guī)劃綱要增強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的意見》 (皖發(fā)[2006]8 號) 和《財政部關于實施促進自主創(chuàng)新政府采購政策的若干意 見》(財庫[ 2006]47 號)文件精神,實施政府采購政策 促進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的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 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各級國家機關、 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 (以下統(tǒng)稱采購人) 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開展的政府采購活動,適用于本辦 法。 本辦法所稱代理機構,是指集中采購機構和經省級以上 財政部門認定資格的其他采購代理機構。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是指財政部公布的《政府采 購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目錄》(以下統(tǒng)稱目錄)以及安徽省財政廳 公布的《安徽省政府采購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目錄》中的貨物和服 務。 2 《安徽省政府采購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
為加強對市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聘請和管理工作,促進市級政府采購工作健康發(fā)展,根據《晉中地區(qū)地級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行秘發(fā)[2000]29號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市級政府采購評標實行專家委員會評審制度。專家委員會的成員由行業(yè)部門推薦或向社會公開招聘。
市級政府采購專家資格需經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確認,并列入市級政府采購專家數據庫。
市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應具備的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客觀、公正、廉潔、遵紀守法;
(二)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5年,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或是某領域公認的專家;
(三)熟悉政府采購理論知識,具有一定的招投標工作經驗;
(四)本人愿意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身體健康,能接受邀請并擔任評委;
(五) 無違法、違紀記錄;
(六)市級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要求的其它條件;
市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申報。凡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的在職和離退休專家,可以向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自薦,也可以由所在單位或本行業(yè)兩名專家推薦,并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一)個人簡歷;
(二)學歷證書、專業(yè)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個人成就(包括學術論文、科研成果、發(fā)明創(chuàng)造以及承擔過的項目等);
(四)本人身份有效證件;
(五)本人所在單位開具的現實表現證明。
對經晉中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審核具備相應資格的專家,頒發(fā)《晉中市市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聘書》。
晉中市市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聘用期為二年;期間因故需要解聘的,由晉中市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辦理有關解除聘用手續(xù)。
晉中市市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享有以下權利:
(一)對政府采購相關情況的知情權;
(二)對供應商所供產品質量評審權;
(三)評審活動中推薦中標單位表決權;
(四)按規(guī)定領取政府采購評審報酬;
(五)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規(guī)定的其它權利;
晉中市市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承擔以下義務:
(一)為政府采購提供真實、可靠的評審意見;
(二)嚴守政府采購評審紀律,不向外泄露評標情況;
(三)發(fā)現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有不正當競爭行為,應及時報告并加以制止。
(四)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依據專家個人簡歷及相關資料,分類建立市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每次政府采購活動,本著專業(yè)對口的原則,由市級政府采購中心從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每次抽取的專家人數不得少于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總數的二分之一。同時確定兩名后選專家,以備需回避或其他不可預見情況時遞補。
市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應以科學、誠實、客觀、公正的態(tài)度參加政府采購的評審工作,并在評審過程中不受任何干擾,獨立、負責地提出評審意見。
市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不得參與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政府采購項目的評審活動。對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評審項目,如受到邀請,應主動提出回避。
供應商有充足理由認為某專家需要回避的,應當實行回避。
評審專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市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資格,收回聘用證書。
(一)故意損害政府采購人、供應商等正當權益的;
(二)違反國家有關廉潔自律規(guī)定,私下接觸參與競爭的供應商或收受有關業(yè)務單位的財物或者好處的;
(三)違反政府采購規(guī)定向他人透露有關評標情況及其他信息的;
(四)專家之間私下達成一致意見,違背公正、公開原則,左右評標結果的;
(五)以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名義從事有損于政府采購形象活動的;
(六)被隨機選定為評審專家并接受邀請而未按時參加影響工作的;
(七)弄虛作假騙取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資格的。
對由于上述行為使有關單位形成經濟損失的,有關評審專家應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辦法《晉中市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暫行辦法 》由晉中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為加強對市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聘請和管理工作,促進市級政府采購工作健康發(fā)展,根據《晉中地區(qū)地級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行秘發(fā)[2000]29號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晉中市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暫行辦法??傆?4條。
河南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管理,健全政府采購機制,保證政府采購規(guī)范有序地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河南省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是指接受政府采購業(yè)務委托,在委托權限內,對貨物、工程、服務實行政府采購代理活動的組織。
第三條 河南省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審查、認定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分甲級、乙級、乙級(預備)三級。
第五條 省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負責全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甲級、乙級資格審查、認定和管理監(jiān)督工作。
各省轄市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甲級、乙級資格初步審查。
各省轄市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乙級(預備)資格的審查、認定和管理監(jiān)督工作。資格認定后報省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備案。資格的管理和年檢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條 代理政府采購業(yè)務的組織,必須依法取得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認定的代理機構資格。
從事省級政府采購項目的代理機構須應得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乙級及以上資格。
從事政府采購項目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建筑工程招標、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藥品招標等國家有專門規(guī)定的項目招標代理,應取得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授予的相應資格。
第二章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的取得
第七條 在省級或者省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組織,直接向省級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申請取得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甲級、乙級資格。
在省級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組織,申請取得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甲級、乙級資格,由各省轄市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初審,報省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認定發(fā)證。
第八條 申請政府采購業(yè)務代理的組織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成立,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沒有行政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二)有固定的營業(yè)場所及辦公條件,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內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與政府采購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接受過省級或省級以上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組織的政府采購業(yè)務培訓的人員比例達到在職人員總數的1/3以上;
(四)具有技術、經濟、法律專業(yè)中級和高級職稱的人員分別占在職人員總數的60%和20%以上;
(五)具有從事政府采購業(yè)務代理活動所需要的足夠的資金和設施等專業(yè)技術信息系統(tǒng),能采用現代科技手段完成政府采購代理工作;
(六)在申請資格前三年內,未發(fā)現法人、法定代表人和財務主管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行為,沒有被停業(yè)整頓及主要管理人員沒有職業(yè)犯罪的記錄;
(七)能夠認真執(zhí)行政府采購法規(guī)、政策和規(guī)定,自覺接受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和有關方面監(jiān)督;
(八)已獲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招標代理資格證書并通過年檢。
第九條 申請甲級政府采購代理資格除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近三年內代理招標項目中標金額在1億元以上(需有中標通知書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二)注冊資本金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
(三)法定代表人、各類技術經濟負責人、財會人員為本單位專職人員,其中技術經濟負責人具有高級職稱或者相應執(zhí)業(yè)注冊資格,并有七年以上從事相關專業(yè)的經驗。
(四)已獲得國家有關部門頒發(fā)的一個以上甲級招標代理資格證書或省級以上有關部門頒發(fā)的兩個以上招標資格證書。
第十條 申請乙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除具備本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近三年內代理招標項目中標金額在3000萬元以上(需有中標通知書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二)注冊資本金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
(三)法定代表人、各類技術經濟負責人、財會人員為本單位專職人員,其中技術經濟負責人具有高級職稱或者相應執(zhí)業(yè)注冊資格,并有五年以上從事相關專業(yè)的經驗。
第十一條 申請乙級(預備)資格除具備本辦法第八條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款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金不少于人民幣50萬元;
(二)法定代表人、各類技術經濟負責人、財會人員為本單位專職人員,其中技術經濟負責人具有高級職稱或者相應執(zhí)業(yè)注冊資格,并有三年以上從事相關專業(yè)的經驗。
第十二條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承擔的業(yè)務范圍:甲級資格代理機構可根據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授予的相應資格,代理政府采購業(yè)務,乙級資格代理機構可根據國家有關部門授予的相應資格,代理一次性項目預算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政府采購業(yè)務。乙級(預備)資格代理機構可代理一次性項目預算3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業(yè)務。
第十三條 凡申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的組織,應當按照第六條規(guī)定程序向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同時提供下列資料:
(一)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申請文件;
(二)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及副本(復印件加蓋原登記機關的確認章);
(三)招標資格證書(復印件,乙級(預備)無須提供),最近一次年檢證明;
(四)機構簡介、章程、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技術經濟人員的認證文件、職稱證件或執(zhí)業(yè)注冊資格證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五)具有合法的驗資單位出具的驗資證明,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六)與上述第八、第九、第十條、第十一條有關要求的書面證明材料;
(七)近三年內招標代理業(yè)績(委托書、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及采購單位對代理招標情況的評價材料),承擔政府采購招標代理業(yè)務的能力分析;
(八)完整的專家?guī)烊藛T名單(包括專業(yè)領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職務/職稱、工作單位、聯系電話、參加評標次數等基本信息);
(九)接受處罰及投訴情況;
(十)其他有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材料;
任何單位不得弄虛作假或者以其他手段騙取政府采購代理資格證書。
第十四條 河南省行政區(qū)域以外的組織,申請取得河南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的,必須依法在河南省境內設有辦事機構。
第十五條 對審查合格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頒發(fā)《河南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同時在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上公告。
第十六條 《河南省政府采購代理資格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各一份,每年進行一次年檢。
第三章 代理機構權利與義務
第十七條 代理機構享有以下權利:
(一)接受委托,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組織政府采購活動;
(二)按照有關規(guī)定、標準或協議約定,收取代理服務費用;
(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八條 代理機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維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按委托協議要求,及時向采購委托人提供招標文件資料。
(三)有義務保守在代理政府采購業(yè)務中不能公開的資料、信息、商業(yè)秘密;
(四)在政府采購活動過程中,接受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
(五)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代理機構的年檢及資格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九條 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每年對采購代理機構的資格進行一次年檢。
第二十條 資格年檢在當年工商年檢后的兩個月內進行。年檢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 當年工商年檢證明;
(二) 有關招標資格證書的最近一次年檢證明;
(三) 上年度業(yè)務開展情況,資料包括采購委托書、中標通知書等
第二十一條 年檢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條件的,取消其政府采購代理資格,收回《政府采購代理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 取得乙級(預備)資格的代理機構應在三年內申請取得乙級及以上資格,三年內仍未取得乙級及以上資格的,取消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收回《政府采購代理資格證書》。
第二十三條 采購代理機構分立或合并,應按第六條規(guī)定程序書面報告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并辦理有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變更或注銷手續(xù)。采購代理機構宣告解散或因其他原因終止代理政府采購業(yè)務時,應書面報告省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并交回《政府采購代理資格證書》。
第五章 采購代理機構的違規(guī)處理
第二十四條 采購代理機構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無效,由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給采購人、供應商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暫停直至取消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的;
(二)超出代理權限承接政府采購業(yè)務的;
(三)與供應商串通,損害政府采購當事人利益的;
(四)在采購過程中違規(guī)操作的;
(五)拒絕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的檢查或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的;
(六)偽造、涂改、出借、轉讓《政府采購代理資格證書》的;
(七)其他違反政府采購規(guī)定的情形。
第二十五條 采購代理機構的從業(yè)人員應當遵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操作,保證采購工作的公開、公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繼續(xù)從事與政府采購有關的工作,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其個人及所在代理機構的責任。
(一)在一家以上采購代理機構從事政府采購工作,或將從業(yè)人員證書轉借他人使用的;
(二)利用執(zhí)業(yè)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泄露在執(zhí)業(yè)中知悉的政府秘密或商業(yè)秘密;
(四)與第三者串通,損害國家及他人利益;
(五)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行為。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河南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